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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香港法概论更新完毕开始阅读bf2fa43a0912a2161479294a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1串谋罪:串谋罪是指两人以上协议实施不法行为或协议以不法手段实施合法行为。

2事实自证法则:事实自证法则是指如果损害事实本身即足以说明被告存在疏忽,原告即可免负举证责任。 l0 C O9 N2 _0 n& I

3协议分居 :协议分居即是夫妻之间私下同意将夫妻关系疏远,所以无须经法院批准或是牵涉诉讼程序。 4、庭内和解:庭内和解即“诉讼上之和解”,是指在诉讼进行中,法院法官利用劝解的方法,促使原告和被告同意 而达成的和解。( g% {7 @2 |7 j( {

1、衡平法:由英国原来的衡平法法院的大法官在处理专门的申诉案件时,为避免过分重视令状和程序方面的技术性问题,而集中考虑案情的理据得失,由此而发展出的有别于普通法的法律规范。

2、罪刑法定原则:是香港刑法的基本原则,即犯罪与刑罚由法律明文规定,其内核是“法无明文规定者不为罪”和“法无明文规定者不处罚”。

3、事实自证法则:是由马洪诉奥斯本案所确立的原则,是指如果损害事实本身即足以说明被告存在疏忽,原告即可免负举证责任。

4、可撤销婚姻:即可使无效婚姻,是指一段一直被法律认定为是有效而持续的婚姻,直至被法院判定为无效,才被废止或撤销的婚姻。3 a8 b0 d, d* j

二、不定项选择题(请把正确答案的字母标号填在横线上,每小题3 ; _3 v O2 ]3 x2 P; [

1.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院系统中是所有刑事案件的初审法院。(B) A.区域法院 B.裁判法院' M* y+ z: {$ A' P$ T$ [ C.高等法院 D.终审法院* ^) Y0 w8 Y5 u# N0 E' L 2.香港的律师制度承袭英格兰的传统,分律师和大律师两大类,他们在方面皆不尽相同,但却没有高低从属的关系。(ABCD)

A.工作性质 B.工作范围 C.专业训练 D.专业守则

3.根据香港相关刑事条例的规定,被告人有以抗辩理由提出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权利,而 这些抗辩理由中并非当然的抗辩理由。(D)@()7 a\

A.精神错乱 B.自动症! U/ ~4 [; n1 A3 t C.被胁迫 D.自卫

4.在香港,只有年满的人,才能作为民事侵权救济中的完全责任能力人。(C) A.16岁 B.18岁& d4 \\8 F! T6 ]6 U' I C.21岁 D.23岁6 K; _. c3 ]. ~; c# E

5.普通法一直依赖推定来确定一个人的父母亲身份,其中,以两种科学方法来断定父母身份。(CD) (H( K A.以母亲的婚姻为基础的推定7 V, N2 z) I; n9 b$ k B.从出生注册而衍生的推定 C.血型测试

D.血液DNA测试. m$ S) a7 U( B; s; v9 N 6.在香港刑事诉讼过程中,保释制度是一项较规范的制度,其中,警察保释的种类包括 (BCD) 。' X4 A- ^$ E, A1 k

A.财产担保 B.现金担保. C' a# V: w1 d# K+ c- b C.自签担保 D.人事担保

7.香港民事诉讼法最基本的原则是贯穿于整个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准则,是民事诉讼法的基石,它是 (D) 。\

A.辩论原则 B.和解原则

C.处分原则 D.公平审讯原则- |; [9 a\

8.在香港,对于民商事案件,既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也可以通过仲裁途径解决。常设的仲裁机构是 (A) 。

A.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B.香港总商会

C.劳资审裁处 D.小额钱债审裁处* f# ^ 1.在香港的成文立法中,附属法例通常称为 .BCD 。4 j\ A.条例 B.规例 C.附例 D.规则

2.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具有以下身份 .ABCD 。+ C' p; I+ q& k: b- ]

A.行政长官及香港政府的首席法律顾问 B.行政会议成员, m. o. `5 c* J3 n3 s8 Q) j C.法律改革委员会主席 D.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当然成员 3.香港刑法关于犯罪的特征表述为 BC 。

A.社会危害性 B.刑事违法性 C.应受刑罚处罚性 D.触犯刑罚性

4.合约终止是指合约生效后因一定的事由而归于消灭,这些事由包括 ABCD 。 A.履行 B.协议解约 C.夭约 D.违约

5.在民事侵权责任的承担人中承担“转承责任”。 BC

A.动物饲养人 B.雇主 C.委托人 D.政府$ p H/ R- \\- U$ k/ o

6.香港婚姻条例规定,男女双方结婚的最低年龄是 .A 。6 Z1 o7 F4 j+ Z2 W; l\ A.16岁 B.18岁 C.20岁 D.21岁

7.在诉讼过程中,香港法官非常重视证据的作用,要求证据具有 ABC 。( X7 x6 q8 e' z1 X- x) Q& W& O4 B A.客观性 B.关联性 C.合法性 D.真实性

8.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在审理刑事案件中的陪审团一般由组成j2 .C C` A.3人 B.5人 C.7人 D.9人

- K' S 三、判断题(你认为正确的在括号内打“√”;错误的打“×”。

0 [( d' \\% D- V\

1、1997年7月1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取代了《英皇制诰》和《皇室训令》,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法性法律。(D )

2、在法律草案的咨询过程中,“白纸草案”刊登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的“法律副刊第3号”上。( C )# |\o& q* i\

3、除了香港本身的判例外,其他国家如英国、美国、新西兰、加拿大、法国、意大利等的司法判例,也可在香港的法院被引用,具有参考价值。( C )

4、由于香港法律规定,21岁为成年年龄,故在香港,必须年满21岁,才负完全刑事责任。( C )3 H+ Q% q1 H2 F: w* P* j1 U# V6 N

5、就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而言,最常使用的救济方法就是侵权人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D )6 v7 q\ 6、在香港,凡非婚生子女均属私生子女,根据惯例,私生子女的亲生母亲有当然管教和抚养的责任。(D )9 r4 N2 p7 P\

7、在香港,陪审团制度是一项较为成功的制度,但只有在刑事案件的审讯时,才组成陪审团参加审讯。( C ) 8、香港刑事诉讼法的最基本的原则是实行“无罪推定”原则,而与之相配套的是实行沉默权制度。(D ) }4 p& U, u6 a# J1 s3 `9 F

9、对区域法院和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审理的民事案件,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上诉至终审法院。( C )

10、香港现行的冲突法是解决不同国家或地区相互之间的民事法律冲突,而解决香港与内地的法律冲突的唯一途径是签定(C )

1.除了香港本身的判例外,所有普通法国家如英国、美国、加拿大、印度等的司法判例,也可在香港的法院被引用,具有参考价值。( D )) [7 {' e6 i, }+ l$ b\

2.香港终审法院的首席法官,只能由在外国没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担任。( C )

3.香港市民需要法律服务时,既可聘请事务律师,也可直接聘请讼务律师;案情重大时,可直接聘请资深大律师。( C )& @& I& C) B# g, `

4.如对方袭击被告人的威胁十分迫切,被告人不得不作出反击而伤害对方,构成自卫。自卫不一定能成为抗辩理由。( D )! a& t- `7 A8 r

5.在香港,凡非婚生子女均属私生子女。根据惯例,私生子女的亲生父亲和母亲有当然管教和抚养的责任。( C )

6.根据《香港婚姻条例》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离婚的,法院只需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而不问离婚理由,即可解除婚姻关系。(D )

7.一般说来,任何人都有出庭作证的资格和义务,在作证前必须宣誓,但7岁以下的儿童和精神不正常者,均不得做证人。( D )7 `6 u* e1 X1 O7 k% h, A) L

8.民事诉讼的双方处于对等地位,其证据标准是;显示其支持的事实存在的可能性高于不可能性。( D )

9.香港沿袭英国的作法,刑事审判方式包括简易审判和公诉审判。简易审判由律政司的法庭主控员以香港政府的名义提出检控。( C )

10.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是香港的常设仲裁机构,该中心既受理国际仲裁,也受理来自内地的商业和合同仲裁。( D )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w; P* y2 X& X( F9 c1 N# \\0 k

1. 香港刑罚的辅助性措施有哪些?

答:香港刑罚的辅助性措施包括:4 V9 d: _0 T: n0 g9 r. J9 s9 m (1)劳役中心惩戒;(1分) (2)教导所改造;(1分) (3)感化;(1分)+ {. z1 B+ K& p- Q (4)戒毒措施;(1分) (5)社会服务令;(1分) (6)守行为。(1分)3 ~/ W: b5 p5 h0 w x- T7 K, y; N 2.简述构成可使无效(可撤销)婚姻的原因。 B

答: 构成可使无效(可撤销)婚姻的原因有:1 ~+ T7 c6 j$ Q& Q. n5 `6 H3 M (1)无能力圆房;(1分) (2)任何一方故意拒绝圆房;(1分) (3)非有效同意的婚姻;(1分)

(4)精神紊乱使其不适宜过婚姻生活;(1分) (5)结婚时患有传染性性病;(1分) (6)女方怀有他人身孕。(1分)

3.享有逮捕权的执法机关和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答:(1)享有逮捕权的执法机关有:警务处、廉政公署、海关、入境事务处等。(3分)\ (2)逮捕的条件包括:

首先,逮捕人必须明确让被捕人知道后者的行动自由已受限制;(1.5分), Z- W, B: E E! T9 y 其次,在作出逮捕决定时,执法人员必须告诉被捕者他被逮捕的理由。(1.5分): F\ 1、香港判例法的效力如何?( M- o+ v7 ^) ]

(1)高等法院上诉法庭的判例对所有下级法院和自身具有约束力;(2分)/ v4 S6 w5 V, d* k ( 2)区域法院法官不受本法院先前作出的判决的约束,但受上级法院判例的约束及自身审理的上诉判决的约束。) (3)裁判法院受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判例的约束。(2分)6 2、疏忽作为民事侵权被起诉必须具备哪些条件?6 X& ]7 w. w: R7 K 1行为人负有注意义务;(1分)7 M( N* M' `% C6 G (2行为人未尽注意义务;(1分) (3有实际损害后果的发生;(1分)+ X( T( c# x, d7 u1 S (4疏忽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3、简述香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1)无罪推定原则;(2分) (2)“不自证其罪”原则;(2分) (3)“一事不再理”原则

五、论述题(本题22分)7 `1 g1 C2 U% A6 a: [

1.试述香港的立法制度。

(一)法律草案的起草和提出- k& [+ p1 M3 m* ]* y

香港的大部分法例均由政府起草和提出。并在立法前以不同的形式咨询市民及有关团体。

(1)在制定对社会大众有长远影响的法例时,政府通常会以不同形式作公开咨询,包括发表咨询性文件,发表“绿皮书”(列出建议作咨询)和“白皮书”(列出有关决策)。( R& U4 P0 d/ G% i( |$ \\2 t

(2)至于一些极具争议性的法例,政府在提交立法机关审议前,更可以将草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的《法律副刊第五号》刊登(俗称“白纸草案”),让市民对条例草案的具体内容作出回应。, F; Y+ ?0 N$ [1 J (3)条例草案也可以刊登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的《法律副刊第三号》(俗称“蓝纸草案”)。刊登宪报的规定反映了普通法制度内一项重要的原则,即法律的制定必须是一个公开的程序,市民有权知晓法律草案的内容,从而可以对有关草案透过不同的渠道提出意见。 (二)立法程序 1、“一读”+ a6 h\

“一读”就是由立法会的书记在立法会会议中,把法律草案的名称读出来。\ 2、“二读”) l( v3 w5 m6 n$ w* _' H

“二读”程序通常会分为两个阶段:% D' P4 G( `+ Y 第一阶段:由负责与草案内容有关的事务的政府官员解释草案的目的和内容,然后法案的“二读”程序便会押后至另一次立法会会议。( W& P6 b3 y) u+ S/ z# c/ ~

第二阶段:当立法会恢复“二读”辩论有关法案时,立法会议员便会在会议中发表对草案的意见,然后有关的政府官员会在总结辩论时对议员提出的论点作出回应。接着,若立法会大多数议员在原则上均支持这个草案,草案便可通过“二读”,并随即进入“委员会审议”阶段。委员会审议阶段结束后,草案便可进行“三读”。 3、“三读”5 W* }$ h' q: T

如果立法会以大多数票数三读通过草案,草案便会呈交行政长官,行政长官签署后,这条例便会在下一期《宪报》的《法律副刊第一号》公布。普通法一项重要原则乃法例必须在公布后才能生效。除非条例内有明文规定生效日期,否则条例在《宪报》公布之日,便会正式生效。

2. 试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制度。

论述要点:

(1) 香港回归后的法院体系及其职能。

(2) 香港的司法独立原则。' ^8 K4 b W! a1 ^: x (3) 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功能。

(4) 律政司的职能。6 ~! A. @% c* z\

(上述论点仅供参考,考生可根据题意展开,论述较好并有自己见解的,可给满分)9 N9 I# v v- I\ 详尽答案:

(1)香港回归后的法院体系及其职能。

①香港的司法制度由不同级别的法院组成,它们行使不同的司法管辖权

低级的法院在司法管辖权方面是设有上限的,这些法院包括区域法院、裁判法院、小额钱债审裁处、劳资审裁处、土地审裁处和死因研究庭。高级的法院在司法管辖权方面是没有上限的,这些法院包括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和高等法院上诉法庭。特别行政区法院的终审权则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行使。0 I. ^& A) x8 r* V$ k

②香港所有刑事案件审讯均会在裁判法院开始,裁判法院负责审理较轻微的刑事案件。区域法院行使民事和刑事的司法管辖权,在刑事案件方面,它处理案情较严重的案件,并最高可判被告入狱七年;在民事案件方面区域法院可审理一万五千元以上和十二万元以下的索偿案件。至于索偿金额在一万五千元以下的民事案件,则必须由小额钱债审裁处进行审理。土地审裁处的司法管辖权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关于业主与租客之间的诉讼,二是关于政府以公众利益的理由收回官地(包括私人土地)而引起的索偿纠纷。如果刑事检控涉及淫亵或不雅物品,则有关物品是否淫亵或不雅这一问题便须交由淫亵物品审裁处审理。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亦同样行使民事和刑事司法管辖权。在民事方面,它处理索偿额在十二万元以上的案件,而且在索偿额方面并不设上限。在刑事案件方面,它的判罚权力也没有监禁年期方面的限制。高等法院上诉法院处理来自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和区域法院的民事和刑事上诉案件。1997年7月起,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终审法院,行使终审权。) E* G u+ o, m\ (2)香港的司法独立原则。

由于法官的质素和独立性会直接影响整个法律制度的公平和正义性,故普通法极重视维护司法独立,并透过不同的制度设计来保障司法独立。首先,法例内详细列明法官的资历。其次,法例对法官的任命、升职和罢免均订下一些严谨的程序。

(3)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功能

行政长官对各级法官的任命和升职,均须先行征询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意见。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功能是向行政长官提供独立的意见,从而保障司法人员的任命和升职均会受到客观、公正和独立的评审和考虑。 (4)律政司的职能

律政司是香港政府的其中一个部门,负责草拟法律,向政府各部门提供法律意见,以及提出刑事检控,并在所有涉及香港政府的民事诉讼案件中,代表香港政府出庭及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