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秀勇总结笔记(全)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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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代理人死亡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代理权滥用

1.自己代理效力待定,经被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但是有例外:第一,使被代理人纯获利益的自己代理有效;第二,仅限于对被代理人履行债务的自己代理 2.双方代理经双方被代理人的双重追认后生效。

三、复代理

1.三种条件下的复代理

2.注意点:复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接受双重指示;代理权范围受复任者之代理权范围的限制 3.复代理责任承担(P100)

四、狭义的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的单方行为无效

五、表见代理 (一)构成要件

1.代理人为代理行为时,没有代理权 2.权利外观

3.相对人主观上是善意且无过失

4.须本人的行为与权利外观的形成具有牵连性(本人有过失)

第八章:诉讼时效 一、适用范围

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和继承请求权 2.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和瑕疵出资的补充义务) (4)学理上:占有保护请求权、相邻权以及四种支配权请求权 二、诉讼时效的性质——法定,不可以排除适用或者延长缩短

三、诉讼时效经过的法律效果

1.债权人不能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仍然可以起诉。债务人不提出抗辩的话,可以胜诉。债务人抗辩,“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2.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抗辩权。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追偿的话,不予支持。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除外。

3.债务人获得抗辩权,但是行使方式注意两点:

(1)只能在一审程序主张,基于新的证据,债务人才可在二审程序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 (2)法院不能释明,或者主动适应 4.债务人可以抛弃时效利益

(1)明示——明确表示同意履行(重新起算诉讼时效)

债务人仅仅“承认债务”,而不是“同意履行义务”,不构成明示抛弃时效利益 (2)默示——自动履行,不提出抗辩(履行后不可以反悔)

四、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与计算(P113-P115)

五、诉讼时效中断——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不发生中断

(一)中断的法律效力——中断的事由消除之日起,重新起算原来长度的诉讼时效期间

1.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除外

2.对于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具有涉他效力。但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二)中断事由 1.权利人提起诉讼

(1)中断时间是提交起诉状或者提起口头起诉之日;重新起算日是生效给付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 (2)“诉讼”的概念广义理解

(3)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以及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均发生时效中断的效力 2.权利人主张权利P118 3.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P119

债权转让的,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

债务承担的,必须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到达债权人时中断

六、诉讼时效的中止(限于最后六个月) (一)中止的法定事由 1.不可抗力

2.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的

七、诉讼时效的延长

1.延长的对象: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特殊诉讼时效期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均可延长

2.延长的条件:(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2)权利人在时效期间内未行使权利确有正当理由;(3)是否延长由法院决定;(4)决定延长的期间必须适当。

第二编:物权法 第一章:占有

一、占有的概念理解

二、占有的分类

(一)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依据占有是否有本权

1.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之一,系相对人为无权占有人。对有权占有人,物权人不得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2.有权占有存在绝对与相对的区别 3.占有连续

(二)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对无权占有的再区分,依据是否知道占有缺失本权 (三)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是否直接管领控制 1.间接占有的构成

(1)存在媒介关系(可以是无效的媒介关系) (2)对直接占有人享有返还请求权 (3)直接占有人为他主占有

2.返还原物请求权之相对人,既包括无权的直接占有人,也包括无权的间接占有人 3.占有保护请求权,既保护直接占有人,又保护间接占有人 (四)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 (五)自己占有和辅助占有 (六)单独占有和共同占有

1.内部关系。数人共同占有一物时,仅仅就占有物的使用范围发生争议时,不得互相请求占有保护。2.外部关系。数人共同占有一物时,若有人侵夺其他共同占有人的占有,占有被侵夺的共同占有人才可行使占有回复请求权,请求侵夺人向全部共同占有人返还占有,不可以仅仅请求返还自己

三、占有状态的变更

(一)他主占有变更为自主占有

1.他主占有人向使其占有之人作出将他主占有变更为自主占有的表示

2.使其占有人非所有人,且他主占有人知道这一点的,他主占有人须向使其占有之人和所有权人作出将他主占有变更为自主占有的表示

3.他主占有因新的法律事实变更为自主占有 (二)善意占有变更为恶意占有

善意占有人本权诉讼败诉时,自诉状送达之日起视为恶意占有人 四、占有的推定 (一)状态推定

占有人的占有被推定为自主占有、善意占有、和平占有、公然占有 (二)权利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