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色施工要求规范DGTJ08-2129-2013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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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项目部应建立绿色施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应由总包单位项目经理任组长,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

1 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主要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2 项目部质量、安全、材料、设备、预算等专职管理人员。

3.2.5 项目部应设绿色施工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绿色施工管理日常工作及能源、资源、材料与环保监测的统计和资料管理工作。

3.2.6 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应组织开展节能降耗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绿色低碳理念,营造绿色施工良好氛围。 3.3 绿色施工专项方案

3.3.1 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应根据施工企业下达的“四节一环保”指标及工程特点编制项目绿色施工专项方案,明确实现指标的管理措施与技术措施。 3.3.2 专项方案的内容包括:

1 工程概况; 2 编制依据;

3 施工阶段“四节一环保”目标与指标; 4 绿色施工组织机构;

5 实现“四节一环保”指标所采取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 6 绿色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7 分阶段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

3.3.3 专项方案应实行企业内部审批制度,企业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 3.3.4 专项方案实施前应报项目监理工程师批准,并进行交底与记录。 3.4 绿色施工技术创新

3.4.1 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应采用节能、节水、节材施工技术,合理配置节能、节水及环保监测设各。

3.4.2 工程施工阶段,项目部应根据现场条件和工程实际,通方案比较,工艺改革,施工流程优化等技术措施,创新绿色施工技术与工艺。

3.4.3 工程施工阶段,项目部应推广应用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用具和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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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节能与能源利用 4.1 一般规定

4.1.1 项目部应制订能源使用管理制度,定期统计、分析、上报能源使用情况。 4.1.2 工现场临时用电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怖附黼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规定,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用电量。临时用电应分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设置供电回路,各区域用电应设分区电表,定期抄记消耗量应符合附录A中A.0.1的要求。

4.1.3 工程施工阶段,应采用施工顺序优化,工作面优化等方案,采用耗能少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降低施工用能消耗。

4.1.4 项目部使用电能以外的能源时,应制订采购、运输、现场保管制度,采取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汽油、柴油和液化气等能源使用应有领用记录,应符合附录A中A.0.2的要求。

4.1.5 项目部应建立能源使用记录和台账应符合附录A中A.0.3的要求。 4.1.6 项目部应设置明显的节约用电宣传标识。 4.2 大型施工机械节能

4.2.1 项目部应选用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机械和设各。

4.2.2 大型施工机械和设各配置应进行方案比较,通过施工顺峤汪艺流程及设各安装方案的优化,尽量减少设备的投人,缩短使用周期,提高利用效率。 4.2.3 选用施工机械和设各的功率应与负载相匹配。

4.2.4 基坑开挖时,应根据土方量、挖土深度、施工周期,合理配置挖土机械。在满足施工要求条件下,应选择能耗低噪声小的土方机械和其它机械设各。 4.2.5 塔吊、人货电梯等大型用电设备宜单独安装计量电表,统计核算设各能耗。

4.2.6 应建立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 4.3 中小型比工机拄与现场照明节能

4.3.1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需要合理选择和配置中小型施工机械和机具,中小型机械、机具应实行统一调配,资源共享。中小型机械应定人定机操作,定期裣查、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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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项目部应合理布置照明线路,选用节能灯具、高效光源,灯具布置合理,照度符合要求。

4.3.3 照明灯具宜采用光控、声控、延时控制等自动控制措施;夜间施工时应控制非作业区垓的照明灯具的使用。 4.4 生活与办公节能

4.4.1 项目部应充分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和布置生活、办公等临时设施。生活、办公用房的朝向、间距布局应合理,充分利用自然光照与通风。 4.4.2 职工宿舍应有用电限流措施,控制使用大功率电器。

4.4.3 生活与办公区域应合理配置空调、电风扇,建立室内温度控制规定。 4.4.4 生活与办公区域应采用节能灯具,并宜采用高效节能的热水器设备和直饮水设备,减少分散设置的热水器数量。

4.4.5 施工现场应集中、定时、定点供应热水。宜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有条件时可采用风能、地热等再生能源。

4.4.6 临时设施应采用节能材料、节能门窗,屋面应采用隔热性能好的材料。 4.4.7 应合理配置用能办公设备,做到资源共享。

4.4.8 施工现场食堂应控制食品加工和贮存过程的用电、电气、用油等各类能源消耗,做好相关能源消耗记录。 5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5.1 一般规定

5.1.1 项目部应制订用水管理制度,实行用水计量管理,控制施工阶段用水量。 5.1.2 项目部应科学设置施工现场临时给排水系统,合理布局用水管网,管路简捷,管网材料、管径设计符合要求。

5.1.3 施工现场应实行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分区供水并设置水表,定期记录各区域用水量应符合附录B中表B.0.1的要求。

5.1.4 项目部应明确其它水资源的利用指标,制定其它水资源利用和循环用水措施。循环水利用应设水表并定期记录,应符合附录B中表B.0.2的要求。 5.1.5 施工现场生产、生活、办公用水必须使用节水型产品和节水器具,在水源处及用水点应设置明显的节约用水标识。

5.1.6 项目部应建立自来水和其它水资源使用台账,应符合附录B中表B,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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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

5.2 提高用水效率

5.2.1 项目部应制订供水管网维护制度,定期检查供水管网使用及实际情况。 5.2.2 施工中应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和养护工艺,提高用水效率。 5.2.3 项目部应设置循环用水装置,冲洗工(机)具、车辆、设各应使用循环用水。

5.2.4 施工现场不宜用自来水喷洒路面、浇灌绿化带和冲洗便槽等。 5.3 其它水资源利用

5.3.1 基坑降水阶段,应利用沉淀池或移动式储水容器等设备,收集、储存、利用地下水。

5.3.2 生活区应设沉淀池,收集食堂、浴室、盥洗池等产生的生活废水及雨水。生活废水、雨水经必要的处理后,作二次利用。生活废水和雨水的汇集、储存处理、利用系统应有策划设计。

5.3.3 条件允许时,宜合理利用江水、河水、湖水、井水、地下水等作为施工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

5.3.4 其它水资源用于施工及生活用水时,应对水质定期进行监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6 节材与材料利用 6.1 一般规定

6.1.1 项目部应编制主要材料预算,实行限额领料,严格控制材料消耗。 6.1.2 项目部应建立材料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领用制度。

6.1.3 项目部应制定主要材料定额损耗率降低指标,主要材料损耗率应比定额损耗率降低30%以上。

6.1.4 施工中应采用绿色环保材料、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及其他高性能、高耐久性材料。

6.1.5 施工现场应有主要材料进场、领用消耗记录,建立主要材料使用台账应符合附录C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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