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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在ISO 7176-26:27(除了被下面的3.7替代的轮椅的定义)中给出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ISO 7176-14:2008,EN12182及其以下文件。

3.1自动报警系统

发出报警声或者噪音的设备 例如:喇叭

3.2飞轮装置

是指使其脱离刹车制动和/或轮椅驱动器而能够手动操作。

3.3负载轮椅

轮椅装有4.9规定的测试假人或者负载人体试验乘员。

3.4最大安全斜坡

最大安全斜坡是指生产商规定的轮椅能够满足动态稳定性,静态稳定性,制动性能,爬坡,穿越和下降要求的最大倾斜坡度。

3.5非溢漏电池

电池的电解质无论从任何方向都无法溢漏的电池。

3.6 溢漏电池

电解质在某一方向可溢漏的电池

3.7轮椅

为残疾人士设置的带有座椅支撑系统的轮式个人移动装置,由乘员或者其助手控制,用一个或多个电机推动,并由电子控制速度和电动或手动控制方向。 备注1 定义采用全球医疗设备命名中给出的定义

备注2 残疾乘员是指不具有充分的能力独立行走的残疾人。 备注3 此定义包括滑行车

4 测试仪器

4.1 可调节的测试平面 ,具有ISO 7176-13:1989中规定的摩擦系数的可调节的平整

的刚性的平面和8.4和8.8中规定的在测试中足以容纳轮椅的尺寸,整个面位于两个虚拟的平行面之间,每1000mm的任何方向的延伸其间距为5mm和每6000mm的任何方向的延伸其间距为25mm.

4.2水平测试平面,具有ISO 7176-13:1989中规定的摩擦系数的可调节的平整的刚性的

平面,具有足以供轮椅进行测试的尺寸,整个面位于两个虚拟的平行面之间,每1000mm的任何方向的延伸其间距为5mm和每6000mm的任何方向的延伸其间距为25mm.

4.3应用力的方法 在25N和200N之间,精确率为±5%,施加一个精确率为±5%,

应用率小于5N/S

4.4 测量力的方法 精确率为±5%,在0N-200N的范围内,每次递增1N 4.5测量速度的方法速度在0km/h-20km/h之间精确率为±5%。

4.6测量距离的方法距离为0m-5m精确度为1mm或者2%(两者中更大者) 4.7外加重量 增加一个人体测试乘员以达到生产商规定的最大乘员重量和4.9中规

定的类似质量分布的测试假人。

4.8 测试块 能够支撑每边轮子的负载轮椅,长度和宽度是200mm±10mm,厚度如表

一地面不平整性和圆角半径大于2.0mm.对于两个大的表面,每一面都应该放在相隔1mm的两个虚拟的水平面之间。摩擦系数应按照ISO 7176-13:1989中的规定。

4.9 测试假人 如ISO 7176-11:1992中规定的合适的尺寸。

备注:附录A提供了体重大于ISO 7176-11:1992中规定的测试假人的结构的指导。

4.10测量扭矩的方法 在0.5Nm-10Nm的范围内精确度为±2% 4.11 测量角度的方法 精确度为±0.1°

4.12 移动制动杆的方法以不超过0.5Hz的频率顺利移动制动杆60000圈 4.13所用时间的测量方法精确度为±1s在0-30s的范围内

5 类别等级

根据轮椅的使用目的,应将轮椅分为下列三种中的一种或者两种: -A 等级 –体积小,操作灵活,并不需要越过户外障碍。

-B等级-结构足够紧凑,在一些室内环境中操作灵活,能够通过一些户外障碍。 -C等级-轮椅体积大,并不需要室内使用,但是要能够行驶更长的距离并通过室外障碍。 备注:滑行车也包括在上述等级中。

6 总要求

轮椅应符合EN12182中规定的要求,具体如下: ——预期性能和技术文献 ——可拆卸的辅助物 ——一次性紧固件

——生物相容性和毒性 ——污染物和残留物 ——感染和微生物污染

——液体的溢出,泄露和渗入。 ——可移动部件的安全性 ——防止人体部位陷入。 ——折叠和调节机能 ——表面,角和边 ——电子可编程系统 ——临床评估 ——人体工程学

根据 EN ISO 14971:2009 实施风险分析

7 设计要求

7.1 脚支架,小腿支架和手臂支架

轮椅应当安装使乘员的脚放在要求高度的脚支架,以防止乘员的脚向后滑动,并满足8.2中的性能要求。

当安装时,小腿支架和手臂支架要满足8.2中规定的性能要求。

7.2 充气轮胎

如果轮椅安装的是充气轮胎,那么所有的轮胎要保持同样类型的阀门连接。 轮胎或者轮缘应用kPa或者bar标明最大压力。

7.3 安装前骨盆支架

轮椅应安装前骨盆支架。轮椅制造商应该提供能够使用 的可供选择的前骨盆支架。

7.4在机动车辆中用作汽车座椅的轮椅

如果制造商表明轮椅的预期使用包括成人使用的汽车座椅,那么轮椅要符合ISO 7176-19:2001中的性能规定。

如果制造商标明轮椅的预期使用包括体重不超过22kg的儿童使用的汽车座椅,那么轮椅要符合ISO 7176-19:2001中规定的性能要求,除了横向偏移限制和拟人试验装置的选择。ISO 10542 -5:2004 表格1中规定的横向偏移限制和ISO 10542-5:2004中规定的拟人试验装置的选择将适用。

7.5 制动系统

轮椅应安装符合8.4中规定的性能要求的制动系统。

如果应用在自行车或者轻便摩托车上的轮椅安装一个或者多个制动杠杆,那么从制动杆尾端起15mm开始测量,手柄的宽度在施力前不能大于75mm.见图1.

7.6飞轮装置

轮椅应装有飞轮装置

——根据制造商的预期使用,乘员或者助理或者两者都能够方便的操作飞轮 ——如果打算由乘员操作,那么飞轮就要达到图2中的规定。 ——有不超过表格1中的衔接和脱离的操作力。 ——不拆卸任何部件便能操作。

——不依赖电池电源供应电机驱动系统。

备注1一个独立于电机驱动电池的电池能够为飞轮模式提供能量 ——包括两个明确的位置包括飞轮模式和驱动模式的清晰指示。

备注2 当飞轮装置在运作和停用时会激活声音报警,当驱动和制动系统充分运作时,将有助于乘员和/或者助理

——如果飞轮装置的任何部分被激活,则要停止使用轮椅的驱动系统。 备注3 这些要求适用于ISO 7176-14:2008中陈述的那些非电力移动。

7.7部件质量

如果由于储存或运输要把轮椅拆除,那么要为那些重量大于10千克的需要移动或者处理的部件提供适当的处理装置。(例如:手柄)制造商应提供信息表明这些部件哪里可以举起并描述在拆卸,举起,搬运和组装时应如何操作以减少移动或者操作他们的人的风险。

7.8电池外壳和容器

电池外壳和容器应

a) 不使用轮椅制造商规定的检查和服务工具便可以操作。

b) 提供保护使从上面滴下的液体不能渗入他们或者他们包含的电池和电池组。

c) 提供保护阻止任何物件接触电池组和/或者电池终端或者他们之间的连接,以防止短

路。

电池外壳应该在最高点边上的侧面上通过一个或者多个总面积不少于100平方毫米或者如EN 50272-3:2002中规定的更大的通风口进行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