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农村土地确权信息纠错工作实施方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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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农村土地确权信息纠错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巩固农村土地确权成果,扎实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纠错及档案建设工作,切实保障农民权益。结合当前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确保稳定、有错必纠。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纠错工作,是对确权后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信息进行核查纠正,因此,要坚持有错必改、有误必纠,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真正做到确实权、颁铁证。

(二)实事求是、稳妥推进。对确权后发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信息纠错核查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首先,农民登记的地块信息、共有人信息等要经过户主本人或共有人进行确认。其次,要对户主变更、地块面积误差、共有人错误、空间位置错误、承包地互换、转让等情况进行核查纠错,核查纠错要以事实为依据,确保不漏项、不缺项。

(三)公开、公平、公正。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纠错工程中要坚持“阳光操作”,做到纠错通知到户、核查到户、公示到户、签字到户、确保程序、方法、内容和结果四公开,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

二、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成立工作组。县级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为土地确权信息纠错工作组。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成立相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信息纠错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

(二)摸清底数。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落实专人,组织所辖村

组对农户土地确权错漏信息进行摸底清查,整理出问题清单,做到纠错信息不漏户不漏项,并以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为单位汇总上报县农业局。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村组因摸底不全面或农户个人原因错过纠错的责任自负。(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各村组)

(三)纠错核对及公示。各村组召开确权信息纠错会议,对确权农户错误信息进行核对更正、公示,更正信息包含共有人信息,地块四至、面积等内容。信息核对要求熟悉本户的成员或户主到场亲自核对和指认。对无纠纷且农户对其承包地“地块、四至界限、土地面积、承包人”已经签字认可的,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并将信息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报县农业局统一重新制作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各村组,各测绘公司)

(四)签订合同。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村组组织农户对更正后的确权内容表册进行公示。信息核实无误后由各测绘公司导出土地承包合同等资料,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村组通知村民进行签字按印,要求户主本人签字盖印,代签的须有户主本人的委托书。(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各村组,各测绘公司)

(五)档案建立。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将单户、村级、乡级档案资料装订归档,落实档案管理场所和人员,村级要设立农户土地承包档案专柜,并落实管理人员。本次登记以前颁发的农村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共有人户口簿复印件和其他档案在本次登记结束后一律完整存档备查。(责任单位:各测绘公司,县农业局,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各村组)

(六)打证建库。打印证书发放至农户(先收错证后发新证),将声像资料、图表电子资料、重要纸质档案等资料整理归类,建立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信息数据库。(责任单位:各测绘公司,县档案局,县农业局,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各村组)

(七)档案移交。确权信息纠错及档案建立工作完成后,县农业局按要求将档案移交至县档案局集中保存。(责任单位:各测绘公司,县档案局,县农业局,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前期准备(XX年5月-8月)。

1、宣传动员。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村组要结合实际制定纠错方案,将工作任务划块包干,责任到人、到村、到组、到户。

2、清查核对。各村组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依据,对本村土地确权信息进行详细摸底,组织农户对土地确权信息进行核对并汇总。有错误的农户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申报表》进行纠错信息登记。

(二)第二阶段:数据修改(以土地确权数据库权限下放日期为准)。 1、信息修改。各测绘公司以村为单位进行集中纠错,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村组落实专人进行组织、协调、配合,负责通知农户到场进行信息核对、签字确认。

2、数据入库。测绘公司进行数据修改后,将数据入库,导出合同资料并打印。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村组负责将完善后的资料进行公示。

3、合同签订。农户土地承包合同打印好后,由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及村组组织农户与村集体进行签订。如档案资料有漏项,在此阶段补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