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经典案例分析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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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企业招聘不得有性别歧视

某公司因扩大生产,需要招用5名技术工人。但在招聘条件中记载要求男性,谢绝女性。结果在招工当天,遭到不少女性的投诉,要求劳动主管部门对该公司的招工歧视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评析】《就业促进法》要求保障男女平等的权利,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建议:企业的招聘条件必须公平、平等,在具体的录用过程中可做适当筛选和技术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6条、27条、62条.doc 【案例二】招用未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企业面临风险

甲公司因工作急需招聘录用了工程师乙,双方签订了5年劳动合同。半年后,甲公司突然接到一封律师函:乙原来与丙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甲立即解除与乙的劳动关系并处理善后事宜,否则将追究甲公司和乙的连带责任。

【评析】招聘录用时应要求应聘者提供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要求员工承诺若因此造成企业损失的,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否则,聘用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将面临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1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例三】应聘者提供假学历,企业可以解除合同

甲公司录用了工程师乙,录用条件中明确了研究生学历要求,乙在应聘时也提供了相应学历证件,并在登记表中注明学历层次。双方签订了5年劳动合同。半年后甲公司偶然得知乙的研究生学历系假的。公司要求与乙解除劳动关系。

【评析】劳动合同法规定,凭借假学历签订劳动合同,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注意,甲公司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在录用乙时,并不知道其研究生学历是假的,并且据此录用了他。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26、39条.doc

案例四】试用期满后不得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

公司招聘录用了王某,双方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一个半月后,王某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公司车间主任将考核的依据和材料于当月底转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考虑解除合同。在第3月的第2天,公司通知王某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王某不服提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仲裁庭裁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评析】: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2年的劳动合同试

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超过部分无效。虽然在2个月内公司已经证明王不符合录用条件,但公司的解除决定是第3个月作出的,此时已经不在试用期内。如要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必须证明王某不胜任工作岗位,且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胜任。

建议: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限的约定要合法,试用期的考核要及时作出,业务部门和人事部门要加强职能合作。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19、21、39条.doc

【案例五】解除劳动合同无证据支持,企业面临不利后果

甲公司招聘录用了乙,合同期限3年,合同履行过程中乙经常迟到、早退、旷工,与同事关系紧张,甚至辱骂他人。公司依据规章制度,对他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并通知解除与乙的劳动关系,乙不服,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过程中,甲公司无法提供乙违反规章制度的依据,仲裁机构裁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评析】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有明确的法律和事实依据,如果没有证据支持,将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1、没有明确的商业秘密范围,未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企业利益无从保护。

【案例六】企业加班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谷某于2000年1月应聘至上海某服装公司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工资1450元。工作后谷某发现,公司实行每周工作6天,每周48小时工作制,且不支付加班工资。2000年6月3日,谷某经仔细核算后发现,自2000年4月至5月其双休日加班共计9天均未取得工资报酬,遂申请仲裁。经过仲裁、一审、二审,谷某的请求均得到支持。

【评析】本案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付加班费,最终却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

【法律依据】劳动法44条.doc

也许你最后也没能环游世界,可是你在实现梦想的途中找到了自己。 那是能够为了一个目标默默努力的自己,不抱怨,不浮躁,不害怕孤单,沉默却又努力的自己。 说不定你想要苦苦追寻的梦想,已经握在你手中了。 我们会觉得焦虑,无非因为现在的我们,跟想象中的自己很有距离,不喜欢现在的自己。 只有拼命地想办法去改变,只有马上行动起来,因为这个事情只有你自己能做到,只有你自己能找到出口。 不要害怕改变,那些真正爱你的人会理解你,会包容你的缺点,接受你的改变,祝福你的未来。 而那些说你变了的人,不用理会他们,那只是因为你不再按照他们想要的生活轨迹生活而已。 记住那些一直陪着你的人、懂你沉默的人,忘掉那些说你变了、远离你的人。 事实上,你不会发现自己有多强大,直到有一天你发现你身边的支点都倒下了,你也没有倒下。 没有人能打倒你,除了你自己。

你要学会捂上自己的耳朵,不去听那些熙熙攘攘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