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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质量管理概论 第二节 质量与标准化

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WTO/TBT)协议 (五)、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WTO/TBT)协议 WTO是世界上唯一处理政府间贸易的国际组织。

贸易技术壁垒(TBT)协议是指由于各国和地区制定或实施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及标签标志等技术要求,如果制定或实施不当,可能给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 贸易技术壁垒(TBT)协议是为保证各企业参与平等竞争的条件和环境。 1、贸易技术壁垒(TBT)协议核心内容有:

A各成员要保证其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的制定、批准和实施不给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

B各成员要保证其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的透明度

贸易技术壁垒(TBT)协议是为保证各企业参与平等竞争的条件和环境。 1、 贸易技术壁垒(TBT)协议主要原则有:

避免不必要的贸易技术壁垒原则:贸易技术壁垒是指由于各国起草、采用、实施的不同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引起的,当成员政府为达到某项政策目标而制定的一个技术法规,该法规对贸易的限制不应超过为达到正当目的所必需的内容。

非歧视原则:各成员国应保证在技术法规方面给予来自人一成员境内产品的待遇,不低于本国生产的同类产品或来自其他国家的同类产品的待遇。

标准协调原则:生产者受到利益,消费者利益、国际标准机构,标准协调与TBT协议、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特殊处理。

同等效力原则:只要其他成员的技术法规能够实现与本国法规相同的目标,即使这些法规与本国的不同,该成员也应积极考虑此技术法规与本国法规具有相同的效力。 相互承认原则:TBT协议要求各成员应保证在可能时接受其他成员进行的合格评定结果,即使那些评定程序与成员评定程序不同,只要他们确信那些程序与本成员程序同样可以保证产品符合相应的技术法规或标准。

透明度原则。建立通报制度(两种必须通报的情况)建立咨询点、TBT协会(咨询与召开会议)。

例题1. 贸易技术壁垒是指由于各国起草、采用、实施的不同的()引起的。 A、技术法规、 B、标准、 C、合格评定程序 D、政治制度 E、法律法规 答案:ABC

例题2:TBT协议中透明度原则规定了通报制度,在( )情况下应该通报。 A.与本国的标准不一致

B.某成员国制定了某产品的标准时,与相应的国际标准不一致时。 C.对其他成员国的贸易有重要的影响时。

D.某成员国制定了某产品的标准时,关于某产品没有国际标准。 E、与其他国家标准不一致时。 答案BCD

第三节 产品质量法和职业道德规范 本讲内容:

1、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和原则 2、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 3、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基本要求 主要内容

1、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和原则

2、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 产品质量法和职业道德规范

(一)、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和原则

1993年9月1日,我国开始施行第一部产品质量领域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简称产品质量法)。20007月8日进行了修改,并决定于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1、?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加强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为了明确产品质量的责任;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的权益;为了更好的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2、?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原则 1)有限范围原则。

2)统一立法、区别管理原则。

3)实行行政区域统一管理、组织协调的原则。 4)奖优罚劣原则。

(二)、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 1、产品质量法适用的范围:

是以销售为目的,通过工业加工、手工制作等生产方式所获得的具有特定使用性能的产品。即指用于销售的经过加工制作的工业产品、手工业产品和农产品包括建筑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 2、产品质量的责任

产品质量的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不履行保证质量义务的民事责任。产品质量的责任是一种综合的法律责任。 产品质量法规定了认定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

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对于产品质量规定必须满足的条件。

2)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作为认定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以及确定产品质量的依据。 3)产品缺陷

产品缺陷既产品存在“不合理的危险”判断产品存在缺陷的基本标准是一因产品设计上的原因导致的不合理的危险。二因产品制造上的原因导致的不合理的危险。三因告知上的原因导致的不合理的危险。

3、产品质量法对企业质量管理的要求

产品质量法对企业质量管理的要求是生产者、销售者应健全内部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规范、质量责任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4、产品质量法规定了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的质量义务: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保证产品的内在质量,保证产品的标识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产品包装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严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保持产品原有质量,保证销售产品的标识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5、产品质量法明令禁止的产品质量欺诈行为: 1)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2)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

3)产品和包装上标注的厂名、厂址必须真实,禁止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和厂址。 4)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1、产品质量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产品质量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是根据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法、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实施的一种具有监督性质的检查制度,它既是一项强制性的行政措施,同时又是一项有效的法制手段。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有关组织反映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抽查应当在市场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

由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内监督抽查,且上级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重复抽查。

2、产品质量担保责任制度:

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是产品销售者、生产者不履行产品质量担保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属于买卖合同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