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检查档案制作及现场检查要点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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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资料编制及检查注意事项 1、

所有环评及审批材料应齐全,产生危险废物项目较多的,

把每个项目的危废产生工段、品种、数量、利用处置方式等内容整理后列表,便于核查。 2、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认真编制,并及时报送环保部门。

3、 委外利用处置的,应有相应的审批手续和转移联单。转移

审批应符合规定,防止越级审批;要仔细核实危险废物接收单位是否有资质,转移联单是否及时填报,是否齐全。必要时与接收单位存档转移联单进行比对。 4、

检查危险废物是否按计划转移,贮存超过1年是否报环保

部门批准。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环保局在整理企业档案资料时,应该将年度现场检查产生和经营单位的现场检查记录、监测记录及处罚记录予以汇总入档。

(三)务求真实可信

制作档案资料,原则是实事求是,对于明显的工作疏漏应该及时弥补。

环保部门在对企业进行资料审核过程中,必须要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可行,同时也应该确保环保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很多企业由于对管理制度的不熟悉,会存在很多疏忽大意,导致前后数据不一致,逻辑不关系不准确,日常管理台账缺失等各种情况,因此对资料的审核把关非常重要,坚决杜绝恶意造假台账和审批手续的严重违法行为。

环保局要确保自身台账齐全。包括辖区内产生单位、处

置单位目录及相关管理台账,特别注意将监测、监察记录、审批流转记录、处理处罚记录入档。

其次环保部门要指导协助辖区内企业补充完善相关记录和手续,对存在较大问题的企业要限期整改或处理处罚。

现场检查要点

一、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主要内容: 1、目的及适用范围

2、建立管理网络(建立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 3、明确职责分工(各部门职责,每个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标识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二条) 1、容器和包装桶识别标志

危险废物标签

危险废物标签 M 1 : 1 字体为黑色

底色为醒目的桔黄色。 2、贮存场所

三、管理计划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年度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在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将下一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