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简报2010(15)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五 文章自然保护简报2010(15)更新完毕开始阅读c365594d767f5acfa1c7cd72

自然保护简报

2010年第15期(总第15期)

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 2010年1月8日

保护动态 加强野生动物观赏展演清理整顿和监督检查

12月27-28日,全国野生动物观赏展演清理整顿和监督检查

情况总结会议在广州召开。国家林业局印红副局长、国家林业局保护司张希武司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初步总结了全国清理整顿和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及成效,听取了部分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和国家林业局监督检查组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情况汇报,分析了当前面临的问题,探讨了今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观赏展演管理的策略和措施。

张希武司长在会上说,本次清理整顿和监督检查工作为期5个月,累计检查了国内500多家野生动物观赏展演单位,对其中的53家单位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并直接取缔了7家养殖条件恶劣、违法违规严重的观赏展演单位,有力地促进了全行业的规范,在全社会产生了十分积极的影响,收到明显成效。

印红副局长充分肯定了本次清理整顿和监督检查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并就加强行业引导、规范和监管作了重要讲话。她指出,

各地要重视该行业当前存在的问题,对于盲目扩张、重复建设、求大求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现象要加强监管。她表示,野生动物展演行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不仅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和公众卫生健康具有重要作用,也影响着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形象和声誉。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完善野生动物观赏展演管理政策和技术标准,并加强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规范行业管理和执法行为,全面提升我国野生动物观赏展演行业的总体水平。

印红副局长要求,今后野生动物观赏展演行业的工作重点要放在以下几方面:一要明确方向、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各地要根据本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研究编制本区域野生动物观赏展演行业发展规划,并以此为依据适度控制大型综合类野生动物观赏展演场所,鼓励中型野生动物观赏展演单位走有特色的发展道路,引导小型野生动物观赏展演单位不断改进提高,从而建立起布局合理、各具特色、功能完备的行业框架,有效发挥其野生动物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功能。二要完善野生动物观赏展演管理政策和技术标准。对本次清理整顿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些普遍性的突出问题,尽快提出相应的管理政策和措施,为规范从业行为和管理行为提供制度保障;要研究制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条件和安全设施等技术标准,确保相关管理工作有明确的技术依据;对朱鹮、金丝猴等极濒危野生动物,要建立优化配对繁育制度,促进种群繁育和复壮,有效发挥其在拯救濒危野生动物方面的积极作用。此外,对野生动物观赏展演活动还要研究提出一系列行为规范,抵制低俗猎奇等行为,推动其沿

着弘扬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的方向发展。三要规范管理和执法行为,加强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林业局派驻各地的资源监督机构,要切实履行好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职责,把对野生动物观赏展演活动的监督检查列为日常工作重要内容之一,调查掌握本区域野生动物观赏展演从业总体情况,完善基础信息,并经常性组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指导督促其进行整改;对存在非法行为的,严格依法采取停业整顿、经济处罚、吊销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没收野生动物、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等措施。同时,要加强对管理和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素质,确保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林业主管部门的良好形象。四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充分发挥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中国动物园协会等有关行业协会在引导行业发展方面的特殊作用,强化行业自律,推进行业内交流学习,全面提升我国野生动物观赏展演行业的总体水平。

(动管处)

深入探讨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

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问题

12月7日,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座谈会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会议就重点国有林区自然保护区已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成效、面临的主要矛盾和制约保护区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

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自然保护区生态和社会作用进行了深入交流与座谈。

会议强调,近年来,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保护区法制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加强,保护区布局不断调整,已初步形成类型齐全、布局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网络。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自然保护区大力开展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强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成果凸显,为天然林资源保护一期工程成果评价提供了佐证。尤其是在重点国有林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件和工作条件比较艰苦的情况下,保护区管理者和职工为生态保护做出了不懈努力。但由于受体制、机制等因素限制,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自然保护区,尤其是省(部)级保护区建设发展相对缓慢。制约因素主要有:经费不足、机构不健全、保护区人员编制未得到全部落实、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矛盾等。国家林业局有关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亲自过问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自然保护区的发展状况和需求,强调要加大对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自然保护区的政策倾斜。

会议一致认为,要尽快解决东北重点国有林区自然保护区发展中的矛盾。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自然保护区建设。林区各级林业部门和国有林保护区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意义的认识,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二要理顺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切实落实人员编制,解决编制不足问题。三要落实经费,完善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