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使用说明书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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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汇缴数据”界面

4.2.4 划款操作

另一经办人员使用另一UKEY重新登录网上业务系统,点击左侧“公积金汇缴缴存”进入汇总表界面,进行如下操作:

(1)点击汇总表界面上的查询按钮,调出制单审核人员录入的单位缴存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界面右下角“划款确认”按钮,切换到划款界面;

(2)点击右下角“汇缴划款”按钮(建行网银还应按提示输入UKEY密码)。划款操作成功的,系统提示“该笔汇缴业务划款请求已成功发送!”。汇缴业务办理当天可入账。入账成功后,可“打印受理凭证”。 “汇缴划款”界面

录入建行UKEY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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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款成功提示”

4.3 个人补缴业务

个人补缴业务操作流程同汇缴缴存。两名单位经办人员分别进行制单审核和划款操作。 经办人员点击“公积金个人补缴”进入业务界面进行相关操作。 制单审核环节,“缴存汇总表”只录入个人补缴相关信息。保存汇总表后,点击“录入补缴职工”按钮,进入补缴清册录入界面,逐一录入个人补缴职工信息,录入后进行业务审核。 审核完毕后,另一经办人员对其进行确认。确认无误的,进行划款操作。

4.4 网上封存业务

网上封存业务只需单位一名经办人员办理。经办人员使用具有住房公积金业务权限的任一UKEY均可办理。 4.4.1 选择业务种类。经办人员点击业务左侧“公积金封存”进入封存界面。

4.4.2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录入封存汇总表人数; (2)点击“保存汇总表”按钮; (3)点击“录入封存职工”,进入清册录入界面,录入职工个人代码或选择职工信息,并选择封存原因; (4)录入完成后点击“审核封存数据”按钮;

(5)审核无误后点击“业务办理确认”按钮,系统提示“该笔封存业务已成功办理!”,成功后可“打印受理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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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按钮可显示单位职工列表,选择其中职工信息进行封存 选择封存原因

4.5 缴存额调整

单位在6月份汇缴入完账后,应根据当年的调整政策,自行在网上办理调整业务。调整业务只需单位一名经办人员使用具有住房公积金业务权限的任一UKEY均可办理。

4.5.1 选择业务类型。经办人员在页面左侧点击“调整”进入调整界面。 4.5.2 办理流程

缴存额调整应先生成调整清册,下载保存清册后,用调整盘程序调整职工的基数和比例,最后生成调整文件并导入到网上业务系统,完成调整业务提交操作。住房公积金调整后缴存比例如需提高或降低缴存比例,应在导入调整清册前到单位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缴存比例提高或降低审批手续。 4.5.2.1 生成调整清册

经办人员在调整界面点击“生成清册”,弹出G*.TXT下载界面,点击保存下载调整清册。用调整盘(分中心管理部领取或从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进行调整后生成Gtb2.TXT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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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2 导入调整清册

单位经办人员通过生成清册文件并完成调整清册后,按步骤进行以下操作:

(1)录入调整汇总表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汇总表”按钮,系统审核填写信息无误的,系统提示:“汇总表保存成功!”;

(2)进入清册界面,点击页面右上方“导入清册”按钮。系统弹出对话框后,点击“导入TB2.TXT文件”,将已保存的调整清册文件导入到网上业务系统中。导入后,清册显示职工姓名、个人代码、身份证号码、调整后缴存基数、缴存额等信息。确认无误的 ,保存清册信息,系统提示“调整清册导入成功!”; (3)返回调整总表界面,点击“审核调整数据”按钮,系统对调整汇总信息与导入的清册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系统提示“汇缴数据审核成功!”,该笔调整业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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