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汇总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三 文章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汇总更新完毕开始阅读c3e31c3302768e9950e7382b

督下由持有公安科颁发《背运证》的背药工运送,其它人员禁止运送,途中不准逗留或休息,禁止乘坐一切车辆。到工作面后,清点好雷管,炸药数量,放在专用的大火药箱再上锁,派专人看护。

五、爆破材料的收发

1、收发爆破材料时,必须逐箱(包)逐个清查数量,发现炸药破损、变质、雷管脱帽等失效现象,均不得发放。并及时上帐办理交接手续。

2、发放爆破材料时只准发放给同时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员作业证》和集团公司签发《放炮员合格证》的放炮员,而且每个放炮员只准领取与其统一编号相一致的雷管,必须做到专人专号,打号不清和白管不准发放。

3、放炮员在回库交雷管、炸药时,库管员要认真检查放炮员交回的雷管、炸药数量并及时上架分类存放,并填写爆炸物品发放明细总汇帐。

六、库管员交接班

库管员必须在火药库交接班,做到帐物相符,交接不清不准离岗。 七、雷管、炸药的销毁

爆破材料库内废旧、失效的爆破材料,炸药达100kg或雷管达500发时,必须制定措施,按有关规定及时销毁。

八、考核办法

1、不按规定存放爆炸物品的罚责任人50元。

2、收发雷管、炸药,不按规定办理的罚责任人30元。

3、除库管员、押运员、放炮员和有要害证人员外,进入火药库的罚责任人20元。

4、不按规定填写各种台帐、报表的罚责任人20元。 5、丢失雷管、炸药的报公安部门分析、追查、处理。 6、不按规定运送雷管、炸药的罚责任人50元。

第 45 页

爆破材料领退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家法规。 二、领用爆破物品的人员必须是持有公安机关审核签发“二证”的爆破员。 三、火药库保管员严格审验证件,不准无证人员领用爆破物品。

四、领用爆破物品必须凭计划数量发放,当面点清、记帐,认真执行签字手续。

五、爆破员到达作业点,生产班组长做到作业前查领取量,装炮时装药量、作业完毕查余量,以实际消耗在三联单上签字。如发生问题,追查签字人的责任。

六、作业完毕,爆破员必须将三签字表和火药容器送回原火药库,并认真履行清退手续入帐登记。

第 46 页

电雷管编号管理制度

一、仔细检查打号机各部件是否齐全,连接是否可靠,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操作。

二、按规定将钢字和弹簧嵌入矩形导向槽中,盖好上盖。

三、正确使用雷管打号定位尺,仔细调整打号机的定位螺丝,用与雷管直径相同的木棒,对比和校正打号位置,确认无误方可进行打号。

四、把雷管装入打号机中心孔,确认雷管下端已抵在定位螺丝端面上,然后在再压下手柄打号。

五、电雷管必须打在锁口部位两个凹形口圈之间凸起环上。 六、打号时,严禁将头部对着雷管打号机装雷管孔观看。

七、雷管打号机一米内存放的电雷管总数不得超过200发,打号机台面上雷管不准超过20发,台面上雷管与机内雷管最小距离不准小于0.2米。

八、钢字不能自动复位,雷管不能取出时,严禁用力拉扯脚线,应拧松雷管打号机上盖螺钉,使钢字复位后再取出雷管。

第 47 页

井下倒送火工品制度

我矿井下现有一个正规火药库,芦南、芦北各有 一个临时火药发放峒室。因临时峒室雷管、炸药允许储存量较小,而生产队组火工品使用量较大,故在日常生产过程中,经常出现需从正规火药库向临时峒室倒送火工品的情况,以满足生产需要。为保证倒送火工品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安全措施。

一、倒送火供品必须使用专用火药车,通风队应提前一天和运输队联系,由运输队准备好机头、专用车以及隔开雷管、火药所需的空车,并安排专人负责运送。

二、倒运期间通风队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搬运火药人员必须在负责人指挥下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轻拿轻放,严禁用力摔打碰撞火工品。

三、炸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一矿车运输,如果用同一列车运输时,装有炸药和机电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同机车之间都必须用空车隔开,空车总长度不得小于3 米。

四、运送火工品的列车,除装卸人员、护送人员外,严禁其它人员乘坐,上述人员都应坐在尾车内,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两车会车时,两列车必须减速运行。

五、装有炸药材料的列车不得同时运送其它物品或工具,列车在运送过程中要备有2 具灭火器。

六、倒送火药的专车应在醒目位置设“危险”字样的标志,装卸火药时应在第一个车和最后一个车分别悬挂红灯以示警示,并将库房门前的架线电源断开。

七、火工品运到临时峒室后,库管员要亲自清点火工品数目并检查好火工品是否损坏,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入库并和运送人员办好交接手续。

八、其它有关事项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第 4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