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家坝水电站屏山库区围堰移民特殊措施的实践与思考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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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家坝水电站屏山库区围堰移民特殊措施的实践与思考

屏山县课题组

2004年7月向家坝水电站进入施工准备阶段,其主体工程于2006年11月正式开工,2008年12月成功实现了大江截流,而移民工作是2006年电站经国家核准后才实质性启动。由此造成工程建设比移民工作推进进度快2年多,二者不可同步实施,在电站工程建设成功实现大江截流的情况下,只能对围堰影响移民采取过渡搬迁的特殊措施来进行处理。根据省政府第18次常务会批准实施《四川库区围堰移民特殊措施方案报告》(以下简称《特殊措施方案》),屏山县在省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三峡公司、中南院、综合监理以及其他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围绕移民安全渡汛的目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创造条件,克难攻坚,历经半年的艰辛奋战,全面完成了《特殊措施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于2009年6月下旬顺利通过了省上验收。对此,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为组长的验收委员会予以高度评价:“一是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护照《特殊措施方案》组织实施;二是“屏山干部不仅会要钱,而且能干事”;三是围堰保障工作时间紧、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组织实施得这么好,在于前期的准备工作充分。”

一、总体概况 (一)围堰淹没情况

根据《特殊措施方案》,20年一遇围堰水位淹没影响人口为13735人(农业人口3563人,非农业人口10172人),房屋面积58.6万m2。其中,10年一遇围堰水位移民为9901人(农业人口1937人,非农业人口7964人),房屋面积38.8万m2; 10年至20年一遇围堰水位移民为3834人(农业人口1626人,

非农业人口2208人),房屋面积19.8万m2。5年一遇围堰水位影响四川库区土地约6551亩。20年一遇围堰水位影响公路19.5km,大中桥11座;35kV输电线路2 km,10kV配电线路39.3km,变压器32台;通信光缆杆路56.7 km,电信县城机房、楼东机房,500Mw小灵通基站25个,广播电视光缆18.9 km;企业51家,行政单位97家;地面、地下文物38处。

(二)围堰移民特殊措施情况

按照省移民办《研究向家坝水电站移民安置工作会议纪要》(川移阅〔2009〕3号)的要求,市县结合屏山库区实际,按照“总量控制,分类处理,分年公布,尽量减少动迁人口”的原则,对《特殊措施方案》中的特殊措施处理方式进行了如下细化:

1.农村移民。围堰影响农村移民的过渡安置与正式搬迁安置相结合。农村移民按围堰20年一遇水位一次性组织过渡搬迁到规划安置地,城集镇建成区农村移民可选择按相应城集镇移民,也可选择按农村移民实施过渡搬迁安置;选择外迁的,由接安地就地就近为移民落实临时住房,移民同步建房;政府按移民选择的正式安置方式,发放相应的过渡期住房补助、综合补助、搬迁补助及一次性搬迁补助,并统一办理过渡期人身和财产保险。

2.城集镇移民。对围堰10年一遇水位线以下的移民,通过自行租房或租住政府统建房过渡,总体在主汛期前实施搬迁。其中:5年一遇围堰水位影响移民,实施常年过渡;5至10年围堰一遇水位影响移民,根据房屋安全性,可自愿选择常年过渡或汛期过渡;对10年一遇水位线下的,政府按选择的过渡方式,发放相应的过渡期住房补助、综合补助、搬迁补助及一次性搬迁补助。对10年至20年一遇围堰水位移民,政府组织签订应急搬迁协议,编制预案,视洪水情况

实行应急搬迁。同时,政府建设一定数量的统建房,为20年一遇洪水位涉及移民过渡提供备用房源,并统一办理过渡期人身和财产保险。

3.土地。根据水位淹没和移民搬迁情况制订具体的补偿实施办法,汛期后实施补偿。

4.企业。结合围堰水位影响企业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整体搬迁、缓迁过渡及一次性补偿方案进行处理。

5.个体工商户。组织围堰10年一遇水位线以下的个体工商户,总体在主汛期前实施搬迁。其中:对5年一遇围堰水位影响的,实施常年过渡;对5至10年围堰一遇水位影响的,可自愿选择常年过渡或汛期过渡;对10年一遇水位线下的,政府按选择的过渡方式,发放相应的经营损失补助。对10年至20年一遇水位间的,政府组织签订应急搬迁协议,并发放保证金;发生洪水时,发放经营损失综合补助。

6.门面。对10年一遇水位线下的门面,分地段按面积发放出租收益补助,总体在主汛期前停止使用。其中:5年一遇围堰水位影响的,实施常年过渡;5至10年围堰一遇水位影响的,可自愿选择常年过渡或汛期过渡;对10年一遇水位线下的,政府按选择的过渡方式,发放相应的出租收益补助。对10年至20年一遇水位间的,政府与门面所有者签订应急搬迁协议,发生洪水时,发放出租收益补助。

7.专项设施。对10年一遇围堰水位线以下的交通、电力、广播、通信等专项设施,主要采用临时保通等措施;对10年至20年一遇水位范围内的,编制预案,按预案项目进行处理。

8.库底清理。对围堰20年一遇水位线以下农村区域的房屋全面拆除,并实施卫生清理;对粪坑、垃圾池、坟墓等实施卫生清理;园林地地面附着物由政府

统一管理,暂不实施清理;为保持城集镇功能完整,对城集镇区域内建(构)筑物暂不实施清理。

(三)完成情况

截至2009年6月20日止,屏山库区围堰保障涉及的农村移民过渡搬迁安置、城集镇移民过渡搬迁安置、城集镇功能恢复、专项设施保通、库底清理等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1.农村移民。已完成过渡搬迁移民590户2332人,占界定任务的100%。其中74户295人分别在长宁县、南溪县、江安县、翠屏区、宜宾县和高县等安置点周边进行租房过渡,其余移民皆投亲靠友或在永久安置点附近临时过渡。城集镇建成区农村移民498户1641人,全部实施搬迁。

2.城集镇移民。县城围堰20年一遇移民2336户7566人,其中10年一遇移民1787户5837人。除约20户因承租人与房主之间纠纷、不知去向等原因以及选择汛期过渡未搬迁外,其余移民已全部实施搬迁。 新市、楼东、福延3个集镇围堰20年一遇移民616户1438人,其中10年一遇移民419户1086人,已全部实施搬迁。

3.统建过渡房。锦屏、书楼、新市共建过渡房110881㎡,已于6月底全面竣工,具备入住条件。

4.企业。51户围堰企业迁建、补偿和过渡搬迁全面实施到位。

5.个体工商户及门面。个体工商户1109户,其中10年一遇672户已全部签订过渡协议,除14户选择汛期过渡外,其余全部实施过渡搬迁;门面1016户,其中10年一遇700户,673户已签订过渡协议,除选择汛期过渡的93户外,其余已全面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