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民政局机关内部管理暂行办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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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的采集报送工作,对编写的信息稿件应进行认真的审核把关,力求观点正确、表述准确、文字精炼。

(三)发送。民政信息采用一事一报、急事急报、特事特报、要事专报的形式发送。⑴向上报送。主要是《中国民政》、《江苏民政》、《常州民政》等工作简报及相关网站。⑵市内报送。主要是市委、市政府主办的《今日金坛》,市委办编发的《金坛通讯》、《金坛信息》,市政府办编发的《金坛情况》等工作简报及相关网站。

第三十一条 考评奖惩制度

加大民政业务等各项工作的量化细化考核、检查、评比力度,进一步促进民政事业发展上台阶、上水平,建立完善下列制度:

(一)目标任务考评。根据上级民政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年初由局长与机关科(室)、事业单位签订年度目标任务(或经济指标)考核责任书。

(二)工作绩效考评。按照“个人自评、民主测评、领导考评”的目标要求,建立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评制度。年底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工作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三)奖惩。执行制度情况将作为年底各项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违反纪律或执行制度不力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局属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金坛市民政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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