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车间化学水处理操作运行规程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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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蒸发量: 75 t/h 额定蒸汽压力: 5.3 MPa 额定蒸汽温度: 450 ℃ 给水温度: 104 ℃ 水容积:水压时 m3 运行时 m3

(2)除氧器

a.除氧器型号:

b.主要参数

工作容积: 40 m3 容积压力: 0.02 MPa 工作温度: 104 ℃ 出力: 100 t/h

二、主要水汽流程

地下水 → 蓄水池 → 化学除盐水 → 除氧器 → 给水泵 → 锅

炉给水平台 → 一级省煤器入口联箱 → 一级省煤器 → 一级省煤器出口联箱 → 二级省煤器入口联箱 → 二级省煤器 → 二级省煤器出口联箱 →汽包集中下降管 → 下降管分配管 → 水冷壁下联箱 → 水冷壁上升管→ 水冷壁上联箱 → 导汽管 → 汽包 → 低温过热器 → 减温器 → 高温过热器 → 集汽联箱 → 主蒸汽电动门 → 用户

第二章 汽水监督项目及取样

一、锅炉系统

汽水循环中的给水、炉水、蒸汽。 二、汽轮机系统

凝结水、除氧器水、循环水、疏水。 三、汽水质量监督项目及控制标准

汽水质量监督项目及控制标准见表 监督项目 标准 间隔时序号 样品名称 单位 备注 间 钠离子 ≤10 1 饱和蒸汽 μg/L 4小时 二氧化硅 ≤20 钠离子 ≤10 2 过热蒸汽 μg/L 4小时 二氧化硅 ≤20 3 除氧器 溶解氧 μg/L ≤7 4小时 PH 8.8~9.3 2小时 4 给水 联氨 10~50 4小时 36

铁 μg/L ≤30 铜 ≤5 查定分析 油 ≤0.3 mg/L 磷酸根 2~8 2小时 mg/L 二氧化硅 ≤2 5 炉水 4小时 2小时 PH 9~10 硬度 μmol/L ≤2.0 4小时 凝汽器漏6 凝结水 溶解氧 μg/L ≤40 4小时 泄时加强电导率 μS/cm 2小时 分析 硬度 μmol/L ≤5 8小时 7 疏水 铁 μg/L ≤50 二氧化硅 ≤60 锅炉启动时蒸铁 ≤50 8 μg/L 随时 汽 铜 ≤15 钠 ≤20 硬度 μmol/L ≤5 锅炉启动时给9 溶解氧 μg/L ≤40 随时 水 铁 ≤100 硬度 μmol/L ≤10 汽机启动时凝10 铁 μg/L ≤80 随时 结水 铜 μg/L ≤30 四、汽水取样

1. 汽水取样器的投入

1.1开启至取样冷却器冷却水出、入口门。 1.2按转动设备运行规程启动冷却水泵运行。

1.3检查取样冷却器,确保除盐水畅通,水量充足。

1.4全开取样一次门,缓开二次门至全开。开启减压阀使水样流量在700ml/min以上,用取样门调整水样流量500~700ml/min,温度30℃以下,方可人工取样。

1.5根据仪表采样要求调整至适当流量。

1.6每周一后夜班冲洗一次取样管,冲取样管时关闭取样二次门,关小取样一次门,缓开排污门并控制排污量,避免有大量蒸汽冒出。 2. 汽水取样

2.1 取样水原则上保持常流,管道中有积水时应放净并冲洗干净后方可取样。

2.2取样前先将取样瓶用水样冲洗三次后方可取样。取样后应迅速盖上瓶塞

3. 取样器的停止及注意事项

3.1取样装置停止时,先关取样一、二次门,后停取样冷却水系统。 3.2冲洗取样器时,应逐个冲洗,不得同时冲洗。 3.3 冷却水中断时立即关闭取样一、二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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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锅炉系统的化学监督 1锅炉启动时的化学监督 1.1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1.1.1 化学制水设备正常运行,除盐水储备充足。 1.1.2 检查取样、加磷酸盐、加氨、排污系统。

a 各取样点照明充足,管道、阀门完善好用,冷却水系统良好备用。 b 加磷酸三钠泵及加氨泵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各管道阀门严密无漏泄,磷酸盐及氨溶液箱配备足量的药液。

c 定排、连续排污门灵活好用,系统管路、阀门无缺陷。

1.1.3 取锅炉水进行分析化验,其水质量符合锅炉启动前水质标准,否则应换水,直至合格为止。

1.1.4 将锅炉启动前的设备状态、水质情况向调度和班长汇报。 1.2 锅炉的启动

1.2.1 炉点火升压至0.3~0.5 MPa 时,通知锅炉值班员,开启加药、取样一次门和连续排污门,分别冲洗取样管10~20分钟,调整取样流量和温度。

1.2.2 当锅炉升压至1.5MPa时,根据炉水情况向炉内加药,同时通知汽机值班员投连续排污扩容器,根据水质情况合理控制连排开度。

1.2.3 当锅炉升压至2.5MPa时,开始分析炉水、蒸汽品质,做好记录。监督锅炉人员进行定期排污并根据水质情况确定定排次数。

1.2.4 将锅炉启动阶段的情况及时向调度和班长汇报,特殊情况应向动力车间领导汇报。并将锅炉启动时间、化验数据、设备异常情况处理的过程详细记录。

2 锅炉运行时的化学监督

2.1 按规定做好水汽质量分析,并认真做好记录。

2.2 根据水汽分析数据和水汽质量的要求及时调整磷酸盐的加入量和连续排污门的开度,使汽水品质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2.3 按规定监督锅炉运行人员进行锅炉定期排污。

2.4 发现水汽质量劣化时应加强分析监督,及时采取措施并向调度、班长汇报,必要时汇报车间领导。

3 锅炉停止时的化学监督及备用防腐 3.1 锅炉停止

3.1.1 锅炉采用滑停时仍按规定进行水汽分析。

3.1.2锅炉停运后应立即停止向炉内加药,关闭水汽取样门,停止取样冷却水系统。。

3.1.3通知锅炉值班人员关闭连续排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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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关闭各仪表水样入口门,停止各种监督仪表的运行。如果停运时间较长,通知仪表班停取样架电源。

3.1.5 锅炉为热备用状态时,应定期样化验炉水水质。定期加药维持锅炉水的PH值。

3.1.6冬季停炉应做好防冻措施。

3.1.7详细记录停炉时间、原因及操作过程。 3.2 锅炉停备用防腐

3.2.1 余热烘干法防腐:当锅炉压力降至0.5~0.8 Mpa,锅炉水水温大约降到100~120℃ 时,监督锅炉运行人员将水放净,用余热将管壁烘干。

3.2.2 停炉时间较长时另行制定防腐措施。 4 锅炉的排污 4.1 连续排污

4.1.1 排污方式

连续不断地从汽包水位表面排放部分炉水。 4.1.2 排污的目的

排出炉水中高浓缩可溶性盐类与细微悬浮水渣,使炉水的含盐量与含硅量保持在合格范围内。

4.1.3 排污的操作

a 根据给水含盐量、炉水质量和锅炉负荷变化情况,及时开大或关小连续排污门,以保持炉水浓度的稳定。

b 连续排污手动门由锅炉运行人员操作,电动调整门由化学人员通知锅炉运行人员调整,一般排污率不大于1%,不小于0.3%。

c 一般情况下连续排污门不允许关闭,即使是定期排污门泄漏,炉水含盐较低时,也应小开连续排污门,以排除微小的悬浮物。特殊情况关排污门时应通知汽机值班员,停止连排扩容器。 d 如果炉水劣化浑浊,可开大连续排污门。 4.2 定期排污

4.2.1 排污方式

定期从锅炉水循环系统的最低点(水冷壁下联箱)排放部分锅炉水。 4.2.2 排污目的

定期的排掉锅炉中的沉积物,也可做为迅速降低炉水含盐量的措施,调整炉水质量,以弥补连续排污的不足。

4.2.3 排污操作

a 定期排污的操作由锅炉运行人员完成。可根据化学运行人员的要求或规定的排污时间进行。

b 排污时,每个排污点阀门全开3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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