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知识一百问.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四 文章土地管理法知识一百问.更新完毕开始阅读c41c137babea998fcc22bcd126fff705cd175c48

①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②他项权利变更登记; ③更名登记; ④更址登记; ⑤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⑥注销登记;

△、土地证书分为哪几种?分别由哪级部门颁发?

土地证书有四种,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集 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土地他项权利 证明书》。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集 体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所有证》由县级人民政府颁 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 地管理部门颁发。

△、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应当 怎样填写土地证书? 按分摊土地面积分别填写土地证书。 △、伪造、擅自涂改土地证书,如何处理?

该土地证书无效,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 门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可并处500-1000元的罚款。

△、逾期不办理土地登记的,如何处理?

对个人处以200元/宗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 1000元/宗以下罚款。 △、土地证书年检的概念、范围、对象?

土地证书年检是依法对登记的土地权属、用途、面积、 使用状况、变更情况以及土地他项权利等的监督检查。 年检的范围是国有土地。年检的对象是使用国有土地 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登记费的收费依据是什么?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1994)湘价房字第78号 文件和(1998)湘价房字第184号文件。

△、什么是土地的所有权?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 公有制有哪两种形式? 土地的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 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转是什么意思?

是指集体所有土地依法征用后转变为国有土地,但国 有土地不能也无法流转为集体土地。

△、在我国实行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管 理制度,国有土地的代表是谁? 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是国有土地的唯一代表,国有 土地所有权可以由国务院直接行使,也可委托地方人民政 府行使。

△、我国产生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两个重要文件是什么?

①1956年6有30 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 议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 ②1962年9月27 日中共中央八届十次全体会议通过的 《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简称“六十条”)。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指什么? 农民个人对其拥有什么样的权利?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所建住房以及与 住房的居住生活有关的建筑物和设施用地,即住房用地及 其必要的附属用地。 农村村民的自留地,自留山是指农村集

5

体经济组织分 配给农民个人使用的少量的土地和山坡地或山岭地。 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个 人只拥有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否有使用期限限制、能否转 让,如何办理转让手续?

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不能直接转让, 必须将其变为出让土地,即签订出让合同,补办出让 手 续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从何时起算? 通过转让方 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如何计算?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自领取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 证》之日起算。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 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 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形式?

包括房地产出售、交换和赠与及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或 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进行的房地产经营 活动。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作及以房地产抵债引起房 地产权属转移的,均属于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应按规定 办理土地转让手续。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主体是谁?

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 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哪些集体土地可以抵押?

不能抵押。但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 荒丘、荒滩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及以乡(镇)、 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 使用权可以同时抵押。

△、单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

不能抵押。但由于法律允许房屋抵押,引起划拨土地 使用权的连带抵押,因此,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因为房 屋抵押才允许随房屋一起抵押。 △、抵押权人实现划拨土地抵押权的先决条件是什么?

依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才能对剩余的款项有 优先受偿权。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由 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 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多少年?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中反映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种 使用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

△、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 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 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多少年? 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土地权属争议,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怎么办?

可以申请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 的,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的,依次按照什 么样的证据确认所有权?

6

①集体土地所有证; ②土地权属认定书; ③家族联产土地承包合同; ④山林所有权证; ⑤“四五定”确定土地所有权的证书、资料; ⑥农业合作化时期确定土地所有权的证书、资料; ⑦土地改革时期确定土地所有权的证书、资料。 △、什么是土地侵权行为?土地侵权案件由谁处理?

是指在土地权属清楚,地界明确的情况下,侵犯他人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造成土地所有者、使用者财产损失 的行为。 土地侵权案件由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 法院处理。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已满 20年的和连续使用未满20年的,如何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

连续使用已满20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集体所有;未 满20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 有权。

△、空地及房屋倒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 用的土地,如何确定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由当地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使用。

△、土地权属证明文件上的四至界线与实地一致, 但实地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的,如何确定土地权属?

按实地四至界线计算土地面积,确定土地权属。 △、连续撩荒三年以上的土地,如何确认土地类别?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无法恢复耕种或因 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经有权机关同意或者责令退耕 还林还草还湖,引起连续撩荒三年以上的土地,可以视为 非耕地。除此之外,特别是对于那些擅自将承包的水田、 旱土闲置荒芜的,虽连续超过三年,仍应按原耕地看待。

△、国有土地是否都要缴纳土地使用税(费)?

行政划拨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应缴纳土地使用税(费); 出让土地的土地使用者不需缴纳土地使用税(费)。

△、影响土地价格的因素有哪些? 一般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

△、按土地价格形成的方式,土地价格分为哪两类? 分为交易价格和评估价格。

△、我国土地市场的三级运行模式是什么?

一级市场即政府出让市场,是指政府有偿、有限期的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市场。 二级市场是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市场; 三级市场是指用地单位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换,具有 消费性质。

△、土地调查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土地条件调查。 △、土地统计包括哪些内容?

初始土地统计和日常土地统计或国家土地统计和基层 土地统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评定土地等级 的依据是什么? ①土地调查成果;②规划的土地用途; ③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

7

四、建 设 用 地

△建设用地的概念: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 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 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临时用地概念: 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 国有或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空闲地或未利用地,施工 或者勘查完毕后不再需要使用的土地。 △土地补偿费的概念: 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 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

△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概念: 是指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应取得的平均土地纯收益。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 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 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概念: 土地使用者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 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 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 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哪些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 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 △征用哪些土地,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哪些?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哪些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 以划拟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 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哪些?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国有土地租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哪些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采用租赁方式有偿使用?

(一)原划拨土地用途为经营性用地的;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改变土地用途的; (三)企业改制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用途分,各为多少年?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