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和谐社会与公安执法改进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日 文章论和谐社会与公安执法改进更新完毕开始阅读c49017a3af45b307e971977e

执法监督,都有一些执法人员缺乏严格把关意识,都是等出现了问题,各个监察部门才履行职责。这些问题,损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法律权威,造成国家损失。例如,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等,侵害了公民的人身自由、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国家要给与赔偿。这类事不是只出现一两次,而是屡次不改,严重影响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2]

(六)不能正确地处理人民群众的内部矛盾 公安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往往因为执法方式不当或不能予以群众合理有效的法律解释,不能妥善地将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导致了许多群体性治安事件、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民警执法出现过错,或案件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不理解,本来属正常情况,但由于执法人员认识不到位,纠正错案和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大,或不能耐心细致地为群众释疑解惑,助长民愤,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三 在公安执法过程中造成上述问题的存在的原因

(一)主观原因

1.执法观念陈旧。由于我国封建社会的历史较长,封建法律意识根深蒂固。尽管有法可依,可在现实执法中,往往容易变味,权大于法的现象仍然存在。实践中,执法民警对法律采取实用主义态度,认为法律仅仅是公安机关用来维护社会治安的工具,有利则用,无利则避。毫无疑问,人治执法问题,已经在相当程度上误导了公民对法治的认识,损害了社会公众对法治的信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阻碍。

2.执法人员自身学习不够。随着公安队伍不断扩大,青年民警大量增加,他们思想活跃,干劲十足,但他们对公安工作的作风和优良传统了解不多,缺乏工作经验,疏漏、不足之处较多。一些民警法制学习跟不上,缺乏足够的法律知识,没有把执行好法律法规摆到应有的位置,执法随意性强,没有做到对法律负责。

3.宗旨意识淡薄,执法为民观念不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但个别民警为民服务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往往忽视执法的服务职能,忘记了人民警察的宗旨,忘记了人民群众是公安执法工作的基础,导致粗暴执法,对群众缺乏感情,对群众的呼声无动于衷,不注意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2]

4.少数基层公安机关领导重视不够,管理不力。部分基层领导对执法工作认识不够,执法观念淡薄;有的忽视了对基层法治建设和执法工作的整体了解和全局把握,缺乏针对性、有效性的领导和关注,放松对法制建设的投入特别是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个别基层领导没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自身对法律知之不全,知之不深,根本无法用法律规范自己和民警的执法行为,更无力去监督执法。

(二)客观原因

1.警力、经费不足。公安机关普遍存在科学实战应用效能低、装备科技含量低等状况,与实际执法工作需要的差距不断拉大。“宁缺机关、勿缺基层”,近年公安机关大力解决派出所警力紧张和警务保障方面存在的困难,但是在一些乡镇,警力和经费还是远远不足。去年在参加大学生争优创新活动时,了解到某乡

3

镇大约人口六万,而该镇派出所只有四个民警,相当于每个人要管一万五人。再说,该派出所技术设备及其简单,经费严重不足,凭借这些条件,根本无法完成如此艰巨的任务。[3]

2.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执法监督越来越重要,各个公安机关也出台不少执法监督的规定,初步形成一套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但是,从现状来看,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并不能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另外,现行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机制存在一定漏洞,“条”和“块”关系不顺,上下级公安机关部门在刑事案件管辖和行政执法工作中权限不明确,相互交叉,有利益的业务争着干,无利益则互相推诿。

3.立法滞后,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尚不完善,特别是行政处罚方面没有统一的程序法,而是分散于各实体法律法规中,难免发生互相矛盾,互相抵触,有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操作性。如公安机关常用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与《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不配套,给民警执法带来了困惑。其它的法律法规,也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关于严禁卖淫嫖娼决定》对单位容留、放任卖淫嫖娼行为都规定了罚则,但量罚尺度不同。

4.公安管理体制存在弊端。现行公安管理体制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随着市场经济的改革,其弊端日益显现。最突出的有两个方面:一是财政保障体制不适应。现行公安经费保障主要靠财政拨款,这取决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和领导的重视程度;二是人事管理体制不适应。由于种种原因,公安经费普遍不足。不少基层领导的主要精力不是放在抓工作上,而是放在抓经费上,想方设法抓“收入”,能罚则罚,能多罚则多罚。

四 为构建和谐社会,公安执法的改进措施

面对公安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公安机关应当从实际出发,分清主次矛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构建和谐社会,公安机关在执法工作中应与时俱进,以人为本,建立公平公正、内外和谐的工作机制。公安执法改进是必然的趋势,是人民群众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国家的需要。公安机关如何在执法环节中贯彻“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 树立法治观念

法律是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代表了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公安机关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生活秩序,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安机关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应自觉排除和抵制各种非法干预,把严格履行法律职责与服务党的中心工作相统一,真正树立“法”大于“权”的观念,实现“人治”向“法治”的转变。坚持对人民负责和对法律负责,将一切行为严格规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只有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二)加强法律学习 用法律规范公安工作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法律是一个执法者的有效武器,要想发挥其最大的效能,就得把它学懂看

4

透。只有知法、懂法才能用好法,才能真正做到公平正义、执法为民。因此,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要通过严格培训,加强法律学习;其次要知法守法,自觉遵守法律,在群众面前起模范带头作用;最后,在公安工作中,既要严格执法、严格管理,又要热情服务、方便群众,积极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满足群众的需求。通过公安服务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一个有利氛围。

(三)明确宗旨 提高执法为民理念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的宗旨,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要贯彻“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维护人民的利益。针对公安队伍中存在的一些民警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徇私枉法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重点在三个方面下功夫。首先要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上下功夫;其次要在提高执法水平上下功夫。要通过立岗、定责、细化目标、严格考评、兑现奖惩等环节,把每个民警的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使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最后要在创新工作机制上下功夫。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积极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干部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四个方面机制创新,促进科学发展的组织工作体制机制体系。

(四)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管理能力

加强基层公安机关领导的管理能力,监督他们重视工作的方方面面,努力塑造新时期人民公仆的好形象,有效克服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基层领导就必须做到:一是“求实”。最重要的问题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社会治安不好,人民群众没有安全感;二是“求慎”。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领导干部要在立行和立言上多下功夫,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把真正的力量和人格力量统一起来。坚持“四慎”原则,也是克服领导干部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的治本之策;三是“求新”。“求新”不仅要学习,而且要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只有做到以上三点,才能促进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营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4]

(五)科学合理地调配使用警力

人的因素决定一切。如果不解决民警超负荷运转问题,就难以保证民警身体健康。各机关单位要积极争取上级公安机关和人事部门的理解和支持,按照人口比例配备原则,逐年增强警力。要按照“以事定岗,以岗定人,以人定责”的原则,精简机构,调配警力,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运作有序、合作有力的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开发警力资源,以有限的投入获取最好的效益。 (六)强化执法监督

认真梳理监督的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增强监督制度的科学性和监督管理的可操作性。抓住容易发生问题、滋生腐败的“四个重点”,即重点人员、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日期,以权力集中的执法环节为中心,切实加强监督。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督手段,全方位、多渠道地进行监督,不断增强监督效力。

(七)完善法律法规

5

完善的法律法规对社会稳定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要完善法律法规,首先应总结我国立法体制,扬长避短,在按立法程序办事和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加快立法速度;其次,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整合、协调立法各方面的人力、物力、财力,集中力量,统一指挥,按时间安排,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立法工作;再次,以前立法中受非立法工作本身问题的影响而迟迟不能定的事情,需要按职权范围和分工,由相关部门或领导层早作决策,为立法工作扫除障碍。[5]

(八)推进公安管理体制改革

针对当前公安管理体制的问题,可采取以下改革措施:一是改革公安机关领导机制和人事管理权限;二是深化公安机关机构改革,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运转协调的组织体制;三是强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大力推行信息公开、社会公示和听证等制度和机制。建设和谐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公安工作更要以优质良好的服务,以更科学的管理方式来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从而体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6]

综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公安执法不仅要做好传统意义上的打击各种违法犯罪等工作,更重要的是正确处理群众关系,提高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虽然当前我们在立法和执法的质量上,时间上,人员的素质上,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但是只要我们坚持依法治国的方略,按照江泽民“三个代表”的思想要求,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一定能够使公正执法落到实处,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吴树青.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271-291

[2].公安部政治部.公安基础知识[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17-21;112-126

[3].李越方.当前公安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EB/OL].http://www.govyi.com,2010-01-26

[4].白山市公安.加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几点思考[EB/OL].http://www.cbsjjjcw.com,2008-5-23

[5].王茂根.完善法律法规 推进依法治教[N].中国教育报,2010-11-23(4) [6].公安国安.浅析深化公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EB/OL].http://www.11464.com, 2011-07-12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