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形考1-4作业答案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形考1-4作业答案更新完毕开始阅读c56ccfd2240c844769eaee0e

平时作业(3)

一、不定向选择题(每题3分,共计15分)

1.2000年3月5日,贵州省福泉市消费者罗某在该市某美容美发店做文眉手术,付费80元。一月后,文眉凸起变宽,形成炎症。之后,店主张某带罗某到贵阳某美容院检查,诊断为“文眉色素过敏症”,罗某只好在该院做切眉手术,术后眉毛处留下两道疤痕,使其身心受到极大伤害。罗某要求店主赔偿其损失。 本案处理结果应该为:(A)

A. 退款80元,赔偿罗某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B. 只要退款80元

C. 退款80元,赔偿罗某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D. 退款160元

2.2000年8、9月间,安徽省太湖县邮政局在投送大中专学校录取通知书时,在招录学校寄邮的挂号信外面,加套特快转递邮寄信封,从而以特快转递形式发信。事后,邮政局冒用录取学校名称,向548名录取学生每人收取特快转递费20元。后被学生家长发现,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问:邮政局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bc) A. 安全权 B. 知情权 C. 公平交易权 D. 受教育权

3.1996年1月17日,安徽省涡阳县农民刘某和其13岁女儿在使用县石油公司龙山加油站出售的柴油照明时,油气突然爆炸燃烧,致使刘某左手烧伤,刘女面部、颈部、双手大面积烧伤,经省人民法院法医鉴定,为三级伤残。后查证:龙山加油站出售的柴油为劣质石油,含有超量汽油成分。

本案赔偿费用为:(ABD)

A. 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B. 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 C. 精神损害赔偿 D. 残疾赔偿金

4.谢某到农贸市场买菜,在一卖肉摊位挑了四只猪脚,摊主往台秤上一放,说8斤1两,做8斤算了,5元1斤共40元。谢某付款后拿着猪脚回家,正碰上妻子也下班回家,妻子将猪脚用手掂了掂,说肯定没有8斤,被人宰了。两人遂回到农贸市场,把猪脚放在公用秤上一称,只有6斤,两人遂找到市场的工商管理人员请求处理。工商管理员让谢某指明摊位后,把猪脚往台秤上一放,仍是8斤1两。工商管理员遂对该秤进行检查,发现该秤秤盘底下吸附着一快磁铁。 问:谢某的何种权利受到侵害?(C) A. 安全权 B. 知情权 C. 公平交易权 D. 选择权

5.1996年10月15日,某大学回族学生马某到校外一饭店就餐,他在服务台花2元钱买了一张牛肉面的票,将票交给伙房后坐下等候。几分钟后,服务员将面端上,却是肉丝面(肉丝为猪肉做成)而非牛肉面,遂问服务员是不是弄错了。服务员说牛肉面没有了,肉丝面价格与牛肉面一样。马某随即提出异议,说自己是回民,不吃猪肉,既然牛肉没有了,那就退钱。饭店不同意,饭店老板还说,你们回民就是怪,猪肉有什么吃不得的。 问:马某的何种权利受到侵犯(AB) A. 受尊重权 B. 知情权

C. 公平交易权 D. 选择权

二、论述题(第一题20分,第二题30分,共计50分) 1.经营者义务

答1、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其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义务; 2、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3、经营者应当保证自己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4、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商店提供商品,必须明码标价; 5、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6、经营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商业惯例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凭证或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7、经营者应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实际状况与表明的状况相符;

8、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其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其他责任的应依法或依约定正确履行;

9、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或免除其自身责任

10、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简答:①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②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的义务;③提供安全保障的义务;④提供真实情况的义务;⑤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⑥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义务;⑦保证商品或服务符合要求的义务;⑧依法或依约履行“三包”或其他责任的义务;⑨不以格式合同等方式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义务;⑩尊重消费者人格的义务。

2.我国消费者组织工作现状与改进措施。

答: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我国消费者组织有两种类型:一为消费者协会,二为其他消费者组织。消费者协会在我国消费者组织体系中最具有代表性,发展最成熟,体系最健全,影响最大。

我们需消费者组织的体系更加完善,使其做好进一步带头作用。制定措施如下:1,当消费者协会认为某些方面的保护工作尚有待改进、有些保护措施不力时,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改革方法,政府部门根据其提供意见的可行性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宏观调控。2,可根据具体情况授予一定的权限,使其更加有效率的开展工作,既节约了国家资源又方便于民。3,加强宣传,使消费者更加信赖消费者协会。4,其内部需加强工作力度,做好其他组织的带头作用。通力合作,做到更好的服务于消费者。从而使我国消费者维权工作得到进一步成功。 三、案例分析(问题一10分,问题二15分,问题三10分,共计35分) 王小姐于1998年1月到某超市购物,进门时,门口的报警器无任何反应。过了有十几分钟,王某未选中任何物品,从门口出来时,报警器却铃声大作。超市保安及售货员将其叫到经理办公室,要求王某配合检查。王某说:“检查可以,但如果没有检查到未付钱的商品,你们就要当场书面赔礼道歉。”王某的要求当场被保安经理拒绝,双方发生争吵,保安坚持要求检查,否则不准王某离开。双方僵持了近半个小时后,王某迫于无奈,同意检查。几名保安随即走出经理室,并将门关上,站在门外,由两名女售货员将王某的外衣脱下进行检查,结果未查到任何超市的商品,只好让王某走。王某穿好衣服走出经理室,许多人对她指指点点,说三道四,王某倍感委屈,哭着跑出了超市。几天后,王某在亲友的帮助下,向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追究该超市的民事责任,提出精神赔偿,并且向派出所报了案,要求追究超市工作人员非法拘禁罪的刑事责任。 问题一、本案要求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问题二、本案涉及哪些诉讼程序,具体在法院应该按照何种诉讼程序启动? 问题三、本案如何判决?必须提供哪些证据?

答:可能根据《民法通则》第120条,《民法通则》实施意见第150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3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2,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刑事自诉。刑事诉讼先行。本案最佳是启动民事诉讼,进行精神损害赔偿案件审理。

三、证据有:原告陈述,1、保安坚持要求检查,否则不准王某离开。2、由两名女售货员将王某的外衣脱下进行检查。3、走出经理室,许多人对她指指点点,说三道四,王某倍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