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形考1-4作业答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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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哭着跑出了超市。

证人证言:许多人对她指指点点,说三道四 物证方面还可提供录像监控 被告陈述:具体对待。

平时作业(4)

请结合本课程的学习,进行一次社会调查。重点围绕你所在地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不足之处以及应当采取的改进措施等等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写一篇社会调查报告,不少于1500字。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及完善 淮安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报告

一、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和不足之处

所谓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而消费者权利——消费者为进行生活消费应该安全如公平地获得基本的食物、衣物、住宅、医疗和教育的权利等,实质即以生存权为主的基本人权。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日益增长,为保护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市社会经济秩序,有效地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市政府的重视。

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起步较晚。1984年12月中国消费者协会由国务院批准成立。之后,各省市县等各级消费者协会才相继成立。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上存在的不足,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上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观出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权利范围问题。权利是保护消费者的基本依据。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营销方式的变化,特别是网络经济的出现,消费者受到损害的权利已经超出了九项权利的范围,这里面非常突出的是消费者的隐私权。

2、维权途径问题。维权途经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关键问题。现行《消法》第三十四条为消费提供了协商和解、调解、申诉、仲裁和诉讼五种维权途径,但是实践中往往是协商不欢而散、调解难见分晓、申诉久拖不决、仲裁没有依据、起诉筋疲力尽,最后弄得消费者懒得奉陪,自认倒霉,这严重地影响到消费者权益的落实。

3、举证责任和费用问题。目前《消法》中对于发生消费纠纷时的举证责任没有做专门规定、消费者在消费纠纷中处于弱者的地位,但为了举证,特别是高额的商品检测费用往往超过纠纷商品本身的价值,使消费者望而却步。

4、赔偿主体问题。《消法》第三十五条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发生后的赔偿主体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但是,这样规定也容易造成《消法》的歧义,认为消费者因瑕疵商品受到损害时,只能向销售者求偿,缺乏消费者对赔偿主体选择权的规定。

二、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应采取的改进措施

消费者权益不是一项权益,而是一束权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消费者权益的内容进一步扩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体将来也会进一步扩大。 1、消费者的权利应进一步扩展。随着入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关系的内容将越来丰富、消费者据此应享有的权利亦越来越多。 (1)充分尊重消费者的安全权,建立产品的召回制度。 (2)明确规定消费者的隐私权。经营者不得要求消费者提供与消费无关的个人信息,未经消费者本人同意,也不得将已悉知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向第三人披露。

2.建立一套消费者权益仲裁机制,专门用于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笔者认为可在现有的消费者协会体系的基础上,相应地增设独立的“消费者权益仲裁庭”,仲裁庭可配合目前消协的机构设置设立,针对消费者权益纠纷的特点设立一套专门的仲裁规则,尤其是方便小额纠纷的简便仲裁。仲裁庭成员可以从消协、律协、专家学者中聘请仲裁员,但考虑到消费者权益纠纷的多发性和小额性,仲裁员的聘任要求可以适当放低,人数可以适当放大,以保障消费者可以较及时地得到仲裁。仲裁的费用可以通过赔偿机制转嫁给不法经营者。

3.赋予工商行政机关权益纠纷行政裁决权。工商行政机关作为国家市场管理的专门机关,具备专门的知识和人员,有丰富的市场管理经验和素养。笔者认为可以赋予工商行政机关于行政裁决权,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体系完备与消费者、经营权联系密切的优势,高效地处理权益纠纷,防止纠纷的扩大化,及时制止不法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总之,消费者权益是关系到社会每一个人的权益,并随着我市尊重和保

障人权以及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繁荣会更加完善,对不法经营者侵害消费权益的惩罚将更加法制化、制度化,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将不断提高,维权途径将会更多,更高效。这些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所在。也是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所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形考作业1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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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题

1、消费:消费通常有三种含义,一种意义上的消费是涵盖了人类生产生活领域的一切物质消耗。第二种意义上的消费是将消费仅仅局限于人类为满足自己及家庭的生活需要而作出的物质消耗。第三种意义上的消费是指消费者为满足个人或家庭生活需要,通过市场而获得、使用消费资料和消费服务的活动。消费者保护法当中的消费是从第三种意义上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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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消费者:消费者是指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人。

3、消费者保护法:有广义和狭义之说,广义的消费者保护法是指国家制定、颁布的具有保护消费者功能的各种法律规范。狭义的消费者保护法仅指消费者保护法基本法。即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于1994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消费者保护法体系;消费者保护法体系是消费者保护法的理论体系、渊源体系、法规规范内容体系和实施体系所构成的互相联系的、有序的、动态的有机整体。

W- I* V; K; i. c- Q2 P. Y

二、多项选择题

1、消费者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有(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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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对消费者特别保护原则B、国家与社会干预原则

7 O4 r: d! z( O0 Z/ W

C、自我约束原则D、综合法律保护原则

2、消费者保护法的价值取向有(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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