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概念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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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概念 第一节 概念概述

一、概念的定义

概念是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也有教科书说概念是反映事物的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

1. 事物的属性

2. 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 3. 概念的性质

(1)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 (2)确定性与变动性的统一 二、概念同语词的关系 1. 概念与语词的联系

(1)语词是概念的物质载体,是概念的语言表达形式; (2)概念是语词所表达的思想内容。 2. 语词与概念的区别

(1)概念和语词分别属于不同的学科;

(2)概念要通过语词来表达,但并非任何语词都能表达概念; (3)同一个概念可以用不同的语词来表达;

(4)同一个语词在不同的语境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 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1.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概念的内涵是指该概念所反映或指称的那一类事物所具有的本质属性。

概念的外延就是指具有该概念所揭示的本质属性的那些事物对象的数量范围。 概念的内涵是概念的质的方面,他说明概念反映的是什么。概念的外延是概念的量的方面,它说明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有哪些。

概念的内涵何外延既具有确定性又具有变动性。 2. 概念内涵和外延的反变关系

具有属种关系的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具有这样一种反变关系:概念的内涵越多,其外延就越小;反之,概念的内涵越少,其外延越大。 四、关于虚概念问题

所谓虚概念是指人们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由于对客观世界的歪曲虚假反映而形成的在客观世界中根本无任何具体对象与之相对应的概念,即外延为零、或为空类的概念,如上帝、鬼神、美人鱼、永动机、万能溶液等。

第二节 概念的种类

一、实体概念和属性概念

1. 根据概念所反映的是具体的事物还是事物所具有的性质,我们将概念分为实体概念和性质概念。

实体概念就是反映各种各样的客观具体事物或物体的概念。它反映的是摸得着看得见的具体的东西。

属性概念就是反映客观事物所具有的性质、状态、关系、思想情感等的概念。

2. 对于实体概念,可以根据概念外延数量的不同进一步划分为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单独概念是指外延只有一个特定事物的概念,即外延为一的概念。 普遍概念是指其外延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象的概念。 二、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根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集合体还是非集合体,我们把概念划分为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这是从概念的内涵方面的不同对概念进行的划分。 1.集合体、集合概念、非集合概念

集合体就是由一个一个的个别事物有机组合在一起而构成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反映集合体的概念就是集合概念,反之就是非集合概念。 2. 集合体与类的区别

假设由a1、a2、a3、??、an所组成的类叫A,ai是组成A这个类的分子,而由a1、a2、a3、??、an等有机组合而成的集合体叫A’, ai是构成A’这个集合体的个体,那么A与A’的最大区别是:A所具有的属性每一个ai都具有,每一个ai都属于A,我们可以说ai是A(比如我们可以说桉树是树、张三是共产党员、李四是某犯罪集团成员、这些人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等);而A’所具有的属性不一定每一个ai都具有,每一个ai都不属于A’,我们不能说ai是A’(不能说桉树是森林、张三是共产党、李四是犯罪集团、这些人是股份有限公司等)。也就是说, 由若干分子所组成的类的属性是对每一个分子所具有的属性的归纳概括,类所具有的属性必然为分子所具有。类概念是非集合概念。而集合体是由个体所构成的有机整体,集合体所具有的属性不是对其个体属性的简单归纳和概括,而是集合体的整体属性,集合体所具有的属性不必然为其个体所具有。简单地说,分子属于类,而个体不属于集合体。

3. 学习集合概念时要注意的问题

一是有些语词既可以表示集合概念又可以表示非集合概念,究竟是集合概念还是非集合概念要根据具体语境而定.判断的方法有二:一是看能否在该概念前加上“所有”,如果加上所有后判断仍然为真,则该概念是非集合概念,反之则是集合概念;二是构建一个三段论来判断。 二是不要混淆集合概念与普遍概念。一个概念是集合概念还是非集合概念是根据其所反映的是集合体还是非集合体来划分的,而一个概念是单独概念还是普遍概念是按照其外延数量来划分的。二者的划分标准是不一样的,一个集合概念,从其外延数量多少来看,可以是单独概念,也可以是普遍概念。 三、肯定概念和否定概念

1. 按照概念是反映的对象是具有还是不具有某种属性,可以将概念分为肯定概念和否定概念。

肯定概念也叫正概念, 是反映具有某种属性的事物的概念.

否定概念也叫负概念。是反映不具有某种属性的事物对象的概念。 2. 理解肯定概念和否定概念时要注意的问题

一是从语词方面来看,否定概念常常含有表达否定含义的“不”、“无”、“非”等语素,但有些含有这类语素的概念却是肯定概念,而不是否定概念. 二是否定概念总是相对于一个特定的范围而言的。

三是在一定的论域内,对于同一个事物对象,既可以用肯定概念来反映它具有某种属性,又可以用否定概念来反映它不具有某种属性。因此,肯定概念和否定概念的划分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

第三节 概念间的关系

一、欧拉图示

二、概念外延关系列表 三、两种特殊的全异关系

1. 矛盾关系:在同一个属概念下面的两个具有全异关系的种概念,如果其外延之和刚好等于属概念的外延,则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矛盾关系.

2. 反对关系:在同一个属概念下面的两个具有全异关系的种概念,如果其外延之和小于属概

念的外延,则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反对关系.

第四节 明确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概括、限制和划分

任何一个概念都具有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对于一个概念,我们既要明确其内涵所揭示的事物的本质属性,又要弄清楚其外延所包含的全部对象。因此。要明确一个概念,我们可以从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入手。本节介绍明确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概括、限制和划分。 一、概括和限制

概括和限制是在具有属种关系的概念之间根据内涵和外延的反变关系原理进行的逻辑推演, 1. 概念的概括

概念的概括是由外延较小的种概念过渡到外延较大的属概念的一种逻辑推演方法。它是通过减少概念的内涵从而扩大其外延来实现的。 对于概括,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概括可以只进行一次,也可以连续多次进行。但当概括到某一属概念,而没有比这一属概念外延更大的属概念时,概括就达到了极限。

二是概括只能在具有属种关系的概念间进行,而不能在不具有属种关系的概念间进行。 三是概括一般只能由种概念过渡到与其邻近的属概念,而不能越级概括。 2,概念的限制

定义及说明(略)

对于限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同概括一样,限制只能在具有属种关系的概念见进行.

二是限制可以连续多次进行,直到将一个外延较大的概念限制到一个单独概念。 三是可以从不同的方面增加概念的内涵,从而得到不同的种概念,进行不同的限制。 四是限制通常是在属概念前面增加一个限制词,但有时增加限制词却不是限制。 二、划分 1.划分的定义

划分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一个属概念区分为若干个它所包含的种概念的逻辑方法。 2. 划分的组成

划分都是由三个部分组成的,即划分的母项、划分的子项和划分的标准。 划分的母项就是其外延需要明确,也就是被划分的那一个概念.

划分的子项就是从被划分的属概念中划分出来的那些种概念,也就是被用来明确被划分母项的外延的那些种概念。

划分的标准,即划分的根据,指的是划分所依据的事物的属性. 3. 学习划分时应注意的问题 对同一个属概念,可以根据其所反映的对象所具有的不同属性,按照不同的标准来进行划分。 划分的标准可以是事物的某一个属性,也可以是多个属性结合在一起作为一个标准. 划分与分解是不同的。划分是将一个属概念分为若干种概念,划分前后的概念具有属种关系。而分解是将一个整体分割为若干组成部分,部分不具有整体的属性,整体与部分之间是全异关系而非属种关系。 4. 划分的方法

一次划分。他是根据需要对划分母项一次划分完毕,只包含母项和子项两个层次的划分。前面所举的例子都是一次划分。 连续划分。就是将一次划分后所得到的子项作为母项在继续进行划分,直到满足需要时为止。 二分法。它是根据事物是否具有某种属性,把母项划分为一个具有某种属性的子项和一个不具有该种属性的子项的一种特殊划分方法。表现为二子项之间具有矛盾关系,且一个是肯定概念另一个是否定概念。

5. 划分的规则 (1)划分必须相应相称。也就是划分后得到的各子项的外延之和必须刚好等于母项的外延。如果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划分过宽”或“划分过窄”的逻辑错误。

(2)每次划分必须按照相同标准进行。否则就会犯“多标准划分”的逻辑错误。

当然,每次划分必须采用相同的标准并不是说只能用事物的一个属性作为划分的标准,我们是可以将几个属性结合在一起作为一个标准并始终按照这个标准来划分,这时并不犯“多标准划分”的错误。

(3)划分的子项必须互不相容。也就是划分后所得到的各个子项只能是全异关系,而不能是全同、真包含、真包含于和交叉关系。否则就会犯“子项相容”的逻辑错误。

第五节 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定义

一、定义及其结构 1. 什么是定义

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由于概念的内涵就是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对象所具有的本质属性。所以,定义是揭示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是用一个或一些内涵已经明确的概念去明确另一个概念的逻辑方法。例如:

(1)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科学;

(2)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3)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依据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给独立的第三方,由其按照一定的程序审理并作出对争议双方都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非司法争议解决机制;

(3)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定义的组成结构

定义是由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组成的。 二、定义的规则

1. 定义项的外延必须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完全相同.

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

“定义过宽”是指定义项的外延大于了被定义项的外延的一中逻辑错误。 “定义过窄”是指定义项的外延小于了被定义项的外延的一中逻辑错误。 2,定义项不能直接和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 违反这条规则的错误有两种: 一是“同语反复”,即定义项中直接包含了被定义的概念。 二是“循环定义”,即定义项间接地包含了被定义项,通常表现为定义项的一部分又借助于被定义项来定义.

3. 定义项一般不能使用否定概念。 4. 定义项必须清楚明确。 三、定义的方法和种类 1. 真实定义

真实定义就是揭示事物本质属性的定义。 真实定义的方法采用“属加种差”的方法,其公式是:被定义概念=种差+邻近的属概念。其过程是:首先把被定义概念放到比它外延更大的概念里去,找出被定义概念的临近属概念。其次,找出被定义概念的种差。所谓种差就是被定义的种概念与同一属概念 下的其它种概念所具有的不同本质特征。最后,用定义联项将被定义项和由“属+种差”构成的定义项联接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