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应对网络舆情的现状及对策思考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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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法院工作已成为网络媒体和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来势汹涌的网络舆论如同狂风暴雨击打着法院和法官,对法院的审判工作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在这飞速发展的网络时代,面对网络舆情提出的挑战,如何化压力为动力,坚守公平与正义,践行司法为民,成了人民法院必须正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网络舆情危机

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网络舆情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

1、个别法院和法官的违法违纪或不文明行为通过网络迅速放大。如最高法院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受贿案,从案发到法院判决,被媒体反复炒作,给法院和法官形象造成极大损害,降低了法院公信力。2009年湖北省相继发生的公安县法院陪审员强奸幼女事件、枣阳法院“习惯”执法事件、武汉汉阳女法官与当事人对骂事件,经网络曝光,迅速在全国引起轰动。2010年5月12日《新京报》报道了山东潍坊市坊子区法官收黑钱被偷拍的新闻后,立即引起网上热议;次日,《武汉晨报》又以《山东法官“黑”钱,院长来汉善后》为题予以报道,一段《山东法官收黑钱院长千里来善后》的视频几乎同时在网上爆料,随即引起全国反响,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全国范围内的各大报纸、电视、网站纷纷关注报道此事。截止5月15日,针对坊子区法官收钱办案的报道和评论已形成

强大的网络风暴。

2、个别案件审判或执行存在错误或瑕疵引发网络舆论聚焦。浙江湖州“南浔协警临时性强奸案”,本是一起并不复杂的强奸案件。其基本案情是:2009年6月10日晚,2名协警邱某、蔡某带着刚参加完高考的陈某、沈某出去吃饭。席间4人喝了很多酒,陈某醉得不省人事。蔡某驾车带大家到宾馆开房醒酒。到房间后,邱某、蔡某趁陈某醉酒没有意识、无力反抗之机,先后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10月19日,湖州南浔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分别判处邱某、蔡某有期徒刑3年。判决书中写到:“两辩护人关于两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各自全部犯罪事实,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以及两被告人的犯罪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犯罪情节一般,主观恶性较小,危害后果较轻,归案后认罪态度好,真诚悔罪,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且系初犯偶犯,建议酌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与庭审查明的事实相符,本院予以采纳。” 辩护律师“临时性的即意犯罪”的说法并非法律用语,却被判决书引用并采纳。此案经报道后,在网上引发争议,网民质疑“以‘临时性’为借口换减轻刑罚”。“临时性的即意犯罪”被演绎为“临时性强奸”后蹿红网络。

3、社会突发个案经网络舆情推动迅速演变成轰动全国的热点诉讼。现实生活中的案件接二连三地在网络上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

如广州许霆案、湖北邓玉娇案、杭州“飙车”案和重庆“打黑”案等。类似案件稍有报道便引来轩然大波,在搜狐、新浪等知名网站上,相关消息的点击量数以万计,后面还跟有大量留言帖。这些案件在进入法院诉讼之前,就已给法院造成巨大压力,致使法院不得不提前介入,未审先备。

4、涉案当事人网上信访希图左右法院和法官审判和执行。一部分当事人认为“上诉不如上访,上访不如上网”。有的在网上发泄不满、捕风捉影抹黑法官,有的歪曲事实攻讦法院执法不公,有的盗网络舆论监督之名,行破坏和干预独立审判之实,在网络上大发不实之词,试图引起网上共鸣,让“案件变成事件”,借助网络舆论风暴撼动司法裁判和执行。部分网民很少质疑这些信息的真实性,也没有进行成熟的思辨,仅凭主观臆断对信息发表意见,带有很严重的感情色彩,易导致真相的掩盖、言论的失实。

网络的开放性和虚拟性,网络舆情的直接性、突发性、破坏性、偏差性、难控性,决定了人民法院应对网络舆情的艰巨性。在突发的网络舆情面前,只有极少数法院能够主动出击,及时平息网上舆情。2009年5月,一起人身侵权案中原告之父在网上发帖“喊冤”,言语极具攻击性、侮辱性,作为本案承办人,浙江省德清县法院一法官迅即在网上公开作出回应:全文公布判决书并声明案件审理过程中绝无徇私枉法,请网民对此案的审理过程和结果

进行监督。经过10天网络热议,当事人对自己在网上“恶搞”法官和法院表示道歉,并在网上留言:“尊重法律,静静地等待二审。”2010年3月27日,“强奸犯遇强烈抵抗生殖器折断而亡被奸女子被判有罪”在http://www.yucilife.com/余慈生活网一经出现后被各大网站转载。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洛阳市人民检察院迅速进行专项调查,即在3月29日就事实真相在各大网站向网民予以澄清。原来该帖反映的强奸案,纯属别有用心的人凭空捏造。

然而,更多的法院则是不知所措,应对失当;或听之任之,无所适从。像山东潍坊坊子区法院执行法官索要办案经费被录像事件,在2010年 4月26日申请执行人武汉憬鑫源法人代表陈芹向法官陈本涛寄去当时拍摄的部分录像光盘,并附信要求陈本涛在3日内归还当年被索要的19000元,赔偿其损失之后,坊子区法院法院的反应不可谓不迅速,双方随即展开交涉,但当坊子区法院领导专程到武汉找到陈芹退款和道歉时又被偷拍,几天后的2010年5月13日新京报刊登《山东潍坊法院法官索要办案经费被录像》和录像截屏,迅即在网上“引爆”,各大网站迅速登载录像,仅五天时间,新浪网即有13696人参与评论,发表评论1855条。该院之所以一时成为众矢之的,除了因为处理方式方法欠妥,行为也欠谨慎外,舆情危机意识不强,面对网络舆情无所作为、无能为力也是重要原因。许多法院在应对网络舆情危机方面之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