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稽查中心工作标准(2011)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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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电网公司贵港供电局

企 业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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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稽查中心

用电检查班班长工作标准

2011-08-20发布 2011-09-01 实施

贵港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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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前 言

为规范本局营销稽查中心用电检查班班长岗位的工作,特制订《营销稽查中心用电检查班班长工作标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营销稽查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苏子用、莫国延 本标准审核人:梁金佑 本标准批准人:潘百兴

本标准由营销稽查中心负责解释。

本标准2004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四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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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稽查中心用电检查班班长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电检查班长岗位职责以及本岗人员资格要求、工作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用电检查班班长岗位的工作,是检查与考核本岗位人员工作的依据。 2 职责

2.1执行本局班长及以上管理人员通用职责。

2.2组织班组人员认真执行《供电营业规则》、《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以及上级有关工作方针、政策、供用电规章制度和技术法规。

2.3负责组织安排全班人员按照《用电检查管理办法》规定,对管辖区内的高压、低压客户的用电检查。

2.4遵守制定的各项质量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落实到工作中。 2.5完成本岗位的各项质量和职业健康安全指标。 2.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 岗位任职条件

3.1学历层次及所学专业要求:具有中技及以上学历,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营销或其它相近专业。

3.2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取得二级用电检查证及以上资格证。

3.3工作经历:从事用电管理工作3年以上。

3.4相关知识: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安全技术法规知识及有关电气安装工艺、验收规范。 3.5基本技能:

3.5.1精通本班各方面的技术、业务,有指导班组成员正确处理、解决有关用电检查工作中业务、技术问题的能力。

3.5.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工作能力, 善于调动班组成员的积极性。

3.5.3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能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工作需要起草本专业的一般文件、报告和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3.5.4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3.6接受教育或培训:脱产继续教育不少于5天/年。 4 工作内容与方法

4.1执行本局班长及以上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4.2 合理调配班组人力、物力,做好本班年、月、周、日工作计划,并提出确保完成计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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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和办法,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任务,并对月、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4.3组织班组人员认真执行《供电营业规则》、《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以及上级有关工作方针、政策、供用电规章制度和技术法规。做到按法律程序进行检查,依法处理各种问题和案件。 4.4负责组织安排全班人员按照《用电检查管理办法》规定和工作计划,完成管辖区内的高压、低压客户的用电检查工作。

4.5结合实际情况,并根据有关规程、条例要求,编制客户巡检计划,并考核实施情况,及时向队领导汇报。

4.6组织收集和积累有关用电资料,建立健全客户的用电档案。 4.7负责组织用电事故的调查分析及理赔工作,做到客户满意。 4.8督促客户电气设备缺陷整改,确保安全供用电。

4.9组织班组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政治学习、业务培训、QC活动,搞好安全文明生产,做到全班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提高全班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技术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平常工作做到年、月有计划和年、月、周有总结。

4.10组织健全班组设备台帐,做好仪器、仪表、安全工具的保养、保管工作,做到设备台帐清楚、仪器仪表随时可用。

4.11负责对班组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关心班组成员生活,搞好班组建设,组织班员共同搞好责任区的清洁卫生。

4.12负责组织本班职工积极开展创建文明班组活动,争创文明班组。 4.13依托营销MIS系统,组织班组成员处理日常营业相关工作。 4.14按计划进行大宗用户巡检、营业普查。

4.15对具体的事件、个案进行监控,要求班组成员按计划、有分析、有目的进行检查,督促班组成员谁检查谁负责并跟踪到底,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4.16对班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人员、工作的匹配,各负其责。 4.17知道本班组存在的危险源,并掌握有效的控制措施。 4.18参加质量和职业健康安全培训。

4.19负责组织班组成员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工作任务。 5 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与考核 5.2考核的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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