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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要达到的目标都是一样的吗?”大多数营销员的回答仍然很干脆:“这个问题从来没有想过”,这实在让我纳闷。

如果你自己都没有弄清楚为什么要激励经销商,自己都没有弄清楚要达到的具体目标是什么,只是为了激励而激励,你说你的激励措施会有效吗?你怎么能保证你在零售商身上的投入不会打水漂呢?

周文:是的,要对零售商进行有效的激励,首先要清楚你想获得什么样的目标。我总结激励经销商的具体目标通常有以下几种:

●新产品上市,为减少铺货阻力,加快铺货速度; ●相对于同类竞争产品,争取零售商更多的推荐机会;

●鼓励零售商进更多的产品,以此来抢占零售商的资金,阻截竞争对手;

●争取较好的陈列位和更多的陈列面,做好理货、补货工作,保持最佳陈列效果; ●争取较好的POP广告位置,并能更好地保存宣传品; ●鼓励零售商向企业反馈零售终端的信息; ●鼓励零售商维护零售价格的统一; ●通过零售商向消费者发送宣传品;

●激励零售商配合开展对消费者的促销活动;

●给零售商提供相应的销售工具,以便更好地销售企业的产品。

激励零售商必须要有明确的目标。只有具体目标明确,才能有的放矢,才能根据目标制定有计划的激励方案,才能通过激励得到你真正想要的东西。显然,具体目标不同,那么激励的具体措施也就不同。

二、不要滥用物质刺激来激励零售商

主持人:现在很多企业通过物质刺激的方式来激励零售商,那么是不是给零售商的利益刺激越来越大,零售商的积极性就越高呢?或者说,给零售商的利益是不是与终端销售量成正比呢?

周文辉:事实上,物质激励的作用是有限的,而且过度的物质激励还会产生负面作用。物质激励是把双刃剑,弄不好既会伤人又会伤自己。

主持人:能否请你更详细地说明一下?

周文辉:我想,可以从这样几个方面来说明这个问题: 第一, 物质刺激的边际效应是递减的。

给予零售商物质刺激激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零售商某方面的积极性,但不能超过一定的度,要考虑到物质激励的边际效应是递减的。不仅企业所付出的成本与所得到的收益相比可能会得不偿失,而且还会造成负面影响,最终打击产品的终端销售力。 第二,滥用物质刺激会产生惯性。

从零售商的心理来说,过度的物质刺激是有惯性的。实施容易,而取消就很难。比如说,你持续在一段时间内,每次都有额外的赠品或促销品给零售商,零售商就会形成心理定势,也就会认为这是你企业理所当然应该给的。一旦你企业要取消额外的物质刺激,零售商就不习惯了,反而认为这是不正常的,是你企业欠他的。

贺军辉:这个我体会最深了,很多零售商的胃口被厂家喂得越来越大。我们来看下面的案例: 物质刺激过度,负面影响很大 某啤酒企业为了提高零售商进货的积极性,总是不断地给予零售商以物质刺激。最开始时零售商每进十件产品送一套茶具,零售商很高兴,可是每过多久零售商就没兴趣了。于是公司就推出了八送一,每进八件产品送一套茶具,不久零售商又没兴趣了,公司就只好五送一,如此零售商的胃口越来越大。 再到后来公司就遇到了一堆难题,没有赠品零售商们不肯进货。几乎所有的零售商都认为:进你们公司的产品就应该有大量的促销品,就应该有十送一或者其他什么奖励,这是你们公司一贯的做法。否则,就是你们公司的员工贪污或者经销商截留了。 公司长期给零售商物质刺激,产品利润都没有了,只好停止了给予零售商的物质刺激。零售商自从得不到好处后,有的就拒售公司的产品,有的就消极对待,致使产品的终端铺货率急剧降低,销售连续下滑。 李泽斌: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单纯的无差异的物质刺激最易形成恶性竞争。 单纯的没有差异化的物质刺激,你能作到的,竞争对手也能作到。如此,就会形成恶性竞争,企业之间互相攀比,导致零售商的胃口就越来越大,而这恰恰是企业自己一手造成的。

另一方面,无论是你还是你的竞争对手,除了彼此雷同的物质刺激外,大家都没有其他的激励零售

商的措施,零售商也就没有更多的选择余地,实际上也就是鼓励零售商只能把注意力放在赠品等物质刺激上面.

也有些零售商很“聪明”,就利用企业之间的竟争来获利,谈到这里,也让我想起了一个案例。 零售商“聪明”地利用企业之间的竞争 A企业和B企业是两家生产奶粉的企业,A企业为了拉拢零售商,推出针对零售商的促销活动,零售商进一件奶粉就送一袋。而后,B企业在对零售商铺货时,就遇到很大的阻力,零售商对B企业很冷淡,问B企业业务员,“A企业进一件货送一袋,你B企业有没有赠品?如果没有,我就不进你的货了。” 无奈,B企业就推出“进一件送两袋”的促销活动,这样,又给A企业造成了压力,如此一来一往,两家奶粉企业在争夺零售商上形成了恶性竞争,相互比拼激励政策,给零售商的物质刺激不断加码,两家企业的赢利都受到很大的影响。 三、以“进货奖励”来“压销量”是非常危险的

主持人:另外,据我所知,很多企业为了多做销量,动不动就用“进货奖励”的方式来刺激零售商多进货,从短期来看,企业的出货量确实一下子就上去了。请问这种以“进货奖励”来“压销量”的方法实际效果到底怎么样?有没有什么风险?

杨荣华:事实上,采用“进货奖励”的方式,以赠品、促销品等为诱饵,刺激零售商进货,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零售商的进货积极性,同时零售商为了把多进的货销出去,就会积极推荐你的产品。另外,有的零售商还会把一部分赠品、促销品赠送给消费者,以此来拉拢消费者,从而与其他零售商竞争。

但是,如果完全以“进货奖励”来压销量,则是非常危险的!对于一个零售商来说,其商圈是相对固定的,因此它的终端消费量也是相对有限的,如果终端消化不了零售商进的货,而形成大量的库存,零售商就会把价格降下来,来刺激消费者购买。所以说,向零售商压销量,会造成事实上的降价销售。

零售商把零售价格降下来,当然会导致其利润减少,但因有企业的赠品、促销品作为补偿,就眼前而言,零售商的利润并没有减少,甚至还可能有所增加。

喻祥:最头疼的是:价格降下来后,要想再拉上去是不可能的。因为一旦消费者接受了更低的产品价格后,零售价格若再上去,消费者肯定是不买帐的。这就是所谓的“降价容易涨价难”。

最终的结果是形成恶性循环,零售价格越卖越低,中间的差价越来越小,零售商的利润也越来越薄,零售商也就越来越依赖企业的赠品等物质奖励来赚钱了。所以零售商的胃口越来越大,而企业给零售商的物质奖励也就只能不断加码了。

一旦企业停止对零售商的物质刺激,零售商就会无钱可赚,这样一来,零售商要么拒绝销售这产品,要么采取消极态度,导致企业在终端的销售严重受阻。企业原本想通过“进货奖励”来压销量,最终结果却导致零售商不愿意在销售你的产品,断掉了产生销量的源头。

周文:其实对于零售商来说,由于零售价格越卖越低,零售商也没赚到什么钱。这是在激励经销商吗?这不仅不是在激励经销商,反倒是在打击零售商,间接剥夺了零售商的利润空间。

销量不是压出来的,压销量反而会导致没有销量,压销量是一种拔苗助长、杀鸡取卵的短视行为。只有维持市场的健康发展,才有持续的销量。

主持人:这样看来,类似强心针似的“进货奖励”虽然能创造即时销量,因为刺激了零售商的进货意愿,加大了其进货量,从表面上看起来,企业的销量短期内的确增长很快。而实际上呢?产品并不是最终被消费者消化,并没有产生实际的终端销售。这只是对明日市场资源的提前支取,是寅食卯粮的销量透支行为。也就是说,“进货奖励”并不能完全决定你的产品在终端卖得好不好。

四、合理制定零售商的利润空间

主持人:除了“迚货奖励”外,一些企业为了提高零售商的销售积极性或与竞争对手争夺零售商,往往给零售商很大的价差利润空间,但最终又造成了对终端市场的负面影响。对这个问题你们怎么看?

陈军:我想,给零售商的价差利润首先要合理。什么叫合理呢?也就是给零售商的价差利润,不能过低也不能过高。那么过低过高的标准又是什么呢?所谓过低过高是相对于同类产品的平均利润而言。而且,需要确定价差利润的,一般也是指新产品或新品种。

主持人:如果利润过低零售商没有销售你的产品的积极性,这点在前面已经谈了,但为什么不能过高呢?让零售商多赚点钱,难道不是好事吗?

陈军:首先要说明一点,这里是指“过高”的价差利润,合理或稍高的利润对提高零售商的积极性

是有利的。但利润又不能过高,这里关键是要把握好一个“度”。我认为,零售商的利润空间越大,终端零售价格就越难管理,过高的利润如果管理不好是难以持久的。另外,过高的利润还容易激化零售商之间的竞争,从而造成对市场的负面影响。

因为零售商只有把产品卖给消费者才能拿到这个利润,为了追求高利润,零售商之间就会展开争夺消费者的竞争,竞争到一定程度,就会打价格战,而且过高的价差利润又提供了打价格战的空间。打价格战的结果是什么呢?零售价格越走越低,中间差价越来越小,不仅破坏了终端价格的统一,而且零售商的利润越来越薄,最终还是没赚到钱,而且弄得零售商怨声载道。

主持人:那么,在确定零售商的价差利润时,通常要考虑哪些因素呢?

贺军辉:一般来说,如果你的产品是新上市的产品,那么你给零售商的价差利润要比平均利润稍高一些;相反,则可以稍低一些。

如果你的产品是不知名的产品,相对于其他知名品牌来说,那么你给零售商的价差利润要比平均利润稍高一些;相反,则可以稍低一些。

在终端消费者的启动上,如果你的产品在广告和宣传的投入上较小,也就是“拉力”较小,那么你给零售商的价差利润可以比平均利润稍高一些;相反,则可以稍低一些。

五、稳定的利润来源是对零售商最好的激励

主持人:产品的利润高与低当然要考虑,但我想如果一种产品的销售前景很乐观,即便利润不是很高,零售商也会愿意经销的。

喻祥:实际上,只有市场的健康发展,才有持续的销量,只有持续的销量,零售商才有稳定的利润来源,稳定的利润来源才是对零售商最好的激励。

零售商稳定的利润来源于产品长期的稳定销量。如果因为“压销量”等短期行为,导致价格过早“卖穿”,从而丧失了产品长期销量,实际上零售商也就丧失了稳定、长期的收入来源。零售商“短命”产品所赚取的利润是有限的,真正长期稳定的利润来源是“长销”产品。“长销”产品是对零售商最好的激励。

主持人:那么,怎样才能取得持续销量和长期利润呢?

陈军:零售商的利润是从哪里来呢?有人认为是企业给的,是企业让利给零售商的,这只说对了一半,因为无论是企业利润也好,还是零售商的利润也好,都是来源于终端市场,来源于产品持续稳定的销售。没有持续的销量,就没有长期的利润。尽管你给零售商的利润空间很大,但如果你的产品不能源源不断的销售出去,零售商的利润又从何而来呢?

要取得持续销量和长期利润,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提供一个“终端支持系统“,扎扎实实启动终端市场,终端市场启动了,零售商的利润也就源源不断的“生产”出来了。

任何企业的营销资源都是有限的,那么企业有限的营销资源是如何投资的呢?一般来说,有两种做法:

一种做法是,给零售商很大的利润空间,但企业的营销资源必然所剩无几,也就没有剩余资源来启动终端市场了。

无论采用什么方式,企业把利润过多地让给了通路环节,都会影响对终端“拉力”的投资。把过多的资源投资在“购买”零售商的“推力”上,那么企业就无力在启动消费者的“拉力”上进行投资了,就没有多少钱来启动终端市场了。如此会造成什么后果呢?一方面,光靠零售商“推”,销量是有限的,尽管你给零售商的单位利润很高,但因终端消费者未启动,结果就是钱花多了,零售商地利润总量并不高;另一方面,一旦零售商“推”的积极性减少了,企业产品的销量就会灾难性地直线下滑。

另一种做法是,只给零售商合理的利润空间,而将营销资源重点投资在给零售商的“终端支持系统”上。

这种做法的工作重点就是启动终端市场,最后的结果就是终端市场启动了,零售商的销量和利润也就是源源不断地“生产”出来了,这样一来,也就从根本上保证了零售商的利润,也就使企业有限的营销资源取得最佳的效益。

主持人:刚才几位嘉宾说的可以概括为一句话,那就是,与其给零售商很大的利润空间,不如提供给零售商源源不断的“生产”利润的“系统”,与其给零售商钱,不如提供给零售商生产钱的“机器”。

六、怎样的激励政策才是一个好的激励政策

杨荣华:我想,首先激励政策要有竞争力。操作时要注意这几点:

其一,要满足零售商的需求,企业所给的确实是零售商所要的。

企业的激励方案首先要保证满足零售商的需求,否则根本起不到激励作用。要满足零售商的需求,企业就要考虑这些问题:如何对零售商的需求进行细分,零售商有哪些需求?不同类型的零售商有哪些个性需求?零售商有哪些需求或潜在需求尚未得到满足?有哪些空白点?是否有同样能达到目标的更经济的办法?

其二,企业的激励方案要与竞争对手形成差别。

如果与竞争对手的激励政策雷同,就容易 比拼激励政策,产生恶性竞争。所以,企业不仅要满足零售商的需求,而且要满足零售商未被竞争对手满足的需求 ,或者是被竞争对手忽略了的需求。

要与竞争对手形成差别,企业就要考虑这些问题:在满足零售商的需求上,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对手 做过些什么?有哪些需求是被竞争对手所忽略的?如何制定激励方案才能与竞争对手形成差异化优势?对于企业的激励方案,竞争对手可能会有什么反应?

其三,通过激励要能达到企业的正确目标。

企业必须十分清楚自己需要零售商做什么和怎么做,激励政策的最终目的是从零售商那里得到企业所需要的。是为了能够达到企业的真正目标,而且不会产生短期行为或负面效果。要作到这点企业就要考虑这些问题:企业所选择的激励措施能保证达到自己的目标吗?会不会产生短期行为或负面效果?

周文:激励政策除了要有竞争力外,还要把激励政策形成一个封闭的系统,这包括两层意思: ●一是激励政策要形成一个系统。

营销本来就是一个系统,纵观前面论述的引起短期行为的种种误区和失误,都可归结为一点,就是企业只注重突出了其中的某一个环节或某一个板块,而忽略了整体,忽略了系统,都是因为只抓住了其中某一方面忽略了其他方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不是系统地看待营销问题,所以导致不是这里出问题就是那里出问题。因此,我们要用整合营销的方法来处理营销问题。

●二是激励政策要形成一个闭环。

要形成闭环就不能有漏洞,只有形成闭环才不会产生短期行为和负面效果,才能形成良好循环,否则,设计的激励政策很可能会事与愿违。也只有形成闭环,激励政策才能成为对零售商的一项管理工程。

在制定激励零售商政策的同时,就必须要有相应的考核与奖惩措施,如此才能形成闭环。否则,没有考核、没有制约的激励就是对短期行为的激励,只会走向反面。

周文辉:我还补充一点,激励政策要让违规者付出代价,让守规者获得利益。

零售商的利益驱动并不一定就是坏事,关键是看企业会不会利用它。好的激励政策要学会利用“利益驱动”,以此来规范零售商的行为。零售商违纪是因为利益驱动,企业同样也可以利用利益驱动来让零售商守规经营。

激励政策在利益机制的设计上,要让违规者付出代价,让守规者获得利益,要拉开两者在利益上的差距,如果守规着能获得较多的利益,而违纪者得不偿失,那么从激励政策导向上,从利益机制的设计上,就能鼓励零售商守规经营,就能防止短期行为的发生。

主持人:企业需要的是市场的建设者,而不是市场的破坏者。在激励零售商时,企业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放弃了自己的长进利益。

(一)激励零售商的常用手段

企业对零售商开展促销,是为了提高零售商的进货及推荐产品的积极性,从而提高产品在终端的销售力。

对零售商促销的常用手段,根据促销的目的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针对零售商的促销奖励

(1) 针对零售商促销奖励的分类 ①鼓励零售商增大进货量。 ●数量折扣。

数量折扣是指企业根据零售商购货数量或购货金额的多少,给予不同比例的折扣优惠。零售商购买产品数量和购买金额越大,得到的价格折扣比例也越大,其目的是鼓励零售商大量购买。

数量折扣按计算时间可分为两种:

A、 累计性数量折扣,即在一定的时间内,按零售商购货累计达到的数量或金额,给予比例不同的折扣优惠。这种方法的目的是鼓励零售商长期购买,成为企业的长期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