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辩是一种逻辑错误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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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小伙子的诡辩就是故意混淆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的区别。任何人都是自私的有一种观点认为,任何人都是自私的。该观点是这样论证的:一个人要求实现个人的利益和满足自己的需要就是自私,就是个人主义,而任何人都不能没有个人的利益;所以,任何人都是自私的,“自私”’是人的本质,世界上不可能有大公无私的人。上面的论证运用了这样一个三段论:凡要求个人利益的都是自私的,任何人都是要求个人利益的;所以任何人都是自私的。这个三段论的推理形式正确但结论错误。根据逻辑规律可判定必有错误的前提。这个错误的前提不是小前提而是大前提。因为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个人利益的满足是每个人生存和发展的保障,没有个人的利益,不但个体失去了生存的条件,而且社会也失掉其存在的基础。所以,个人利益人皆有之,即“任何人都是要求个人利益的”这个小前提是正确的,那么错误的就是大前提。大前提错在何处?就错在它把“要求个人利益”和”自私”混为一谈。因为“自私”或“个人主义”的概念有其确定的涵义,它指的是一种“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把个人利益置于他人或集体利益之上的思想行为。而我们所提倡的“大公无私”中的“无私”,指的是无“自私自利”之私,决不是否定一个人通过合法的诚实劳动获得的正当利益。可见,一些人在论证“任何人都是自私的”、“不可能有大公无私”的错误观点时,其诡辩手法就在于不加区别地把“要求个人利益”与“自私自利”等同起来,犯了混淆和歪曲概念的错误。物质消灭了早在古代,唯物主义者就认为世界是物质的,世界上的万物都是由原子组成的,并认为原子是最小的不可分解的物质微粒。到了.. 19世纪末.. 20世纪初,由于自然科学和实验工业有了巨大的发展,人们发现原子是由比它更小的电子组成的,认识到原子不是不可分的物质单元。这时候,一些唯心主义者出来攻击唯物主义,说什么“原子非物质化了”、“原子消灭了”,他们的理由是:电子的发现说明了组成物质的最小的不可分的微粒是不存在的,所以物质消灭了。人类对任何事物、包括对原子的认识,从根本上讲是由实践水平决定的,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由于实践条件的不同,人们即使对同一个事物也会形成不同的认识。原子的发现并不能证明“物质消灭了”,它只是表明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者关于原子的概念是不科学的,只是表明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者的“原子”概念不能继续存在了,而物质却是永存的、不灭的。从逻辑上看,上述唯心主义者犯了混淆概念的错误,即把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与“被认识的事物”等同起来。他们抓住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者对原子属性的错误认识,得出了“物质消灭了”的结论,这是十分荒谬的。难道我们能根据有人对某个事物的认识不全面甚至完全错误,就断言这个事物不存在吗?快把饭钱算给巴依在《阿凡提的故事》一书中,讲了一个《饭钱》的故事:有一个穷人找到阿凡提说:“咱们穷人真是难啊!昨天我在巴依(即财主,笔者注)开的一家饭馆门口站了一站,巴依说我闻了他饭馆里的饭菜的香味,叫我付钱,我当然不给。他就到喀孜(即宗教法官,笔者注)跟前告了我。喀孜决定今天判决。你能帮我说几句公道话吗?”“行,行!”阿凡提一口答应下来,就陪着穷人去见喀孜。巴依早就到了,正和喀孜谈得高兴。喀孜一看见穷人,不由分说就骂道:“真不要脸!你闻了巴依饭菜的香气,怎么敢不付钱!快把饭钱算给巴依!”“慢着,喀孜!”阿凡提走上前来,行了个礼,说道,“这人是我的兄长,他没有钱,饭钱由我付给巴依好了。”阿凡提一边说一边从腰里掏出一个装铜钱的小口袋,举到巴依耳朵旁边摇了几摇,一问巴依道:“巴依,你听见口袋里响亮的声音吗?”“什么?哦,听到了!听到了!”巴依说。“好,他闻了你饭莱的香气,你听到了我的钱的声音,咱们的帐算清了。”阿凡提说完,拉着穷人的手,大摇大摆地走了。闻到了饭菜的香味就等于吃了饭菜,因而就要付钱,这就是巴依和喀孜敲诈穷人的诡辩术。其诡辩手法就是故意地把客观事物(饭菜)和事物的某一方面的属性(饭菜的香气味)混为一谈,从概念上看,就是把“闻”和“吃”混为一谈,用“闻”的概念偷换了“吃”的概念。阿凡提不是正面地去辩解事物和它的属性以及“闻”和“吃”如何不同,而是先让对方听到他口袋里铜钱的声音,然后说明已经付清了饭钱,这叫作针锋相对,以毒攻毒。既然你认为闻到了饭菜的香味就等于吃了饭菜,那么你也必须承认听到了钱的声音就等于拿到了钱。这就巧妙地揭穿了对方的诡辩术,使之理屈词穷,无言以对。爸爸聪明还是儿子聪明甲乙两个人都喜欢诡辩。有一天,二人争论起“爸爸和儿子哪一个聪明”的问题。甲说:儿子比爸爸聪明,因为人所共知,创立相对论的是爱因斯坦,而不是爱因斯坦的爸爸。乙说:恰恰相反,这个例子只能证明爸爸比儿子聪明,因为创立相对论的是爱因斯坦,而不是爱因斯坦的儿子。甲和乙从爱因斯坦创立了相对论这同一个事实中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而且听起来似乎都正确,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任何事物都是许多规定的统一,同一事物同其他事物之间存在着多种多样的不同关系。这种

情况反映在概念中就表现为概念的灵活性,即人们可以从某一事物自身的不同规定或者从它与其他事物的不同关系中来反映该事物。诡辩论者的手法之一就是任意地挑选出事物的某一方面的规定或关系,作为论证自己观点的根据。甲和乙的错误都是主观地。片面地应用了概念的灵活性。另外,甲从“爱因斯坦比他的爸爸聪明”的前提,得出“任何一个作为儿子的人都比自己的爸爸聪明”的结论,乙从“爱因斯坦比他的儿子聪明”的前提,得出“任何一个作为爸爸的人都比自己的儿子聪明”的结论,又都是犯了“以偏概全”的诡辩错误。何谓“先生”甲:何谓“先生”?乙:所谓“先生”,就是先出生的人,而先出生的人自然会先死。因此,当我们称呼某人为“先生”时,就意味着他要先死。简言之,即先生先死,先死“先生”。在我们日常交际中,作为称呼的“先生”是礼貌用语,它是对被称呼者的一种尊称。乙望文生义地把它曲解为“先出生的人”,然后又提出一个虚假的大前提:“先出生的人自然会先死”(事实上,先出生的人不一定先死),并进一步推出结论说,“先死‘先生’”。这是明目张胆地歪曲概念,是恶劣的诡辩。他比你更有理(礼)从前,有张三、李四两人,为房地产纠分到县衙门打官司。张三拿了三十两银子向县官行贿,请求判个胜诉,县官一口答应下来。后来李四也到衙门行贿,送了五十两银子,求县官帮他打赢官司,县官也答应了。开庭审判的时候,县官三言两语问过,就命差役把张三拉下去打屁股,张三忙伸出三个手指说:“老爷,我是有理(礼)的呀!”“什么,你有理(礼)?”县官立即伸出五个手指,对张三喝道:“他比你更有理(礼)!”“理”和“礼”是同音异字异义词,它们的区别只有写出来才能从字形上看清楚,听是听不出的。这个贪官正是利用了“理”与“礼”的谐音,偷换了概念,亦即偷换了判断是非的标准,用“礼”偷换了“理”。按照这个标准,判断输赢的依据不是道理和法律,而是是否送了礼以及送礼的多少。如果一个人送札,另一个人没送礼,则送礼者赢,没送礼者输;如果两个人都送了礼。则礼多者赢,礼少者输。但是听起来,县官好像是以“理”和“法”作为断案准绳的清官,实际上却是一个贪赃枉法的昏官。面对着这样腐败的官吏,难怪人们幽默地讽刺说:“有礼走遍天下,无礼寸步难行。”空酒瓶等于装满酒的瓶小赵、小钱、小孙、小李四人是同学,他们常聚在一起讨论问题。有一天四人同桌吃饭,为桌上的半瓶酒争论起来。小赵说:这瓶子一半是空的。小钱说:这瓶子一半是满的。小孙说:这有什么好争的,半空的酒瓶就等于半满的酒瓶。小李说:不对。如果“半空的酒瓶等于半满的酒瓶”这个等式能够成立,那么我们把等式两边都乘以.. 2:半空的瓶乘以2,等于两个半空的瓶,而两个半空的瓶就是一个空瓶;半满的瓶乘以.. 2,等于两个半满的瓶,而两个半满的瓶就是一个装满酒的瓶。这样,岂不是一个空酒瓶等于一个装满酒的酒瓶吗?小孙的话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实际上,“半空的酒瓶”与“半满的酒瓶”之间是相互蕴涵的关系,或者说是一种相互“可推出”的关系,即从“这是半空的酒瓶”可推出“这是半满的酒瓶”,反之,亦同。而小孙用“等于”的概念偷换了“可推出”的概念,这就错了,因为“半空”不同于“半满”。这正如已知某班.. 20个学生中一半是男生,另一半是女生,我们可以由前者推出后者,也可以由后者推出前者,但不能说.. 10个男生就等于.. 10个女生。小李指出小孙的话“不对”,这是正确的。但小李在反驳中也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表现在他认为“两个半空的瓶就是一个空瓶”和“两个半满的瓶就是一个装满酒的瓶”。因为“两个半空的瓶”和“两个半满的瓶”分明说的都是两个瓶子,怎么会成为一个瓶子呢?就是说,“两个半空的瓶”不是“一个空瓶”,“两个半满的瓶”也不是“一个满瓶”。小李的诡辩错误就在于把“两个酒瓶”偷换为“一个酒瓶”。用不着你操心有位老工人到书店买书,营业员态度不好,语言粗暴。老工人诚恳地劝导她说:“你这位姑娘呀,应该好好学习。”没想到这位营业员却来了个反唇相讥:“我天天守着书,用不着你操心。”在上述特定的语境里,老工人所说的“学习”显然是指加强政治思想学习,提高思想觉悟,端正服务态度。而营业员说的“我天天守着书”,其意思是说我每天都在“学习”,实际上指的是一般意义上的看书学习——文化学习。这里,这位营业员为了拒绝顾客的善意帮助,故意地偷换了老工人所说的“学习”的概念。爱情价更高小伙子:“你要这要那,不怕人家说你是高价姑娘吗?”姑娘:“你没听人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吗?价钱低了,还能叫爱情?”爱情是男女之间产生的一种相互爱慕、渴望结成终生伴侣的最强烈的感情,是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匈牙利伟大诗人裴多菲的著名诗句中的“爱情价更高”,指的是爱情产生的崇高精神的价值,这种崇高精神决非金钱就能买到的。而这位姑娘却把它理解或歪曲为物质交换的价值。这样,就把自己当成一种高价出售的商品,这说明她根本不懂什么叫爱情。从逻辑上看,这位姑娘或出于无知或出于有意,曲解了“爱情价更高”的本意,

并以此作为向对方索取更多财物的理论根据,犯了偷换概念的诡辩错误。这老头子,也不怕人笑话一位从事艾青作品研究的老先生到书店里买《艾青诗选》,他向一位正在与同事聊天的女营业员问:“有《艾青诗选》吗?”营业员没好气地说:“没有!”老先生刚转身,营业员就忍不住地笑着对同事说:“这老头子,这么大年纪了,还买《爱情诗选》,也不怕人笑话!”“艾青”与“爱情”是谐音词,音同字不同,义也不同,这位营业员可能是出于无知,才把《艾青诗选》理解为《爱情诗选》,从而犯了混淆概念的错误。可见,应被人笑话的不是老先生,恰恰是营业员自己。另外,即使这位老先生真的要买《爱情诗选》,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营业员之所以认为老年人不应读爱情诗,是因为在她的头脑中作出了这样一个没有说出来的推理:只有青年人读爱情诗才不会被人笑话(大前提),老年人读爱情诗不同于青年人读爱情诗(小前提);所以,老年人读爱情诗会被人笑话(结论)。这是一个必要条件的假言推理,虽然推理形式正确,但大前提不能成立。因为读爱情诗并非青年人的专利,老年人为什么不可以读呢?有什么理由要笑话?如果是为了研究而读,更是无可非议的。“立场坚定”与“头脑僵化”甲、乙、丙三人在一起议论对丁的看法。甲:丁是一个立场坚定的人,不管事物的情况发生什么变化,他都不为所动,仍然坚持自己原来的观点和做法,决不人云亦云,随波逐流。对此,我很佩服。乙:我不同意你的看法。我认为丁这个人心眼太死,尽管客观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依然如故,不肯放弃从前的老一套,坚持所谓“以不变应万变”的原则。我看这不是“立场坚定”,而是地道的头脑僵化,思想保守。丙:我觉得你们二人讲的都有道理,但我弄不清楚“立场坚定”和“头脑僵化”这两个概念的根本区别是什么,以及如何具体确认这种区别。所以,我对丁还说不出明确的意见。如何确认坚持某一观点或做法是“立场坚定”的表现还是“头脑僵化”?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它涉及到人们看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涉及到议论的对象与议论者的利害关系。具有不同立场观点、不同利害关系的人,可能对同一事物做出完全相反的论断。这里,我们仅从语词和概念的关系的角度作些初步的探讨。有许多语词除了表达概念,还具有浓厚的感情色彩。有些语词含有赞美的感情,叫褒义词;有些语词含有贬斥的感情,叫贬义词。例如,领袖、成果、顽强、鼓舞、歌颂、果断、聪明、好人等是褒义词,与之相对应的是头子、后果、顽固、煽动、吹捧、武断、狡猾、坏蛋等是贬义词。语词的这种不同的感情色彩,常常被诡辩论者所利用。诡辩论者在使用语词指称某一事物时,不是根据事物的实际情况,而是以自己的主观愿望为标准。当他们要肯定某一事物时,就选择一大堆美妙动听的语词加到该事物的身上,当他们要否定某一事物时,就选择一些有强烈贬斥色彩的语词加到该事物身上。例如,对某种行为,他们可以说成是“立场坚定”或“坚强不屈”,也可以说成是“头脑僵化”或“顽固不化”;对一个“我行我素”的人,可以说这个人“有主见、有个性、自信心强”,也可以说这个人“狂妄自大,独断专行”;对一个缺乏某些生活常识不会处理日常事务的人,可以说他是“笨蛋”、“傻瓜”,也可以说他是“大智若愚”,等等。总之,话该怎样说,完全以自己当前的主观需要为转移,至于事物的真实情况如何,他们是不管的。在诡辩论者的语词的“万宝囊”中,盛有各种各样的词和概念,他们可以随时根据需要,选出一些加到事物身上,他们是“以名乱实”的能手。为了识破诡辩论者“以名乱实”的花招,我们应当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的指导下,对事物进行实事求是的调查研究,力求对事物作出客观的、全面的评价。这样才能用准确的概念和判断去反映事物,才能不被诡辩论者玩弄的语词把戏模糊了我们对事物的认识。二、判断应用中的诡辩术引言判断是对事物的情况有所肯定或否定的思维形式。判断与概念的根本区别就是它有明显的断定性,即对事物的性质、事物间的关系、事物的价值以及对人们的行为规范作出肯定或否定的断定。如果所作出的断定符合事物的情况或者有利于实现人们的实践目的,则判断就是真实的或正确的;否则,就是虚假的或错误的。判断除了具有真假性、对错性,还有一个是否恰当的问题。一个判断虽然正确地反映了事物的局部情况,但从事物的全局、整体、全过程来看,具有片面性,这样的判断尽管真实、正确,但不够恰当。所谓恰当的判断,就是全面地准确地恰如其分地反映事物情况的判断。逻辑学要求我们作出的判断应是真实的、正确的和恰当的。检验一个判断是否恰当的唯一标准是社会实践。判断和语句有密切的联系,判断是语句的思想内容,语句是判断的语言表达形式。任何判断都要用语句来表达,不同的语句可以表达同一个判断(同义句),同一个语句可以表达不同的判断(歧义句)。为了准确地表达思想,我们作出的判断必须具有明确性,为此就应当选择表意精确的语句来表达判断,力戒语句的含糊性和歧义性。诡辩论者在判断应用中的诡辩手法主要有:故意歪曲一个判断的本来涵义;或者

将不同的问题、不同的判断混为一谈;或者故意使用歧义句,以便根据自己的主观需要对歧义句所表达的判断作出任意的解释;以及诉诸权势、强词夺理;颠倒语序;错误断句,等等。实例分析“嘴不好”与“眼下没有什么”有一个民间故事叫《巧嘴媒婆》,说的是一个媒婆专靠花言巧语来骗人。某姑娘因为缺一块嘴皮,是个豁嘴子,一直嫁不出去;某小伙子因为没有鼻子,也娶不到媳妇儿。但双方都提出一个条件:不要有残疾的。巧嘴媒婆居然把这门亲事说成了。她对男方说:“这姑娘没有别的毛病,就是嘴不好。”男方以为“嘴不好”是指多嘴多舌,说话絮叨,就说:“嘴不好不算大毛病,慢慢劝她改嘛!”媒婆又对女方说:“小伙子别的都挺好,就是眼下没有什么。”女方以为指的是现在男方家里穷,没有财产。就说:“眼下没有什么怕啥呀!俺多陪送点就是了。”后来姑娘与小伙子见了面才发现上当了,两人都指责媒婆骗人。巧嘴媒婆辩解道:“这怎么是骗人?我不是早就对你们说了,‘姑娘嘴不好,小伙子眼下没有什么’吗?”语句中有一种歧义句,即同一句话的意思,人们对它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作出不同的解释。例如,“他,连我都不认识。”对于这句话,人们可能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理解:一是“他不认识我”,即他连我这个大名鼎鼎的人物(或近亲、紧邻)都不知道;二是“我不认识他”。即连我这个交游甚广、最熟悉情况的人对他都不知道。从逻辑学的角度看,所谓歧义句就是同一个语句可以表达不同的判断。歧义句常常引起对它持有不同理解的人们之间的争论,而诡辩论者则是竭力利用歧义句来迷惑别人或为自己的错误狡辩。上述故事中的“姑娘嘴不好”和“小伙子眼下没有什么”就是两个歧义句。它们既可以像姑娘、小伙子那样,从一般的意义上来理解,也可以像巧嘴媒婆那样,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解释。所以,当我们发现有人说的话有歧义时,就要询问对方:“你说的这句话的确切涵义是什么?”以免误解或上当受骗。请你明天早点来《新镌笑林厂记》里讲了一个笑话:某人负债累累,有一天他家里来了许多讨债的人,椅子凳子都坐满了,还有的坐在门槛上。这个欠债的人急中生智,俯在坐门槛的人的耳朵上悄悄地说:“请你明天早点来。”那人听了十分高兴,于是站起来把其他讨债的人都劝说走了。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急急忙忙来到欠债人家里,一心认为债户能单独还债。岂知见面后欠债的人对他说:“昨天劳你坐门槛,甚是不安,今天早来,可先占把椅子。”这时,那讨债人才发现欠债人毫无还债之意,意识到自己上了当。“你明天早点来”这句话,其字面上的涵义是清楚的。但是,由于欠债人故意制造了一个特殊的语言环境,即背着其他讨债人偷偷地对坐门槛者说这句话,这就引导对方产生误解:认为欠债人没有那么多的钱一下子还清所有的债,而是暗示要先还欠自己的债。果然,这个讨债者中了诡计。从逻辑上看,就是有意制造或利用某一特定语境,使别人对某一句话形成自己所期望的理解。父在母先亡一个有迷信思想的人,请算命先生算一下自己的父母的享寿情况。算命先生照例先问了一遍来人及其父母的出生年月日,然后装模作样地屈指掐算了一会儿,于是回答说:“父在母先亡。”这个人听了以后沉思片刻,付钱而去。为什么求卜者对算命先生的话不怀疑,付钱而去呢?这是因为“父在母先亡”这句话有歧义,人们对它可以有不同的理解,或者说它可以表达不同的判断:①父亲尚在,母亲已经去世;②父亲先于母亲而亡,即母亲尚在,父亲已经去世。而且这两种解释不仅适用于现在,也适用于过去和将来。如果求卜者的父母实际上都已去世,那么算命先生会说,我说的是过去的事;如果求卜者的父母都还健在,则算命先生会说,我说的是将来的事;如果求卜者当前父在母不在或者母在父不在,那么算命先生也会作出解释。总之,不管是什么情况,求卜者都会觉得算命先生的话是对的。实际上,算命先生是故意玩弄歧义句的诡辩借以骗人。我吸烟时从不工作某工厂的一位车间主任看见工人小王上班对在车间里吸烟,就批评他说:“厂里有规定,工作时禁止吸烟!”小王漫不经心地回答说:“当然,我吸烟时从不工作。”小王的回答显然是一种诡辩。因为结合当时的语境,车间主任的话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吸烟,而小王却把它歪曲为“不能一边吸烟一边工作。”经过这样的歪曲,不仅使停止工作过烟瘾合法化,而且变成了什么时候想休息一下就可以搁下工作抽支烟。行也不行,不行也行某报上曾刊登了一幅题为“也是伯乐”的讽刺漫画:一位以“伯乐”自居的领导干部,口叼香烟坐在那里要挑选千里马。在他的两旁有一副对联,上联写的是: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下联写的是: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横批是:不服不行。诡辩手法之一叫“诉诸权势”,即一个人说话和办事情,一不讲道理,二不顾客观事实,而是从自己的主观意志出发,凭借手中的权力以势压人。从哲学上看,这是典型的“唯我论”和主观唯心论;从逻辑上看,是明目张胆地混淆黑白,颠倒是非。本来“行”和“不行”是两个矛盾的概念,漫画中的这位领导干部硬把“行”说成“不行”,把“不行”说成“行”,从而作出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