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辩是一种逻辑错误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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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就走完了1000米的距离,在同一时间内乌1龟向前仅爬行100米;再用10 小时,阿基里斯又前进了1000米,而乌龟 仍然前进.. 100米。这时阿基里斯已经把乌龟抛在后面.. 800米了。如果精确地1计算,阿基里斯只需用9 小时就能追上乌龟,计算的公式是 1000÷(10000 -1000)= 91 ,怎么能说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乌龟呢?芝诺的诡辩就 在于避而不讲阿基里斯和乌龟在同一时间各自行走的距离是多少。在论证中有意地避开要害问题,对具体的问题抽象地谈,是一种诡辩伎俩。飞矢不动同一个芝诺,又提出一个著名的“飞矢不动”的命题。芝诺认为,飞着的箭从现象上看是飞的、动的,从本质上看是静止不动的。他论证道:一支处于静止状态的箭只能占据与它本身的长度相等的空间,而在它开始移动后的任一瞬间也还是占据着同样大的一个空间。因此,飞箭不过是这种无数静止状态的总和,对箭本身来说,实际没有飞动,即飞箭是不动的。芝诺并由此作出进一步概括:运动是不存在的。在唯物辩证法看来,运动本身就是矛盾,是间断性与连续性这两个矛盾方面的对立统一,没有二者的对立统一,也就没有运动。芝诺的失误之处就在于只看到了间断性,丢掉了连续性,从而得出否认运动的错误结论。按照芝诺把飞箭看作是无数静止状态的总和的观点,就不能回答飞箭为什么会从一种静止状态到另一种静止状态。实际上在飞箭运行过程中的任何一瞬间,飞箭自身都是连续性与间断性、动与静的对立统一。静是相对的,动是绝对的(可以把相对静止理解为一种特殊的动),没有相对的静也就无所谓动,但从总体上看,飞箭是在动。芝诺把连续性与间断性或者说把动与静的对立统一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用后者去否认前者,并把后者绝对化,否认间断性中包含连续性,否认静中有动,从而陷入了形而上学诡辩论,把一支明明在飞着的箭,强词夺理地说成是不动的。十一、反驳中的诡辩术引言讨论问题时,如果不同意别人的观点,可以进行反驳。反驳是一种特殊的论证,它旨在论证对方的论题或支持论题的论据是虚假的,或者论证对方使用的论证方式是错误的。要使反驳正确,必须遵守反驳的规则,即反驳应针对对方的论题,不能改换为别的论题;反驳中所用的论据应当是真实的;反驳所用的论证方式应是正确的。诡辩论者违反反驳规则的诡辩手法主要有:故意歪曲对方的论点;转移论题;人身攻击;错误推导;虚假论据;以及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等等。实例分析吃饭决定思想体系十月革命前的俄国无政府主义者,妄图驳倒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学说,他们把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论点——“人们的经济地位决定人们的意识”,歪曲为“吃饭决定思想体系”。然后就对他们自己臆造的这个荒谬论点加以反驳,论证“吃饭不能决定思想体系”,并以此污蔑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是“填胃的理论”,进行讽刺、嘲笑。他们说:如果吃饭能决定思想体系,那么那些嘴馋贪吃的大肚汉就是最富有思想的天才人物了。大家知道,“人们的经济地位决定人们的意识”和“吃饭决定思想体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论题。无政府主义者出于对马克思主义的仇视,故意地把二者混为一谈,用对后者的反驳代替对前者的反驳,这是一种极其恶劣的诡辩手法。对此,斯大林给予了有力的驳斥。他说:“请诸位先生告诉我们吧:究竟何时、何地、在哪个行星上,有哪个马克思说过‘吃饭决定思想体系’呢?为什么你们没有从马克思著作中引出一句话或一个字来证实你们这种论调呢?诚然,马克思说过,人们的经济地位决定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思想,可是谁向你们说过吃饭和经济地位是同一种东西呢?难道你们不知道,像吃饭这样的生理现象是和人们经济地位这种社会现象根本不同的吗?”《斯大林全集》第.. 1卷,第.. 298—299页)列宁在揭露反驳中偷换对方论题的诡辩术时指出:“把显然愚蠢的思想加到他的论敌身上,然后加以驳斥,这是不大聪明的人惯用的手法。”《列宁全集》第.. 28卷,1958年版,第.. 269页)你这个猴子子孙的资格是从哪里得来的英国伟大的生物学家达尔文于.. 1859年出版了他的名著《物种起源》一书,这对于宗教世界观是一个极大的威胁。1860年.. 6月.. 28日到.. 30日,英国教会在牛津召开了反对达尔文学说的会议。在这次会议上,一位自负很有“辩才”的主教威尔勃福斯发表了攻击进化论的长篇演说,他的演说暴露了他对达尔文学说的完全无知。然而凭着“辩才”,他的话很动听,不时引起贵妇人们的阵阵哄笑。后来威尔勃福斯完全离开了议题,对参加这次会议的英国著名生物学家赫胥黎施展恶意的嘲弄。他说:赫胥黎教授就坐在我的旁边,他是想等我一坐下来就把我撕成碎片的,因为照他的信仰,他本是猴子变的嘛!不过,我倒要问问,你这个猴子子孙的资格是从哪里得来的?与猴子发生关系的是你的祖父这一方,还是你的祖母哪一方?对于这种浅薄无聊的恶语中伤,赫胥黎立即站起来答辩。他庄严地宣称:达尔文的学说是对自然史现象的一个解释,他的书里充满了证明这个学说的大量事实,没有别的学说提供更好的对物种起源的解释。最后,为了科学的尊严,他对威尔勃福斯的人身攻击进行了必要的回击:我断言,我重复断

言,要说我起源于弯着腰走路和智力不发达的动物,我并不觉得羞耻;相反,要说我起源于那些自负很有才华,社会地位很高,却胡乱干涉自己所茫然无知的事物,任意抹煞真理的人,那才真正可耻!赫胥黎的讲话有力地驳斥了主教的胡说八道,博得了听众的热烈掌声,而自负很有“辩才”的威尔勃福斯却已哑口无言。从逻辑上看,这位主教本来应当反驳的论题是“人类是从猿进化来的”,由于这个论题本身是正确的,他无法反驳。于是,他就把反驳的论题偷换为“每一个人都是猴子生的”,然后进行讽刺、挖苦,甚至对论敌施加卑劣的人身攻击,诉诸厚颜无耻的诡辩。叫你演还不如他呢甲乙二人看完了一个戏,甲说:“扮演主角的演员.. S演得不好。”乙说:“叫你演还不如他呢!”在反驳别人的某个观点时,必须针对着这个观点。如果撇开对方的观点和要讨论的问题,故意转移为另外的问题,并借此去攻击对方的人格、能力,甚至抓住对方生理上的缺陷进行讥讽、嘲弄,这叫做“人身攻击”的诡辩,它是偷换论题的一种恶劣表现。乙的话正是这样。本来应该讨论的问题是“扮演主角的演员.. S演得好不好”,乙却把它偷换为“叫甲去演戏中的主角是否比.. S演得好”。另外,乙的论证方式犯了“推不出”的错误。因为即使甲的表演水平确实不如演员.. S,也不能证明.. S的演出是成功的。一个人虽然不会演戏,但不一定不会看戏。类似上述“人身攻击”的诡辩,在日常生活中并非罕见。例如受到批评的人,不去考虑别人的意见是否正确,却反唇相讥:像你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来批评我?看你的那副长相,我一见就恶心!诚然,批评者可能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错误,但被批评者不应以此为理由而拒绝批评。还有,长相不好的人就无权批评别人了吗?实际上,被批评者的反驳,所持的论据是:“凡有缺点或错误的人都没有资格批评别人”,“凡长相不好的人都无权批评别人”。这两个论据都不能成立,犯了论据虚假的错误。你的话说错了某校开展学雷锋活动以来,学生中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的人逐渐多起来。某班有一个学生做了一件有益于集体的事,但别人都不知道是谁做的。该班学生小刘对小王说:“据我的分析,这件事可能是咱班小李干的。”小王颇有把握地说:“不,不可能是小李干的。”后来经过调查,这件事确实不是小李干的,而是该班另一个同学干的。这时,小王得意地对小刘说:“怎么样?你的话说错了,你还说可能是小李干的呢!”小刘被弄得一时说不出话来。小刘最初作出的判断真的错了吗?小王对小刘的反驳能否成立?一个缺乏逻辑知识的人恐怕不容易搞清楚,甚至会认为小刘的话说错了,小王的反驳是对的。但是如果我们掌握了有关的逻辑知识,这个问题并不难解决。形式逻辑关于模态判断之间真假关系的知识告诉我们,“这件事可能是小李干的”与“这件事确实不是小李干的”,二者之间是个反对关系:不能同假可以同真,即当后者真时,前者真假不定,因而不能用后者去否定前者。就是说,虽然事实已经证明“这件事不是小李干的”,但它还不能证明“小李不可能干这件事”。既然“这件事不可能是小李干的”的真实性尚未得到证明,就不能用它作为论据去否定“这件事可能是小李干的”。可见,小王对小刘的反驳,其诡辩性质是犯了“预期理由”的错误。写妓女还得去卖淫吗鲁迅曾说:创作的基础是生活经验。生活经验是在“所做”之外,也包括“所遇、所见、所闻的”。作者写出作品来,对其中的事物,虽然不必亲历过,最好是经历过。有人根据鲁迅的上述见解,提出反驳说:“那么写杀人最好是自己杀过人,写妓女还得去卖淫吗?”鲁迅说的很清楚,“生活经验”这个概念的外延,包括“所做、所遇、所见、所闻”,即“所遇、所见、所闻”也属于“生活经验”,而且鲁迅明确指出,对于作品中的事情“不必亲历过”。但反驳者却把鲁迅的这些意见歪曲为“写什么就必须亲自去干什么”,把“生活经验”等同于“亲自干”或“亲历过”,犯了故意偷换论题和偷换概念的诡辩错误。你为什么还要拿工资和奖金某单位一位领导干部批评该单位的一个党员说:“最近一段时间,你的私心太重,群众意见很大。我们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将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处处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这位被批评的党员却反驳说:“按照你的说法,共产党员就不应该考虑个人利益了?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月月领工资和奖金呢?”这位被批评的党员先把“共产党员不应该将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篡改为“共产党员不应该考虑个人利益”,并由此推出“共产党员不应该拿工资和奖金”,然后加以反驳说:“你为什么还要拿工资和奖金?”这不仅偷换了论题,也混淆了概念,即把“拿工资和奖金”与“个人利益第一”混为一谈,这是为了给自己的缺点错误作辩护而进行的诡辩。没有人扔东西,你们不就失业了吗有个青年在大街上随便吐痰,还乱扔果皮。一位清洁工人前去劝阻,批评他这是不讲卫生,不文明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这位青年狡辩说:“我怎么不讲卫生?我比你干净得多。再说,没人扔东西,还要你们干什么?你们不就失业了吗?”这位青年的反驳,有两处逻辑错误:第一,清

洁工人批评他不讲卫生,显然是指不讲公共卫生,这位青年却把它歪曲为不讲个人卫生,这就偷换了反驳的论题;第二,反驳中使用了一条被省略的论据:“只有有人乱扔东西,你们清洁工人才不会失业”,这是一个必要条件的假言判断。根据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逻辑性质,可以断定它是虚假的,因为前件“有人乱扔东西”不是后件“你们清洁工人不会失业”的必要条件。实际上,清洁工人除了打扫“痰”、“果皮”等人们乱吐乱扔的东西,更大量的工作是清理垃圾、杂物、污水等污染环境的东西。所以,这位青年的反驳又犯了“论据虚假”的错误。用偷换论题和使用虚假论据的手法来拒绝别人的正当批评,为自己缺少社会公德的行为作辩解,分明是在狡辩或诡辩。后记两年前就想写一本关于诡辩术的书,并着手搜集了一些资料。恰逢明天出版社与我系商定拟出版一套《少年哲学向导》丛书,其中有“诡辩术剖析”的选题,于是,我就选了这个题目。但真正动笔写起来,感到并非容易。一是对大量的资料进行筛选取舍、整理分类,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二是以讲故事的形式,用生动形象的语言去表述抽象的逻辑思维,对我来说,还是相当陌生的工作。因而就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边搜集实例边写,初稿完成后居然有十几万字。遵照出版社对每部书稿字数的要求,我删去了许多,便成为现在的样子。书稿的写法是:以形式逻辑的理论体系为框架,将各种诡辩实例分类纳入框架之中,然后主要以形式逻辑的知识为工具,对列举的诡辩实例进行简要的逻辑分析,指出它们错在何处。这种写法是一个尝试。效果如何,对读者识别和揭露诡辩错误会有多大的帮助,只能由读者自己作出评论。我欢迎专家及广大读者能够对本书从写法到内容提出批评和建议。最后,谨向明天出版社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于惠棠1992年.. 12月于山东大学哲学系于惠棠,1935年生,山东省龙口市人。1959年毕业于山东大学历史系,留校任教。1960 —1961年在武汉大学哲学系进修逻辑学,回校后长期从事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的教学和研究。现任山东大学哲学系教授,逻辑教研室主任,研究生导师,中国逻辑学会理事,中国形式逻辑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辩证逻辑专业委员会理事,山东省逻辑学会会长。主要著作有《逻辑学》、《辩证思维逻辑学》、《形式逻辑自学指导》等。曾在《文史哲》、《山东大学学报》、《光明日报》等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主要有《对<逻辑形式和客观存在>一文的商榷》、《关于前提虚假推理形式正确的三段论的结论性质的探讨》、《论辩证逻辑的概念分类》、《论辩证逻辑的判断分类》、《形式逻辑推理与辩证逻辑推理》、《论归纳推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