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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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工程进度管理

第一条 工期目标 本工程工期目标2008年3月1日至2008年12月30日,工期为10个月。阶段工期安排为:

2008年3月1日正式开工 2008年6月30日完成桥梁工程 2008年9月30日完成路基及防护工程 2008年11月15日完成路面工程 2008年12月30日完工

第二条 工程进度计划严格按照“强化阶段工期目标,明确进度控制主线,加强整体协调配合”的原则实施管理。工程进度控制采取“业主管理阶段工期,监理控制工程进度,施工单位落实进度计划”的三级管理体制。

第三条 工程进度计划的管理 进度计划过程控制采取总体安排、阶段控制、按月实施、按周检查的方法进行控制。

第四条 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管理。承包商应在签定《合同协议书》14天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合理的期限内,根据业主的整体进度计划制定本合同段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总体进度计划应包括:工程项目的总工期即合同工期或指令工期;完成各单位工程或分项工程工期计划;各阶段要完成的工程量及资金流动估算表;单位工程和控制性工程的施工方案;材料、设备和劳动力供应计划;施工组织机构及保证体系。工程进度计划图表可采用横道图。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由承包商项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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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组织编写,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初审(3天内完成)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7天内完成),控制性工程,或工程难点的施工方案应经过业主、监理有关部门的会审方可批准。于工程正式开工前报项目管理办备案。

第五条 阶段工期计划管理。承包商应在接到业主下达的阶段目标计划3天内,根据阶段工期目标和工程实际进展情况,编制本合同段的阶段工期进度计划。阶段工期进度计划应包括本阶段整体进度计划和分解到月、周的计划,周计划时间为本周二至下周一。要求施工单位将分项工程划分施工段落,确定相应配置(如人力、机械、物资)明确责任人。各合同段的阶段工程进度计划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3天内完成)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确认,项目管理办备案。

第六条 月进度计划管理。每月25日前,承包商根据阶段工期进度计划和上月工程完成情况,编制本月工程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以横道图形式编制,并附编制说明,编制说明应包括本月计划完成主要工程量、本月计划完成工作量、施工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及采取的相应措施、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分析、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内容。月进度计划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后(3天完成)上报总监办,项目管理办备案。

第七条 周进度计划管理。承包商应编制周计划,周计划分解月进度计划至每天,责任到人。周计划由监理工程师审批,报项目管理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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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计划的实施与检查。承包商应根据计划及时调整资源配置,保证计划的完成。项目管理办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核实承包商计划的执行情况,通过例会协调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 进度统计管理。进度统计包括工程量统计和工作量统计两部分。承包商应明确进度统计主管部门,并派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统计工作体系,使进度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十条 周统计报表。承包商每周应对形象进度和工程量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周统计报表包括工程周报表、周计划完成情况一览表。报表统计时间为本周例会当天至下周例会前一天。施工周报表及周计划完成情况一览表均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于每周二上午报至总监办,总监办应于周二下午报到项目管理办,一式两份周计划应对未完成计划部分的原因做出分析说明。

第十一条 月统计报表。承包商每月应对工作量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月统计报表包括工作量月报表、桥涵工程月报表、形象进度月报表。报表统计时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月报表经监理工程师确认报总监办审核后,于每月24日16:00点以前报到项目管理办。

第十二条 阶段统计报表。阶段工期目标完成后,承包商应对阶段形象进度、工程量、工作量进行汇总。阶段统计报表应于阶段目标结束后5日内,经监理工程师确认、总监办审核后上报项目管理办。

第十三条 统计方法。统计不同于计量,统计的目的是为了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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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进度进行控制,而计量则是为了支付。统计的工程数量是指工程实体完成或按规定阶段完成的工程数量,并需要经过监理签证。时间跨越较长的单项工程需要分阶段、按比例进行统计。

第十四条 统计工作要求。施工单位上报的计划、统计报表应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时间及时上报,要求内容全面、数字准确。计划、统计报表应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并加盖项目经理部公章,统计报表除报书面资料外,月报还应报送相应软(光)盘一张。

第十五条 统计资料上报。项目管理办在月底之前,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报表进行汇总, 日内将月统计报表上报业主。阶段工期目标结束后,项目管理办进行形象进度、工程量、工作量汇总,并于阶段目标结束10日内将阶段统计报表上报业主。

第十六条 发生工期滞后应采取几项措施

1、周计划进度发现及完成 施工单位分析原因,制定加快进度措施。监理单位应提出改进措施,业主协调,解决影响工程进度存在问题。

2、月进度计划滞后,监理工程师应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因工力、设备不足应立即加大投入人员、工力、设备到位,如因施工组织问题,责应帮助改进,必要时下发监理通知或指令。

3、工期进度滞后,监理整改意见仍不能使进度奏效时,则应经业主批准采取强制分包,直至取消其施工资格更换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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