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逻盘查心得体会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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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的方式方法

二、治安巡逻在城市社会面控制治体系建设中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一)巡警的地位 (二)从巡警的性质来看

1、巡警是快速反应机制的骨干力量。

2、巡警是打击和防范相结合的进攻性手段

3、巡警是先期处置的专业队伍

三、治安巡逻在社会治安管理中的义及作用

(一)城市社会面控制的现状及意义

1、社会面是城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繁荣形象的外在表现。

2、有利于推动我国公安工作改革再上新台阶。

3、有利于服务群众,促进、密切警民关系。

(二)治安巡逻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1、治安巡逻是联接条块管理的必要环节

2、治安巡逻是严密社会时空控制的有效手段

3、治安巡逻是接受和反馈治安信息的重要渠道

四.结语 参考文献

论巡逻盘查的社会控制作用 (法本)

【摘要】巡逻警务是由英国罗伯特·皮尔博士最先提出的, 它是早期的勤务形式, 作为现代警察最基本的勤务方式, 巡逻勤务在全部勤务活动中居于基础和先发的地位, 我国在学习借鉴西方先进警察管理理念和方式的过程中, 建立了自己的巡警体制和巡逻勤务模式, 并在我国的社会发展变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目前,由于治安巡逻能够适应城镇改革、建设、发展的需要,适应社会治安特点,因而又受到各级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治安巡逻已成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治安巡逻、重要作用、巡警地位、治安信息

一、社会治安巡逻的概念涵义、职责职权及方式方法

(一)社会治安巡逻的概念涵义

在中国古典文学中,“巡”和“逻”一般不在一起使用。据《辞源》解释:巡,指往来视察。逻,则是指巡察。由此可以看出,“巡”和“逻”二字的涵义是相近的。把“巡”和“逻”结合起来作为一个词使用,较早出于宋代文献中。《宋文鉴》卷146《韩维曾子固神道碑》:“增置巡逻,水行陆宿,坦如在埒。”这里的“巡逻”,就是来回观察,巡回侦查之意。

把警察和巡逻结合起来,即产生当今社会的巡警,巡警也是当今城市社会治安巡逻的主力军。对警察巡逻内涵的理解,目前尚不统一。美国警学专家威尔逊人为,警察巡逻是“为了制造一种警察无所不在的印象,借以消除

犯罪得逞的实际机会(或有机可乘的念头)”。我国台湾地区的警学研究者邱华君认为,警察巡逻是“警察人员在一定区域内,循指定路线(顺线或逆线)作有规则(定线)或不定路线作无规则(乱线)并依定时,不定时巡回观察之勤务活动”。

(二)社会治安巡逻的职责职权

治安巡逻的基本任务是维护治安秩序,强化对社会面的控制作用,确保公共安全,提供社会服务。

巡警的权利有盘查有违规犯罪嫌疑人员,检查涉嫌车辆、物品。查验居民身份证。对现行犯罪人员、重大犯罪嫌疑人员或者在逃的案犯,可以依法先行拘留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纠正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行为。在追捕、救护、抢险等紧急情况下,经出示证件,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的交通、通讯工具。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噪声损坏的应当赔偿。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社会治安巡逻的方式方法

警察巡逻基本方式因研究的角度、划分的标准不同,其巡逻方式的类型也不同。按警察巡逻是否使用交通工具及使用任何交通工具来进行划分,可以分为步巡、骑巡、自行车巡、机动车巡、舟巡、空巡等类型;按照警察巡逻路线来进行划分,可分为定线巡逻、乱线巡逻、往复巡逻以及支线巡逻、方形巡逻、圆形巡逻等;按照警察巡逻时间来进行划分,可分为固定巡逻、临时巡逻、不定时巡逻、白天巡逻、夜间巡逻等;按照警察勤务体制来进行划分,可分为警勤区巡逻、联合警勤区巡逻、警队巡逻以及集中巡逻、混合编组巡逻、各警种分工协作巡逻等;按照巡逻警察是否着装来进行划分,可分为着装(公开)巡逻与便衣(秘密)巡逻等。

警察巡逻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具体方式也是各异的。概括讲有以下几种:一,巡视:动态观察,静态观察,跟踪观察。二,守望。守望实施的方式分为公开和秘密两种。公开守望应遵循动静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秘密守望适用于对缉拿。拘捕对象的发现或寻找案件线索以及可能铤而走险的对象进行控制,做到自然、稳妥、安全、积极、果断。三、盘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选择适当的时机,选择适当的盘查地点。

二、治安巡逻在城市社会面控制治体系建设中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对内对外开放程度提高,人员、物资、技术和信息大流动,社会治安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治安状况明显呈动态化趋势。犯罪总量增加,尤其是抢劫、抢夺、诈骗、扒窃等现行违法犯罪上升,市民“110”报警数也随之急增,动态治安问题越来越突出。为适应动态环境的需要,做好社会治安的动态管理,必然要变革原有的公安体制和工作机制,而以巡逻为主要勤务方式的专业化,就是为实行社会治安防控由静态治安管理过渡到动态治安管理的产物。治安巡逻在整个公安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巡警是动态治安防控的产物。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建立和完善,呈现出了经济大发展,人员大流通的良好局面。但如何强化对社会面的控制,维护社会稳定繁荣愈来愈受到国家和社会的重视。要在公安工作中贯彻“科学发展观”,真正做到“打防结合,以防为主”。过去,公安机关和派出所通过户籍和档案管理,就实现了对城镇居民,进而对城镇的整体控制;但现在不同了,即使全时空控制了城镇居民的“吃住行销乐”,也未必能达到过去的效果。过去,按计划把农民、工人、市民等严格地区分开实现了身份控制,把城镇居民限制在一定区域内实现了区域控制;但现在不行了,人财物大流动,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就必须改变方式,施行开放式控制。过去,公 篇五:浅谈治安巡逻工作中的盘查

浅谈治安巡逻工作中的盘查

提要:盘查是法律赋予巡逻民警的一项基本勤务。针对当前巡逻盘查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强化巡逻区域环境的观察、盘查的目的性、盘查的主动性、抓捕嫌疑人的战术运用,以及强化证据的保全和强化武器警械的装备及其运用,以期待进一步提高巡逻盘查的效能。 关键词:治安巡逻 盘查 原因 对策

治安巡逻工作中的盘查,不仅是公安基础工作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也是一项具有突发性、对抗性、危险性和实效性的工作。因此,在实践中,科学地实施治安巡逻工作中的盘查,对于及时有效地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以及追缴赃等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就这一问题做些简单探讨。

一、当前巡逻盘查成功率不高的原因

“盘查”是盘问检查的简称,是巡逻民警发现、识别违法犯罪活动,抓获犯罪嫌疑人常用的方法之一。盘茶工作是巡逻民警日常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并且贯穿在巡警日常的巡逻、设卡、守候工作中。我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对以下四种现象可以进行盘查:

(1)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2)有现场作案嫌疑的;(3)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4)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法律在赋予巡逻民警盘查权的同时,也赋予了巡逻民警相应的先期处臵权、强制措施使用权和武器警械使用权,以保障巡逻民警盘查全的有效行使。所以,盘查是法律赋予人民警察的一项基本权利。

虽然法律明确赋予巡警的盘查权,巡警在日常的工作中也经常性

的开展盘查工作,但在实际的巡逻工作中,通过盘查抓获的现行犯罪率却不高。究其原因,既有违法犯罪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巡警自身的主观原因。

从违法犯罪的客观

方面来看,街面违法犯罪具有复杂性、隐蔽性和狡诈性。街面违法犯罪的侵害目标、作案时间和作案地点不确定,犯罪具有极大的流动性。所以,在治安巡逻工作中,警察与犯罪分子打的是遭遇战,各方面的应急性较强。同时,巡逻盘查中发现和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易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如在盘查盗窃嫌疑人遇到的往往是人物(赃)分离的,团伙犯罪嫌疑人往往是分散逃离等。在盘查中即使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因证据不足(如盗窃的财物找不到失主),被迫将其释放的情形也很常见。因此,街面违法犯罪的某些客观因素往往影响盘查工作的绩效。

从巡警自身的主观因素来说,巡警个体的自身意识、素质、能力、工作的方式方法等因素,直接决定着盘查工作绩效的好坏。有的民警长期的巡逻盘查模式单一、机械、不能因人、因时、因地地随犯罪规律的变化而变化,不善于对相关人事物进行纵横比较,发现违法犯罪的嫌疑能力不强,导致盘查的现行抓获率不高;有的民警因盘查的劳动强度大,危险性强,造成身心怠倦感,失去盘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的民警在巡逻盘查的过程中容易受到外部环境各种因素的干扰,民警之间配合协作不好,工作效能差;也有的民警,在盘查中不善于运用各种策略和方法,易引起被盘查对象的不满而遭到投诉等等。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盘查抓获现行率不高的主要原因还是民警自身的

主观因素造成的。

二、提高巡逻盘查效能的对策

盘查是民警的一项日常执法行为,其完整的执法程序包括“观察、盘问、检查、审查、抓捕(放行)”等工作环节。因此,巡警科学实施巡逻盘查,必须依法有效地把握其工作环节,并切实增强其工作实效。

(一)强化对巡区环境的观察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推进,特别是违法犯罪活动的演变,街面违法犯罪活动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因此,对街面违法犯罪的思考分析应该突破原有的地域观念,循着街面各条道路的延伸而延伸,并由道路的拓展延伸到相关区域。民警巡逻于街面,必须对街面并由街面延伸辖区内的人、事、物、空间的熟悉,以及相关的地形地貌和方位路线的熟悉。要善于在巡逻盘查的地点、方向、路线的选择上洞悉违法犯罪活动发生的可能性,对相关环境地域上的人事物要持有一种探究的眼光,善于对各种反常现象和行为进行分析和比较,从中发现不符合常理、常规和嫌疑的人事物。

(二)强化盘查的目的性

盘查要在熟悉违法犯罪活动规律特点的基础上,在重点地段、重点时间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盘查。以静制动,通过对相关情报信息的分析研判,掌握各类案件发案时间、地点和作案人群的规律和特点,做到“心中有数”。要及时了解各种发案动态,明确应该在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进行守候盘查,重点发现什么样的可疑人员,从而增强盘

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盘查的

主动性

盘问和检查是巡逻民警揭露违法犯罪行为较为主动有效的手段之一,对发现、揭露和证实违法犯罪嫌疑活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般是先察后询、先问后查。在巡逻过程中,要有重点,有目的地加强最携带物品可疑、举止行为可疑、体貌可疑及相关人群关系可疑等嫌疑人的关注,然后要有目的地进行盘问,盘问其身份、职业、社会关系和现场行为。盘查中要察言观色、旁敲侧击,以“一点击破其全身”。盘问中,对嫌疑人对其自身行为的解释过于主动性的,就要灵活地运用各种盘问技巧使其处于被动;嫌疑人有多人时,则要分开进行盘问,选择其中较弱的一个作为突破口,发现其中的矛盾之处。盘问开始要“随意”,尽量放松嫌疑人的警惕性,并尽可能让盘问对象多讲话,以便从中找出其言语与行为举止、身份特征相矛盾的地方。只要发现疑点后,才可用证据和法律武器迫使其进一步交待不法行为。

检查是巡逻民警为了发现、证实或排除违法犯罪嫌疑活动的人事物,依法通过运用语言、动作、心理等各方面的配合协调而细致查看的行为。一般以可疑物品着手,检查发现疑点。如嫌疑人携带的物品说不出来源、名称或是用途自相矛盾的,就可以延伸到是否是赃物或是作案工具;也有的从对象身上有嫌疑痕迹着手发现嫌疑,如有血迹、衣服有不合常理的破损等可以判断是否有伤害或是盗窃行为;还有的可以通过查看对象的身份和各种证件来发现可疑,如对嫌疑人身份住

址的检查发现其是否在说谎,对摩托车、电瓶车的行驶证牌照的检查发现是否是赃车等。 (四)强化抓捕嫌疑人的战术运用

战术是一种策略手段,是一种灵活的方法。无论在盘问阶段、检查阶段、还是抓捕阶段都需要灵活的策略。对嫌疑人进行抓捕就说明了盘查发现违法犯罪已经成功,因为违法犯罪嫌疑人已被暴露,股灾抓捕嫌疑人时特别需要战术。在抓捕嫌疑人中,要善于对盘查过程中的危险情形进行评估,采取最为安全有效的办法实施。具体是:在环境的利用上,要选择有利地形,借助现场环境,选择好隐蔽点和掩体,选择最佳的检查地点;在民警盘查的站位上,民警与嫌疑人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同时民警之间又能相互进行沟通配合,确保对犯罪嫌疑人的有效抓捕。 (五)强化武器警械的装备及其使用

巡逻盘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不确定性、反抗的突然性、袭击的暴力性,使得巡逻民警的盘查工作具有现实和潜在的危险性。因此,巡逻中民警不仅应严格按规定携带武器、警械装备,而且应该严格按照巡逻盘查的程序进行。当遇有犯罪嫌疑人直接威胁民警的生命安全的情况时,要果断依法使用武器、警械,制服犯罪嫌疑人。

三、实施盘查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循序渐进,切勿急功近利

盘查工作的经验是在实践的过程中慢慢地积累形成的。量的积累,才能引起质的突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