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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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文字号】舟政发[2009]52号 【发布部门】舟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7.08 【实施日期】2009.07.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舟政发[2009]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落实各部门管理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新城建设和发展的各项工作,市政府决定建立新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新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二)研究制定新城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 (三)督查并考核各成员单位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 1 / 3

中的难点问题;

(四)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新城发展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地、各部门;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国辉任总召集人,副市长周伟江任召集人,在新城设有派出机构、工作处或与新城管理工作关系密切的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的组成人员。联系会议成员单位分别是:

(一)设新城分局(派出机构)的5个部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城建委(城管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

(二)设新城工作处的8个部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水利围垦局、市农林局、市卫生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

(三)与新城管理工作关系密切的11个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交通委、市外经贸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安监局、市渔农办、市体育局;

(四)新城管委会、定海区政府。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城管委会,新城管委会主任蒋志伟兼任办公室主任,新城管委会副主任董文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相关处室(分局)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兼联络员。

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根据召集人的提议或成员单位的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2 / 3

(一)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成员会议。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城工作

的指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议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总结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其他事项。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也可根据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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