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全套基本管理制度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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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管理不善,工作失误,指挥不当,造成美容院重大物资、财产浪费,损坏者造成经营损失者(以不影响美容院的利益为基准) 8、故意损害美容院整体利益的。

9、美容师在美容院应尽心尽力,若顾客对其不满而投诉,如服务品质、态度,一经查实,则该美容师将不获发给该次服务分成,如情況严重者,记10分。

10、若在店内发现偷窃者及故意损坏店内某一物品,即扣除当月薪水并革职开除,举报者奖励20分。

11、员工对本院内部有意见或其它问题,应向经理或股东反映,美容师绝不能在本院内互相谈论或对客人讲述,一经发现即记分或革职。 12、若顾客需要转项目,必须反映给经理核实批准,口头同意或签字方能生效,不得擅自决定,否则则扣分处理。 十一、重大过失

有下列内容之一者记100分。

1、携带、收藏一切禁品(武器、凶器、毒器、易染易爆品、非法宣传品)。

2、向顾客销售非公司的产品及项目。 3、向顾客索取小费。

4、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他人伤亡或设备严重损坏等事故直接责任者。 5、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情节严重者。 十二、处罚权限程序:

1、员工犯有轻微过失,过失由店长执行,并口头提醒。

2、员工犯有严重、重大过失,由店长报经理批准执行,并发布过失通告。

3、员工累计扣分达到100分以上,由经理报股东批准执行处罚决定。 4、员工如果对处理意见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或越级上诉,上诉正确,处罚设置人将扣分。

上面所条款中不完善部分由美容院根据情况提出增删内容草案,提交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