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汇兑与结算知识点与真题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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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外汇交易法:用外汇即期合同、外汇期货、外汇期权、货币互换、掉期交易等方法规避外汇风险的方法。 ⑷平衡法和组对法:所谓平衡法指企业在安排涉外业务中,通过使外币收付数额达到或者接近平衡,消除或减轻汇率风险的管理方法。组对法是指企业在具有某种货币的外汇风险时,它可以制造一个与该货币相联系的另一种货币的反方向流动来消除某种货币的外汇风险。

案例一:某外贸公司与美商达成一笔交易,合同规定我方出口某商品500公吨,每公吨450美元,合同签订时的汇率为:USDl=CNY8.2820,出口人民币收人应为1 863 450元(450 X 500 X 8.2820 = 1 863 450)。但合同规定,货物出运后2个月付款,所以结算应以结算时银行挂牌的汇率办理,而2个月后的汇率已经变为:USDl=CNY8.2750,试分析出口商与进口商在交易过程中的外汇风险。

由此可以看出,作为美国进口商来说,计价货币选择的是本币,所以不论汇率怎样变化,进口该批货物只需支付225 000美元(450X500=22 500),没有外币与本币的兑换问题,故也就没有外汇风险。但对于出口商来说,由于汇率的变化,使得他的最终收入折算成本币也发生了变化,外汇风险确实存在。

案例二:日本商人从美国进口小麦10 000公吨,100美元/公吨,3个月远期付款,当时东京外汇市场3个月远期汇率为:USDl = JPYll5.50,预计支付115 500 000日元(100 × 10 000 × 116.50 = 115 500 000)。但是,3个月后,美元与日元的汇率为:USDl = JPYl20.00,试分析出口商与进口商在交易过程中的外汇风险。

由此可以看出,作为美国出口商来说,计价货币选择的是本币,所以无论汇率怎样变化,出口该货物都可以得到1 000 000美元,在贸易过程中不涉及本币与外币的兑换问题,没有外汇风险可言。但对于日本进口商来说,由于汇率的变化,使得他拿出了更多的本币去兑换外币,以支付进口所需的货物,承担了汇率变化带来的风险。

答案解析:由于3个月后美元与日元的汇率变为:USDl=JPYl20.00,日商需购买1 000 000美元 (100 × 10 000 = 1 000 000 ) 支付进口小麦的货款,在兑换美元时,日本商人应付给银行 120 000 000日元(1 000 000 × 120.00 = 120 000 000)。比预计多付出4 500 000日元 (120 000 000—115 500 000 = 4 500 000)

案例三:我国某轻工公司按CFR向新加坡某客户出口一批磁化杯,原报价即期付款每箱85英镑,共100箱,现该客户要求我公司改用新加坡元报价,并给予1个月延期付款的优惠。参考当时新加坡外汇市场的即期牌价是:GBPl=SGD2.4320—2.4370,且新加坡元汇率有下浮趋势。出口商如何采用平衡法消除外汇风险? 请说说你的思路。

答案解析:从上述案例中,对于新加坡进口商来说,要求将英镑报价改为新加坡元报价,即采取了本币报价的方法,所以,无论汇率如何变化,进口商都没有外汇风险。但是,对于我国出口商来说,在新加坡客户的要求下,将英镑报价改为新加坡元报价,应为每箱20 714.5新加坡元(85 × 2.4370 × 100 = 20 714.5)。另又从新加坡外汇市场牌价得知,新加坡元1个月汇率有下浮趋势,即新加坡元趋软,给出口商带来汇率风险。在此情况下,出口商采用平衡法来抵消由于出口所带来的汇率风险。其具体做法是:出口商可以与另外一国外公司签订一笔相同数额的进口合同,做到付款时间与收款时间一致,这样一收一付就使外汇风险抵消。

案例四:新加坡某公司从英国进口10 000英镑的商品,按当时汇率(GBPl=SGD3.2000)合32 000新加坡元(10 000× 3.2000=32 000),但到支付货款时,汇率已经变为:£l=S$3.000,

此时购买10 000英镑商品只需支付30 000新加坡元即可(10 000 × 3.000=30 000),节省了2000新加坡元(32 000—30 000 = 2000)。问新加坡进口商在计价货币的选择上遵循了什么原则?请比较说明。

答案解析:在这个案例中,计价货币英镑汇率是趋跌的,对于新加坡公司来说进口贸易选择了软货币计价,正好符合“收硬付软”原则,所以最终付出的本币比签订合同时少2 000新加坡元。

任务七:学会转嫁外汇风险

1、⑴远期合同法:远期合同法是指具有远期外汇债权或债务的公司与银行签订卖出或买主远期外汇的合同,以消除外汇风险。 ①概念:是指进出口商通过与外汇银行之间签订远期外汇交易合同的方式来防范外汇风险的做法。

②具体做法:出口商在签订贸易合同后,按当时的远期汇率把与远期收入的相同金额的外币卖给银行,交割期限与收到货款的期限一致,届时可把从进口商处得到的货款与银行办理远期外汇交易的交割.;进口商则预先买进所需的远期外汇,到支付货款时,进口商可以先按原定汇率进行外汇交易的交割,再用买入的外汇来支付货款。

⑵货币保值法:货币保值法是指在交易谈判时,采取货币保值措施,经过双方协商,在订立合同时加入适当的保值条款,以防止外汇风险的方法。 常用的货币保值法有两种: ①以硬币保值,软币支付——硬币保值法一是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以硬币保值,用软币支付,记录两种货币当时的汇率,在执行合同时,如这一汇率发生变化,则原货价按这一汇率的变动幅度进行调整,这样,保证了出口商收到的软货币的货款折合成硬货币的金额,等于签订合同中硬货币的计价金额。二是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一个软币与硬币的“商定汇率”,并规定其波动幅度(一般为1%或1.5%).

此方法适用于交往有素的客户之间,以推进与发展双方长期往来的经济合作关系,

②用“一揽子”货币保值——“一揽子”货币保值法是指同时利用多种货币保值,以免受汇率波动损失的方法:在签订合同时,选定若干种货币作为保值货币,确定支付货币与“一揽子”货币之间的汇率和各种保值货币所占的比重。当执行合同时,按当时的汇率变动情况,重新进行调整,从而达到保值的目的。

对一些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合同,使用这种方法比较普遍,起到了分散外汇风险的作用。 ⑶提前收付或拖延收付法:提前收付或拖延收付法就是根据汇率的变动情况,将外币计价结算的收付日期提前或推迟,以避免外汇风险或得到汇价上的好处。

案例:假定将来美元上升,人民币疲软,出口商以及将来有外币收入的人会尽可能推迟收汇日期,以得到更多的人民币。为此,他们尽可能推迟履行出口合同,或延长出口汇票期限,推迟结算日期。相反,进口商以及将来发生支付外币的人在预测到人民币汇疲软时,就会尽可能提早支付,加速履行进口合同,并缩短出口商提供的短期信用期限,以加快结汇,付清外汇。

假定将来美元将会下跌,人民币将会升值,上述活动则完全相反,即成了出口商加速履行合同,提前收汇;进口商则想推迟履行合同,延期付汇。

⑷BSI法和LSI法:即用借款-即期外汇交易-投资法和提前收付一即期外汇交易一投资法来转嫁外汇风险。

案例一:江苏骏马股份有限公司在2011年8月15日与美国某公司签订一笔10万美元、60天远期收款的出口合同,银行即期汇率(2011年8月15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USDl=CNY 6.4671-6.4931。由于受到标准普尔公司降低美债评级的影响,近期美元汇率的走势如图7—4所示,为防止60天收汇时美元贬值带来损失,该公司决定运用BSI法消除外汇风险。 案例二:日本川岛皮具服饰株式会社在90天后从美国公司有一笔10万美元的应收货款,为防止汇率波动,该公司征得美国公司的同意,在给其一定折扣的情况下,要求其在2天内付清这笔货款(暂不考虑折扣具体数额)。

任务八:国际结算票据

1、票据的概述

⑴票据的作用:.结算工具的作用; 流通的作用; 信用工具的作用.

⑵票据的特性: 设权性、流通转让性 、要式性 、无因性、提示性、返还性。 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由出票人签名于票据上,无条件地约定由自己或另一个人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 ⑶票据的当事人:

出票人:指签发票据的人,是票据的主债务人,出票时必须在票据上签章。 收款人:又称为票据的抬头,是收到票款的人,是票据的主债权人。

付款人 :也称受票人,是被要求付款的人,远期汇票的付款人在对汇票进行承兑后,即为承兑人。

背书人:是指票据的持有人在票据的背面签字,将票据转让给他人的人。

被背书人:也称受让人,是接受票据权利转让的人。如背书人需要再转让票据,即成为另一背书人。

保证人 :是为票据债务人的行为提供担保并在票据上签章的人。 2、汇票、本票与支票 ⑴汇票 ?概念:汇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人签发的无条件的书面命令,要求另一人在见票时或在某一规定的时间或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汇票在国际贸易中的使用:以票汇(D/D)方式结算货款时,使用的汇票属银行汇票,一般为光票。结汇方式为顺汇。 以托收和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时,使用的汇票,通常由出口商向进口商或银行签发,属商业汇票,一般都附有货运单据,为跟单汇票。结汇方式为逆汇。 汇票的份数:汇票通常签发一套,一式两份,两份具同等效力,但付款人仅对其中的一份进行付款或承兑,先到先付,后到无效。因此,在汇票上通常写明“付一不付二”(SECOND OF EXCHANGE BEING UNPAID)或“付二不付一”(FIRST OF EXCHANGED BEING UNPAID)。

?汇票的具体内容:

Drawn under ——凭~~

L/C No. ——信用证xxx号 Date ——日期 Payable with interest@ ( )% Per annum——按xx息付款 No. Exchange for Shanghai,China. Date:——汇款金额

At sight of this First of Exchange (Second of exchange being unpaid)——见票xx日后(本票之第二联未付)付

Pay to the order of ——或其指定人 The sum of ——金额 To ?汇票样式如下:

号码 汇 票 金 额 中 国, 南 京 年 月 日 No: ????.??Exchange for Nanjing , China 见票 日 后(本 汇 票 之 副 本 未 付) At??..??????Sight of this FIRST of Exchange (Second of exchange being unpaid) pay to the order of ??..?????? ??..?????? ??..?????? 金额

The sum of

Against shipment of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⑵本票

?概念:本票(Promissory Note)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样式和内容

Promissory Note for USD3000.00 Beijing , June 6,2004 At 30 days after date we promise to pay A.B.C.Co. or order The sum of U.S. DOLLARS THREE THOUSAND ONLY For Bank of China Beijing

?本票的种类:.银行本票 2.商业本票

?形式:银行券(Note of Bank)、旅行支票(Traveler‘s cheque )、国库券(Treasury Bill)、信用卡(Credit Card)等。

?特点:本票不必办理承兑;.本票是无条件的支付承诺;本票只有一张 ?行为:出票、背书、付款、追索等

⑶支票:

?概念:支票(Cheque)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种类:记名支票和不记名支票;划线支票和非划线支票;空头支票;.保付支票,;.银行支票(也就是银行的即期汇票 );旅行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