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重申中小学教材和教辅用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二 文章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重申中小学教材和教辅用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更新完毕开始阅读c9c05ab4182e453610661ed9ad51f01dc381572c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重申中小学教材和教辅用书管理有

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苏教基[2007]17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07.05.19 【实施日期】2007.05.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重申中小学教材和教辅用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教基〔2007〕17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2000年以来,国家和省颁发了一系列关于中小学教材和教辅用书管理的文件,全省各地教育部门总体上能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本地中小学教材选用和征订等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近几年来,一些部门、单位、学校和个人不按我厅颁发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为学生征订教材,擅自编写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擅自为学生征订目录以外的教材,擅自为学生征订教辅用书和专题教育材料,乱编乱订乱发现象在局部地区仍然存在,严重违反了国家和省有关教材管理规定,给学生及家长增加了负担,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此,我厅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用书管理的有关问题重 1 / 2

申如下:

一、《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由省教育厅依据教育部要求编制。省教育厅每年春、秋两季向社会公布《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供各地组织选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自行编制地方中小学用书目录 二、规范教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