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文本)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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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3、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近期和远期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均为二级,水环境质量执行Ⅱ类标准,保持森林覆盖率达到60%,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

4、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1)禁止一切与自然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防止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

(2)适当发展适生的重点树种,建立比较完善的森林生态系统,增加森林覆盖率;

(3)实行封山育林,设立禁伐区,制作保护栏、保护牌。

第二十八条 包坞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2-10781A10)

1、基本情况

该区域位于水亭乡西北部,东至塘上村仓坞山脊,南至松树下村山脚田,西至龙游山脊,北至诸葛镇管村山脊,总面积1.85平方公里。区内有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 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源涵养。 3、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近期和远期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均为二级,水环境质量执行Ⅱ类标准,保持森林覆盖率达到60%,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

4、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1)禁止一切与自然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防止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

(2)适当发展适生的重点树种,建立比较完善的森林生态系统,增加

森林覆盖率;

(3)实行封山育林,设立禁伐区,制作保护栏、保护牌。

第二节 限制准入区

第二十九条 限制准入区概况

该区域主要由重要水源涵养地带、水土保持地带、生态农业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对于维持区域生态安全起到重要作用的功能小区组成。该区域包括6个生态环境功能小区,总面积为983.17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75.05%。该区域主要为山区高地,森林覆盖率相对较高,大部分区块森林覆盖率在50%以上,人口密度相对较小,人均耕地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经济发展相对落后。

该区域是具有高度生态环境敏感性,在维持区域、流域生态系统平衡、保护水源和防止水土流失、发展生态农业、保护风景名胜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该区域是兰溪市及其周边地区的生态屏障,也是农业和林业产品的重要产出区。该区域在维持生态服务功能的前提下,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引导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农业、生态林业和生态旅游业,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限制工业发展,禁止发展二、三类工业,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增产不增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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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序号 代码及名称 功能小区形状 坐 标 面积(km2) A—X:119.7399;Y:29.4229 Ⅱ2-20781B01 B—X: 119.6144;Y:29.3736 1 东北部山地水源涵C—X: 119.5249;Y:29.3513 养及水土保持生态D—X: 119.6533;Y:29.3341 159.28 环境功能小区 E—X: 119.7466;Y:29.3413 F—X: 119.8797;Y:29.4075 A—X:119.6470;Y:29.3292 Ⅱ2-20781B02 B—X: 119.4945;Y:29.2232 2 东南部山地水源涵C—X: 119.5552;Y:29.1543 养和生态农业生态D—X: 119.6196;Y:29.2271 231.19 环境功能小区 E—X: 119.8228;Y:29.3283 F—X: 119.8797;Y:29.4075 A—X:119.4320;Y:29.4265 Ⅲ2-10781B03 B—X: 119.2207;Y:29.1984 3 西北部山地水源涵C—X: 119.2937;Y:29.1029 养和生态农业生态D—X: 119.3888;Y:29.1803 410.09 环境功能小区 E—X: 119.4664;Y:29.2699 F—X: 119.4992;Y:29.3366 A—X:119.4767;Y:29.1417 Ⅲ2-10781B04 B—X: 119.4376;Y:29.1335 4 高潮水库水源涵养C—X: 119.4401;Y:29.1134 与生态保育生态环D—X: 119.4664;Y:29.0767 24.36 境功能小区 E—X: 119.4947;Y:29.1106 F—X: 119.4985;Y:29.1364 A—X:119.4992;Y:29.3366 Ⅲ2-10781B05 B—X: 119.4664;Y:29.2699 5 兰江洪水调蓄与湿C—X: 119.2990;Y:29.0891 地资源保护生态环D—X: 119.4672;Y:29.1999 78.34 境功能小区 E—X: 119.5434;Y:29.1347 F—X: 119.5552;Y:29.1543

A—X:119.7131;Y:29.3499 Ⅲ2-10781B06 B—X:119.6719;Y:29.3584 6 梅溪洪水调蓄与湿C—X: 119.5249;Y:29.3513 地资源保护生态环D—X:119.5042;Y:29.2838 79.91 境功能小区 E—X: 119.6192;Y:29.3348 F—X: 119.8382;Y:29.3791 第三十条 东北部山地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2-20781B01)

1、基本特征

该区域位于兰溪市东北部,以山区林地为主,包括柏社乡大部分区域、梅江镇、马涧镇、香溪镇部分区域,总面积159.28平方公里。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

土壤保持、水源涵养和市区绿色屏障等功能。

3、主要生态环境目标

环境保护目标:近远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地表水质量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维持森林覆盖率50%以上。

总量控制目标:到2010年,点源COD年排放量控制在40.16吨,氨氮年排放量控制在6.82吨,污染物削减主要途径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物综合治理。

4、建设开发活动环保准入条件

工业发展以一类企业为主,禁止发展新的三类企业(主要包括水泥、造纸、电镀、印染、化工等);限制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大于1吨标煤、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大于100吨、万元工业增加值工业废水排放量大于30吨、万元工业增加值SO2排放量大于5.0千克、单位面积投资密度低于90万元/亩和单位面积利税小于2.5万元/亩的现有工业企业的发展,限制低水平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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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的现有企业发展。配合农林业发展,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开发绿色食品,打响名牌;鼓励发展第三产业。

5、污染控制措施

严格按照产业导向和排污总量控制新增污染源,加强企业集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完善治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染集中治理率;对于现有污染严重的水泥、化工、石矿、造纸企业,逐步关停搬迁。

6、生态保护与建设措施

(1)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对于大于25度的开垦地应该逐渐退耕还林。废弃矿山的生态复绿;

(2)加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建设; (3)实施生态移民,鼓励和引导高山深山贫困农户下山脱贫。

第三十一条 东南部山地水源涵养和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2-20781B02)

1、基本特征

该区域位于兰溪市东南部,包括梅江镇、马涧镇、香溪镇南面、云山街道和灵洞乡东面,总面积231.19平方公里。该区域以山区林地为主,除灵洞乡有较多水泥企业,其他区域集中工业不多。六洞山省级风景名胜区是当地主要旅游景区,宜发展第三产业。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 土壤保持、水源涵养。 3、主要生态环境目标

环境保护目标:近远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地表水质量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维持森林覆盖率50%以上。重点保护六洞山省级风景名

胜区。

总量控制目标:到2010年,点源COD年排放量控制在38.08吨,氨氮年排放量控制在0.11吨,污染物削减主要途径为工业污染治理。

4、建设开发活动环保准入条件

工业发展以一类企业为,禁止发展《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钱塘江流域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金华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规定的禁止类项目。

5、污染控制措施

严格按照产业导向和排污总量控制新增污染源,重点控制大气污染,近期,SO2削减20%。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工艺,引导企业向工业集聚区集聚。对于水泥行业,淘汰水泥机械化立窑、湿法窑、干法中空窑(生产特种水泥除外)等落后工艺;限制新建和扩建新水泥生产线。

6、生态保护与建设措施

(1)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对于大于25度的开垦地应该逐渐退耕还林。废弃矿山的生态复绿;加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建设;

(2)加强农业面源控制,严格按照兰溪市限养区和禁养区规定实行畜禽养殖管理;提倡使用有机肥,减少化肥农药使用;

(3)加强六洞山省级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保护,其附近的水泥企业尽量搬迁和全面整治。

第三十二条 西北部山地水源涵养和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2-10781B03)

1、基本特征

该区域位于兰溪市西北部,诸葛镇、水亭乡、黄店镇和女埠街道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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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游埠镇、永昌街道、兰江街道部分区域,总面积410.09平方公里。以山区丘陵为主,诸葛八卦村为著名旅游胜地,带动了旅游经济。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 土壤保持、水源涵养。 3、主要生态环境目标

环境保护目标:近远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地表水质量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重点保护诸葛八卦村。

总量控制目标:到2010年,点源COD年排放量控制在358.74吨,氨氮年排放量控制在52.68吨,污染物削减主要途径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物综合治理,其次为工业污染治理。主要污染物年削减5%。

4、建设开发活动环保准入条件

工业发展以一类企业为,禁止发展《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钱塘江流域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金华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规定的禁止类项目。

5、污染控制措施

严格按照产业导向和排污总量控制新增污染源,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工艺,引导企业向工业集聚区集聚。加强农业面源控制,严格按照兰溪市限养区和禁养区规定实行畜禽养殖管理;提倡使用有机肥,减少化肥农药使用。

6、生态保护与建设措施

(1)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对于大于25度的开垦地应该逐渐退耕还林;废弃矿山的生态复绿;

(2)加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建设;

(3)加强诸葛八卦村名胜古迹保护和合理开发,配套旅游服务建设,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开发绿色食品和观光休闲农业;

(4)加强山塘溪流整治,特别是芝堰水库和东风水库附近水体,进一步提高水体水质。

第三十三条 高潮水库水源涵养与生态保育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2-10781B04)

1、基本特征

该区域位于上华街道南面,总面积24.36平方公里。该区域以山区林地为主,工业不发达,城市化水平低,相对人口较少。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 土壤保持、水源涵养。 3、主要生态环境目标

环境保护目标:近远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地表水质量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总量控制目标:到2010年,点源COD年排放量控制在160.17吨,氨氮年排放量控制在27.36吨,污染物削减主要途径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物综合治理。主要污染物年削减5%。

4、建设开发活动环保准入条件

工业发展以一类企业为,禁止发展《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钱塘江流域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金华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规定的禁止类项目。严格限制在高潮水库附近发展工业企业。

5、污染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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