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畜禽产业优先发展规划大纲(2011-2015年)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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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保问题。大力发展有机生物肥料业是解决养殖业污染问题的有效途径,还可进一步延伸畜禽养殖业产业链。利用生物工程技术,开发生产固体有机生物肥和液体有机肥,变废为宝,在有效解决养殖业污染问题的同时打造一个产值达100亿元的新兴生物肥料产业,为广西优质农产品产业提供大量的高效有机肥。 五、重大项目

根据上述发展目标和建设规划, 2015年广西畜禽产业重大项目建设项目如下: (一)生猪产业项目

1.种源基地建设项目。为满足广西生猪产业发展、肉猪饲养量增加的需要,2015年前需增加8万头纯种猪的饲养量,建设100个种猪场,重点建设10个原种猪场,总投资10亿元,建设地点主要集中在南宁、桂林、柳州、玉林、贵港、梧州等市的生猪养殖优势县,每年新增建设10-15个种猪场。

2.商品猪基地建设项目。2010年到2015年,全区预计新增出栏商品肉猪600万头,需建设规模化大型养猪场1000个,其中万头以上猪场400个,千头以上猪场600个,总投资80亿元,资金的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30亿元,争取银行贷款资金50亿元。建设地点主要分布在45个生猪养殖优势县,每个优势县每年新增建设2-3个养猪场。

3.肉猪加工建设项目。建设100-200万头肉猪加工厂6个,年加工1000万头肉猪。总投资3亿元,争取银行贷款资金1.4亿元。每年建设一个大型肉猪加工厂,分别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玉林、

贵港各建一个。

4.生物有机肥料厂建设项目。配套规模养猪场建设1000家有机肥料厂,投资80亿元,年产固体有机肥50万吨、液体微生物肥1000万吨。建设地点主要分布在45个生猪养殖优势县,每个优势县每年新增建设3-4个有机肥料厂。 (二)家禽产业项目

1.家禽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在南宁建设水产畜牧业科技产业园区,其中包括家禽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园内建设自治区级家禽活体基因库1个,投资1000万元;建设17个地方家禽品种资源保种场,投资8500万元。建设家禽产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1个,从事家禽科研、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家禽育种和良种繁育的技术含量,项目投资1000万元。建设物流配送中心1个,成为广西的家禽产品仓储、物流和信息中心,桂林、钦州、玉林、梧州、贵港等优势区域建设中转站各1个,项目投资3000万元。项目总投资1.35亿元。

2.家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项目。建设50个种禽场,重点建设祖代种禽场15个,新增种禽500万套,项目总投资5亿元。 3.产业化家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公司带动形式,建年均出栏3万只的产业化规模养殖农户1万户,建设投资15亿元。建平均存栏30万只的规模化商品蛋禽场10个,建设投资4亿元。

4.家禽加工项目建设项目。在家禽主产区建10个家禽加工厂,平均每个加工能力为3500万只,年加工3.5亿只家禽,总投资4亿元。 六、政策措施

(一)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1.财政政策

在自治区财政预算内,安排专项资金大力支持地方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及产业化开发利用。对种公猪站、原种猪场和种猪扩繁场、祖代和父母代种禽场的项目建设和引种给予补贴;对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培育,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和改造、环保工程项目进行补助;对龙头企业、规模养殖场、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贷款予以贴息。建立和完善畜禽养殖政策性保险补贴制度,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畜禽养殖保险业务。 2.税收政策

从事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的可免征营业税,按规定对畜禽肉类初加工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种猪种禽、肉用畜禽养殖企业、农产品初加工企业从事种猪种禽、肉用畜禽养殖、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收入免征增值税,其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3.土地政策

在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充分考虑畜禽产业发展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各养殖优势县要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制定畜禽养殖用地规划,保障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建设用地。每个县平均每个乡镇选择2-3块较为偏僻的地方,无偿或优惠提供给养殖企业,作为规模畜禽场用地。兴办规模养殖场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对于加工企业征用地款,由自治区财政给予30%的资金补助。

4.信贷政策

创新信贷担保抵押模式和担保手段,积极扩大抵押担保物范围,积极配合当地党委和政府组织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房用地制度改革,探索开展相应的抵押贷款试点。对符合信贷条件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屠宰加工企业、饲料加工企业,给予无产权证的自建房舍及活畜禽等资产进行信贷抵押,或者由政府担保公司给予担保,比照中小企业给予规模养殖企业同等信贷优惠政策,对种畜禽场、屠宰加工厂、生物肥料厂等信贷建设资金给予政府贴息。 5.环保政策

督促和资金扶持现有畜禽养殖场利用生物技术进行污水治理,最大限度使猪粪尿可资源化利用。新建规模养殖场与种植业结合,实行种养一体化的生态养殖模式,如周边农作物能完全消纳养殖场排泄物,则其环保评审可根据其特殊性实行有别于工业企业的环保政策,简化环评程序。 6.科技政策

对于种畜禽繁育、屠宰加工、疫病的生物防制、猪粪尿处理及开发利用,在关键技术攻关及技术系统集成方面,科技部门给予立项支持。

7.人才政策

支持广西大学、农职院、牧校等大专院校培养高素质人才,对自愿到位于县、乡、郊区养殖场的毕业生给予辖区所属的大中城市户口落户,并享受所在城市居民的住房、子女就学等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