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企管〔2017〕842号 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管理细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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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委员会由管理部门组建,成员包括管理部门核实工作负责人、实施单位核实工作负责人,以及管理部门招标、监察(督察)等相关专业人员等。

第十四条 召开启动会/准备会

实施单位组织召开核实启动会,介绍核实工作内容及原则,监察人员宣贯工作纪律。

文件核实:监察人员、全体专家及相关人员参加启动会,各专家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现场核实:监察人员、专家组长及相关人员参加启动会。专家组集合后,在到供应商现场前,专家组长组织本组专家召开核实准备会,传达启动会的会议精神并分配工作任务,组织专家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监察人员宣贯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 开展工作

(一)申请核实的供应商向实施单位提交信息公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待核实资料等。

(二)专家依据各物资类别核实标准、作业指导书等相关要求,根据供应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实际情况等,核实其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填报的相关信息,经专家组长审核后确认。

文件核实:核实内容主要包括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

系证书、审计报告、供货合同及发票、试验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生产和试验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等。

现场核实:到达供应商现场后,监察人员宣读工作纪律,专家按分工开展核实工作,核实内容主要包括设计、生产、试验、原材料、售后和产能,以及文件核实中提出需进一步核实的内容等,核实完成后,专家组与供应商进行交流沟通,完成现场核实报告(格式见附件6)。

(三)实施单位组织各专家组长汇总本组核实情况并向核实委员会汇报。

第十六条 信息公示

实施单位组织对拟发放核实证明的供应商信息进行公示,并处理公示期间受理的投诉。

投诉一经查实,对存在虚假信息的相关供应商直接认定不满足核实要求,取消拟发放的核实证明,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良行为处理。

核实证明依据公示后的信息生成,由供应商在电子商务平台下载并应用于后续投标文件中。供应商信息填报有错漏的,不能进行更改,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错漏信息至下一次申请核实并受理后方可更改。

第十七条 结果审批

核实委员会提交核实开展情况报告(格式见附件9),管理部门审批核实结果。总部委托省公司实施模式的,由省

公司物资部审批核实结果后,上报国网物资部备案。

第十八条 结果反馈

实施单位向供应商书面反馈核实证明或反馈单等核实结果,并答复供应商提出的疑问。

第十九条 结果应用

管理部门将核实结果及核实证明等转交相关部门或单位,应用于招标采购工作,并为后续的招标采购策略制定提供参考。

第二十条 文件材料归档

各相关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对核实工作的档案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核实工作的管理部门及实施单位负责按照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归档目录见附件10。

第五章 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一条 监察人员监督

管理部门统一安排监察人员参加核实工作。监察人员应熟悉公司物资从业人员廉洁自律相关管理规定,按照要求对核实过程进行监督。

核实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物资从业人员廉洁自律相关规定要求,自觉接受监察人员监督。核实结束后,监察人员

完成核实监察报告(格式见附件7)并提交监察部门。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监督

供应商对核实工作人员现场核实期间廉洁情况进行监督,并提交核实工作人员廉洁情况反馈表(格式见附件8)。

第二十三条 责任追究

实施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核实专家履职情况等进行评价,管理部门对核实工作质量进行检查。经查确属专家责任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或考核。

第二十四条 检查考核

国网物资部对本细则规定的管理活动进行检查,并对核实工作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依据相关规定纳入考核。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由公司国网物资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自2017年10月25日起施行。原《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管理细则》(国家电网企管〔2014〕539号之国网(物资/4)248-2014)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