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复习资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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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中断:A概念: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B中断的法定事由:提起诉讼、权利人主张权利、义务人认诺、C、与中止的区别:发生的事由不同、发生的时间不同、法律效果不同;③诉讼时效的延长:指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确有法律规定之外有正当理由而未行使请求权的,适当延长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

3、诉讼时效完成后的法律效果:1)权利人之胜诉权消灭 2)义务人之自愿履行。

4、期限:1)概念和意义:①概念:权利义务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时间,分

期日和期间;②种类:法定期限、指定期限和约定期限;③意义: (五点P136)

2)期限的确定和计算:①确定:4点P136;②计算:以小时为单位

的期间计算法、以日、月、年为单位的期间计算法、约定计算。

第十章:人身权概述

1、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

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人格权+身体权P138);

2)法律特征:①人身权与权利主体人身紧密联系,

不可分离;②具有非财产性;③具有绝对性和支配性。

3)人身权与人权:P139-140 2、人身权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P140-142)

3、人身权法律关系:1)概念:民法调整一定社会中的民事人身关系而在当事

人之间形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一种民事法律 关系;

2)主体:①概念:在人身权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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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义务的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②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其义务主体为权利主体以外的任何人,而财产权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有的是除权利主体外的不特定的任何人,有的是特定的。

3)内容:①概念:人身权法律关系特定权利主体所享有

的权利和不特定义务主体所负有的义务;

4)客体:①概念: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事物;②形式:A人格利益(生命、健康、身体、肖像、姓名与名称、名誉、信用、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B身份利益(荣誉、职称)。

第十一章:人身权种类和内容

1、生命权、身体权与健康权:1)生命权:概念:自然人以其性命维持和安全利

益为内容的人格权(自然人的最高人身利益)

2)身体权:P145 3)健康权:P145-146 4)三种权利的侵害行为

2、姓名权、名称权和肖像权:1)姓名权:①命名权:属于自然人自己本身

《婚姻法》;②使用权:自然人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③变更权:自然人有权改变自己的姓名。

2)名称权:①概念:法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

用、改变其名称,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

②三种违法行为:P147

3)肖像权:①形象再现权; ②肖像使用权。 3、名誉权和荣誉权:1)名誉权:①概念:法律上的名誉是指公众对特定人的人

格所给予的社会评价;②自然人的名誉权P149;③法人的 名誉权P149;

2)荣誉权:①概念: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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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②荣誉和名誉:A取得方式不同、B范围不同、 C内容不同、D消灭不同;③荣誉权的取得:4点P150。

4、信用权:1)信用的含义和特征:P151

2)内容:①概念:民事主体就其所具有的经济能力在社会上获得的

相应信赖与评价所享有其保有和维护的人格权;②资信利益的利用权:权利主体对其资信利益享有进行使用与支配的权利;③资信利益的保有权:权利主体享有维持其资信评价完整的权利;④资信利益的维护权:权利主体享有保护其资信评价公正性的权利。

3)信用权的法律保护:间接保护方式和直接保护方式(P152) 5、自由权:1)人身自由权:P152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权:P153 3)通信自由权:P153 4)住宅自由权:P153 5)婚姻自主权:P153-154

6、人格尊严权与隐私权:1)人格尊严权:P154

2)隐私权:①概念: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个人生

活秘密,私人行为自由和私有领域安宁不受非法干扰的一种独立人格权;②范围: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通信秘密与个人生活秘密);③隐私权依法受保护。P155

7、家庭之间的身份权:1)亲权:①概念:父母基于其身份对未成年子女在人身

和财产方面进行管教和保护的权利义务;②内容:A对子女人身上的权利(保护和受教育权、住所决定权、惩戒权、身份行为上的法定代理权和同意权)

B对子女财产上的权利(管理权、使用收益权、处分

权)

2)配偶权(姓名权、配偶的人身自由权、同居权、忠实

请求权、协助权、离婚权、其他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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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亲属权:①概念:父母与成年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

外祖父母和外孙子女、以及兄弟姐妹之间的身份权;

②父母与成年子女之间的权利:P157;③祖父母、外

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的权利:P157;④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P157。

第十二章:人身权的法律保护

1、保护人身权的意义:1)有利于进一步保障自然人、法人的合法权益; 2)有利于同侵害人身权的种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3)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有利于涉外经济的发展。

2、人身权的法律保护:1)人身权的法律保护:①概念:国家的法律保护自然人、

法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充分行使自己的人身权利,并依法追究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侵权行为人的法律责任;②保护方式:A自我保护方式、B国家保护方式;

2)民法对人身权的保护:方式: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3)人身权保护中的几个法律问题:①关于死者人身权的

保护问题:P161-162;②关于精神赔偿损害适用范围问题:7点P162-163;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标准问题:6点P163-164;④关于侵害名誉权的认定问题:8个方面P164-165;⑤关于民事制裁措施的适用问题: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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