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财政扶持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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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财政扶持经济发展的实施意

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80903F002 【发布日期】2011.06.20 【实施日期】2011.06.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财政扶持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级公司: 现将“关于财政扶持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关于财政扶持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扶持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街镇财政体制规范财政扶持政策意见的通知》(沪府 1 / 4

〔2008〕77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市乡镇财政性资金管理若干

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1〕16号)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市区(县)财政扶持政策的意见》(沪财预〔2010〕69号)精神,现就本区财政扶持政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本区产业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发展导向,建立完善的财政扶持经济发展政策体系,加快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扩大财源基础和优化财源结构,提升财政扶持资金效益和管理水平,促进本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

着力支持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严禁对高污染、高耗能、高危险企业以及空转商贸型企业和房地产企业实施财政扶持政策。 (二)转变方式

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着力推进财政扶持方式与手段的转变,财政扶持政策不得与税收直接挂钩,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以项目资助等方式给予扶持。 (三)规范操作

财政扶持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区财政局统一办理资金拨付工作。 (四)稳步推进

财政扶持政策分阶段实施,逐步到位,确保本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三、扶持重点

(一)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

加快发展现代商贸业,支持赵巷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加快发展旅游业,支持上海湖滨生态休闲度假中心和长三角商务会务中心建设;加快发展会展会务业,引入世界级 2 / 4

品牌展会,培育大型会务中心;加快发展总部经济,支持研发、设计、营销、财务、采

购、结算、投融资和培训总部入驻;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支持创意产业集聚区和孵化园建设等。

(二)支持发展先进制造业

加快推进制造业升级与转型,支持工业园区发展总部经济、推进产城联动和调整产业结构,建设集总部、商务、制造为一体的生产性服务业和高新商务精品区;支持青浦出口加工区发展以“新能源、先进重大装备、电子信息制造、新材料”为主导的先进制造业;加快制造业结构调整,加快劣势企业的迁移改造,为高端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拓展空间等。

(三)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加快推进上海张江青浦园区聚焦发展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先进重大装备、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产业;加快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支持软件企业总部经济区、贸易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区以及中小软件企业孵化园建设;支持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公共创新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创新服务体系等。 (四)支持节能减排工作

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生活从高消耗、高排放向绿色发展和低碳宜居转变;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培育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加强节能低碳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应用,支持发展高效节能产品;积极开展清洁生产示范,扩大清洁生产覆盖面;进一步加大燃煤锅炉改造和淘汰力度,通过调整产业实现结构减排等。

(五)支持人才高地建设

以高端人才为制高点,以重点领域专业人才为基本点,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措施,推 3 / 4

动形成人才资源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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