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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治安管理大队公安专项编制22名。核定大队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大队长(高配副科级)职数3名。

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均为正股级。核定正、副股级职数8名。 (三)巡逻特警大队(副科级):预防、制止犯罪行为和处置突发事件;警戒紧急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护秩序;参加处理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参与处置灾害事故,抢救人员和财物;制止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对规定范围内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紧急处置;化解、制止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巡查辖区安全防范情况;提示有关单位、居民消除不安全隐患;负责群众报警、求助的接警、处警、求助;执行法制、法规规定的由110民警执行的其他任务;执行上级交办的任务。

核定巡逻特警大队专项编制14名,核定大队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大队长(正股级)职数3名。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均为正股级,核定正、副股级职数6名。

(四)禁毒大队(副科级):负责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工作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

核定禁毒大队公安专项编制8名。核定大队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大队长(正股级)职数2名。

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均为正股级。核定正、副股级职数3名。

(五)刑事侦查大队(加挂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牌子)(副科级):负责研究全县刑事犯罪动态、趋势和对策;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协调跨地区刑事案件的侦破;负责涉黑涉恶案件的侦察;负责全县刑事技术工作,为侦查重大疑难案件提供技术支持;参与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及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两

抢一盗”犯罪。负责分析研究经济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全县经济犯罪及涉税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协调跨地区重特大经济案件和侦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保障全县经济发展环境。

核定刑事侦查大队公安专项编制37名。核定大队长、教导员职数各1名(可高配正科级1名),副大队长(高配副科级)职数4名。

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均为正股级。核定正、副股级职数10名。

(六)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加挂邵阳县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办公室牌子)(副科级):负责户政管理,承办全县人口统计工作,依法管理全县户籍、居民身份证;组织、指导和监督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出入境、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重点人口、出租房屋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对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依法管理;负责全县公安外事工作。

核定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公安专项编制8名。核定大队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大队长(正股级)职数2名。

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均为正股级。核定正、副股级职数3名。

(七)法制大队(副科级) :负责研究执法中的问题和对策,组织和开展案件审核、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内容的执法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办理行政复议、听证、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劳动教养呈报等日常工作;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承办案件的审批和报捕移送起诉工作。

核定法制大队公安专项编制10名。核定大队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大队长(正股级)职数2名。

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均为正股级。核定正、副股级职数4名。 (八)县消防大队(武警现役编制)。

(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机构编制另定。

以上共核定县公安局直属机构公安专项编制107名。核定高配正科级职数1名,副科级职数20名(其中高配副科级7名),正、副股级职数49名。

五、派出机构

(一)县公安局森林大队(对外称邵阳县森林公安局):负责全县林业公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全县涉林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核定公安专项编制1名(其余属森林公安专项编制)。核定大队长(森林公安局长、副科级)职数1名。

(二)乡镇派出所:全县共设置21个公安派出所,即城关镇、霞塘云、小溪市、黄塘、白仓、塘田市、金称市、河伯、五峰铺、罗城、郦家坪、诸甲亭、下花桥、谷洲、黄荆、九公桥、长阳铺、岩口铺、黄亭市、蔡桥、长乐等派出所,均为县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分析研究辖区内的敌情、社会治安情况,适时做好相应的对策;及时准确地掌握辖区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预防打击犯罪、整治治安的对策;负责辖区内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侦破、查处;负责辖区内的户籍管理;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公安局交办的有关工作。

核定城关镇派出所公安专项编制34名。核定所长、教导员职数各1名(可高配正科级1名),副所长职数4名(可高配副科级2名);核定城关镇派出所内设机构队长、副队长、主任、副主任等正、副股级职数10名;社区警务室为正股级机构,核定正股级职数8名。

城关派出所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如下:

综合办公室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1名,核定正副股级职数2名; 刑侦队队长职数1名,副队长职数2名,核定正、副股级职数3名; 治安队队长职数1名,副队长职数2名,核定正副股级职数3名; 社区警务队队长职数1名,副队长职数1名,核定正副股级职数2名。

核定(除城关镇派出所外)其余20个乡镇派出所公安专项编制138名。核定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共40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共30名。各派出所定编情况如下:

霞塘云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1名,核定公安专项编制职数5名;

小溪市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1名,核定公安专项编制职数5名;

黄塘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1名,核定公安专项编制职数5名;

白仓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2名,核定公安专项编制职数10名;

塘田市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2名,核定公安专项编制职数7名;

金称市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1名,核定公安专项编制职数5名;

河伯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1名,核定公安专项编制职数5名;

五峰铺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3名,核定公安专项编制职数13名;

罗城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1名,核定公安专项编制职数5名;

郦家坪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2名,核定公安专项编制职数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