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学第一章习题及答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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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间的贸易。甲地区出售给乙地区10台机器;从收入看,甲地区增加10万美元;从支出看,乙地区增加10万美元。相反,乙地区出售给甲地区800套服装,从收入看,乙地区增加8万美元;从支出看,甲地区增加8万美元。由于甲乙两地是一个国家,因此,该国共收入18万美元,而投资加消费的支出也是18万美元,因此,无论从收入还是支出看,计入GDP的价值都是18万美元。

17.答:在国民收入核算体系中,存在的储蓄投资恒等式完全是根据收入=支出的假定得出的,并且是事后计算的结果。根据假定,国内生产总值等于消费加投资,国民总收入则等于消费加储蓄,国民生产总值又等于国民总收入,这样才有储蓄恒等于投资的关系。这种恒等式关系就是两部门经济的总供给(C+S)和实际总需求(C+I)的恒等关系。只要假定成立,储蓄和投资一定相等,而不管经济是否充分就业或通货膨胀,即是否均衡。但这一恒等式并不意味着人们意愿的或者说事前计划的储蓄总会等于社会想要有的投资。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储蓄和投资的主体及动机都不一样,这就会引起计划投资和计划储蓄的不一致,形成总需求和总供给不平衡,引起扩张和收缩。分析宏观经济均衡时所讲的投资要等于储蓄,是指只有计划投资等于计划储蓄时,才能形成经济的均衡状态。这和国民收入核算中的实际发生的投资总等于实际发生的储蓄这种恒等关系并不是一回事。

18.答:从理论上说,GDP是经济社会一定时期内新创造的价值,它是各种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价值增值额。由于经济社会的产品千千万万种,计算起来非常麻烦,这就要找出一种简便的方法来解决之。而最终产品的市场价值刚好等于其生产各个环节的价值增值(附加值)总和,这对任何一种产品来说都是如此。这样,只要把各种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加总起来,就得到了GDP。从而全社会购买各种最终产品和劳务的支出总额就是GDP,这用支出法来计算就非常方便。

19.答:(1)折旧是用来补偿固定资产损耗的,它实际上是固定资产价值转移到最终产品和劳务之中,不能算作一定时期内新创造的价值。一定时期内新创造的价值由NDP来反映。

(2)在GDP的核算中,由于最简单的方法是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总和来计算,而任何一种最终产品的价值中都包含固定资产价值转移,在按支出法核

算GDP时,其价值总额中就必然包含折旧价值。而按收入法核算国内生产总值时是计算各种要素的报酬额(实际上是厂商使用各种要素的成本),似乎与折旧没有关系,但为了与支出法核算的结果相一致,必须把折旧加进去,否则计算出来的结果将与支出法核算的结果不一致。从理论上说,它是补偿固定资产的成本。

20.答:(1)宏观经济学以社会总体的经济行为和后果作为研究对象,研究的是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一个经济社会的活动就是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生产的结果是产品和劳务,交换、分配和消费的实体也是产品和劳务,而产品和劳务的价值总量就是国民收入。所以国民收入核算是宏观经济分析的关键。

(2)国民收入核算包括了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因而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一个国家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进而能够比较综合地反映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的经济活动水平。可以说,没有国民收入的核算,宏观经济分析就无法用于经济现实。

21.答:(1)国民收入核算是对一国经济在一定时期内经济运行的结果计算。它可以运用支出法和收入法来计量。从事后的角度来看,如果忽略统计误差,用支出法与收入法核算的国民收入必然相等。事后,支出与收入恒等所对应的国民收入越大,经济运行越好。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国民收入核算恒等式恰好反映国民的支出与收入相互作用的均衡。

(2)根据上述分析,对应于任意给定的一个价格总水平,一个国民经济的总需求则由消费需求、投资需求、政府需求和来自于国外的需求构成;作为总供给的消费品和投资品供给则表现为持有这些商品和劳务的所有者的消费、储蓄和税收。也就是说,构成经济均衡条件的两种力量以计划的形式加以考察,就演变为分析中的总需求和总供给。

七、论述题

1.答:(1)国民收入核算的方法有三种方法:一是支出法或最终产品法,二是收入法或成本法,三是生产法或增加值法。

(2)支出法是从产品的最终使用角度出发,将一定时期内购买的各项最终产品的支出加总来计算GDP,即从居民户、厂商、政府和国外购买最终产品支出角度看社会在一定时期创造了多少最终产品价值。用最终产品法计算GDP就是: GDP=∑PiQi,其中PiQi(i=1,2… n)依次表示各种最终产品的价格和数量。

若以支出法计算,则:GDP=C+I+G+(X-M),其中,C代表消费支出,I代表投资支出,G代表政府购买支出,(X-M)为净出口。

(2)收入法是从收入的角度出发,把生产要素提供者所得到的收入加总来计算GDP,即把劳动所得到的工资、土地得到的地租、资本得到的利息,以及企业家才能所得到的利润等项加总求得。一般表示为:GDP=工资+利息+租金+利润+间接税+资本折旧。

(3)生产法是根据各经济部门(或各行各业)在一定时期内提供产品或劳务的价值增值(增加值)来计算GDP。在用这种方法计算GDP时,各物质生产部门要把所使用的中间产品价值扣除,仅计算本部门的增加值。商业、服务等也按增加值计算,卫生、教育、文体、行政等无法计算增值的部门则按该部门职工提供的劳务收入计算。

2.答:一般来说,在人口一定的条件下,商品和劳务的产出越大,整个社会的生活也将越好。但是,国民收入核算存在一些缺陷,使得它并不能完全准确地反映出一国的实际经济情况,这些缺陷主要是:

(1)在进行国民收入核算中有些经济活动是无法计入的。例如,非法经济活动(毒品的生产与贩卖,投机活动等);非市场经济活动(自给性生产与服务,物物交易等等);偷税、漏税不向政府上报的经济活动(地下工厂的生产,私人之间的交易等等),这些都无法计算入国民收入。在具体进行统计时,有些项目也很难准确地计算(例如家庭主妇的劳动与仆人的劳动如何计算),有时中间产品与最终产品很难准确地区分(例如工人穿的工作服算什么产品),有些项目(尤其是劳务这一项)也容易被重复计算等等。

(2)政府的公共物品不进入市场,也找不到有效的方法正确地估算价值。在西方,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是以变通的方法用政府雇员的薪金收入按成本价格来计算的。这种估算方法显然存在问题。比如,如果国防安全的外部环境得到了改善而将部分官兵转业从事民用品生产,假定支付给他们的工资不变,按工资成本计量其该国的GDP也就不变。但一国有用产品和服务的总量实际上却增加了,GDP就应增加。可见这种估量方法是有问题的。

(3)国民收入并不能反映出人们由生产中所得的福利变动的情况。例如,它反映不出人们在精神上的满足与不满足;反映不出闲暇所带来的福利;反映不

出人们生活质量的变化;反映不出产品质量的进步与产品类别的变动对人们福利的影响;反映不出产量增加造成的环境破坏和恶化对人们福利的影响;也反映不出社会上产品分配的情况及其对社会福利的影响。国民收入的增加也并不等于社会福利的增加。

(4)在运用国民收入的各项指标进行国际比较时,还会遇到许多困难。这不仅仅是各国运用的国民收入核算方法不同而带来的比较困难,就是在用同一种国民收入统计方法的各国之间,由于各国商品化程度的不同,由于各国产品结构与各类产品价格水平的不同,由于各国统计资料的完备性不同等原因也很难以进行准确的比较。

3.答:(1)西方经济理论认为,创造物质产品和提供服务活动都是创造价值的生产活动,将国内生产总值即GDP作为核算国民经济活动的核心指标。而以马克思主义再生产理论为依据的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简称MPS),将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作为反映国民经济活动总成果的基本指标。社会总产值是各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价值总和。社会总产值中扣除了全部生产资料价值消耗即国民收入。

(2)在西方经济学中国民收入这一概念有着比较广泛的含义。国内生产总值(GDP)、国内生产净值(NDP)、国民收入(NI)、个人收入(PI)和个人可支配收入(DI)五个总量概念都会包括到国民收入统计中来,尤其是GDP、NNP和NI都常被称为国民收入。可是,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民收入有着严格的含义,仅指劳动者在一定时期内新创造的价值,即产品价值构成中的V+M部分。

(3)与西方国民收入核算中的五个总量概念相比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国民收入概念比较接近于NNP和NI的概念。但与NNP和NI也有区别,因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只有物质生产才能创造国民收入,而西方学者认为,除了物质生产劳动,一切劳动,包括音乐、政府官员的服务等在内都会创造国民收入。

八、计算题

1.解:(1)国民收入=雇员酬金+企业支付的利息+个人租金收入+公司利润+非公司企业主收入+红利+社会保险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