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海县事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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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区各部门要于2010年8月底前完成首批事权下放工作。至2010年底前,具有区级终审权的行政审批及其相配套的行政管理事权原则上应下放到镇(街道)行使,以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做好工作衔接。各镇(街道)、各部门在抓好事权下放工作的同时,要注意做好与行政服务体系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网络一体化建设等相关工作的衔接。同时,要注意历史工作与当前工作的衔接,在2008年以来简政放权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认真调研评估,根据本方案提出的放权原则、范围、方式和程序,对下放不到位、不规范或下放后不利于管理的事权,按要求认真清理调整。

(三)强化监督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上下联动,加强指导服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区行政服务中心(审改办)、区法制办、区编委办、区政务监察审计局、区发展规划统计局等单位要通力协作,加强配合,建立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