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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的各种薪酬。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期末余额 填列。 (28)“应付福利费”项目,反映医 院按有关规定提取、尚未支

付的职工福利费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付福利费”科目的期末余 额填列。 (29)“应付社会保障费”项目,反 映医院按有关规定应付未付

给社会保障机构的各种社会保障费。 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付社会保障 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0)“应交税费”项目,反映医院 应交未交的各种税费。本项 目应当根据“应交税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93 (31)“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医 院期末其他应付款金额。本 项目应当根据“其他应付款” 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2)“预提费用”项目,反映医院 预先提取的已经发生但尚未

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预提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 填列。 (33)“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反映医院承担的将于 1 年内(含1 年)偿还的长期负债。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借款”、“长 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中将在 1 年内(含1 年)到期的金额分析 填列。 (34)“流动负债合计”项目,按照“短期借款”、“应缴款项”、 “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医疗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 福利费”、“应付社会保障费”、“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预提费 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35)“长期借款”项目,反映医院 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

的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 年)的各种借款本息。本项目应当根据“长 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其中将于 1 年内(含1 年)到期的长期 借款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6)“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医院发生的偿还期限在 1 年以

上(不含1 年)的各种应付款项。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应付款”科 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其中将于 1 年内(含1 年)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余额 后的金额填列。 (37)“非流动负债合计”项目,按照“长期借款”、“长期应付 94

款”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38)“负债合计”项目,按照“流动负债合计”、“非流动负债 合计”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39)“事业基金”项目,反映医院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 主要包括滚存的结余资金和科教项目结 余解除限定后转入的金额等。 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基金” 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0)“专用基金”项目,反映医院 按规定设置、提取的具有专

门用途的净资产。本项目应当根据“专用基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1)“待冲基金”项目,反映医院 使用财政补助、科教项目收

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购买药品等物资所形成的,留待计提资

产折旧、摊销或领用发出库存物资时予 以冲减的基金。本项目应当根 据“待冲基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2)“财政补助结转(余)”项目,反映医院历年滚存的财政补

助结转和结余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 余。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补助结转(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3)“科教项目结转(余)”项目,反映医院尚未结项的非财政

资助科研、教学项目累计所取得收入减 去累计发生支出后的,留待下 期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 以及医院已经结项但尚未解除限 定 的非财政科研、教学项目结余资金。本项目应当根据“科教项目结转 (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4)“本期结余”项目,反映医院 自年初至报告期末止除财政

项目补助收支、科教项目收支以外的各项收入减去各项费用后的累 计 95

结余。本项目应当根据“本期结余”科 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本 期结余”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时,以“ -”号填列。在编制年度资 产 负债表时,本项目金额应为“0 ”。 (45)“未弥补亏损”项目,反映医 院累计未弥补的亏损。本项 目应当根据“结余分配”科目的期末借 方余额,以“- ”号填列。 (46)“净资产合计”项目,按照“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待 冲基金”、“财政补助结转(余)”、“科教项目结转(余)”、“本期结余”、 “未弥补亏损”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47)“负债和净资产总计”项目,按照“负债合计” 、“净资产 合计”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96

二、收入费用总表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医院在某一会计期间内全部收入、费用及结余的实际 情况。

2.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各收入、费用及结余项目的本月实际发

生数。在编制年度收入费用总表时,应 当将本栏改为“上年数”栏, 反映各收入、费用及结余项目上一年度的实际发生数。如果本年度收 入费用总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 容同上年度不一致,应对上年 度收入费用总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 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 入年度本表中的“上年数”栏。

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 实际发生数。

3.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医疗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 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医疗收入”科目 的贷方发生额减去借方发生额后的金额填列。 (2)“财政基本补助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按部门预算隶属

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基本支出补助。 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补 助收入——基本支出”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3)“医疗业务成本”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医疗活动及其辅 助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医疗业务成本”科目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