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磷肥工业协会湿法磷酸出口退税报告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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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磷肥工业协会文件

中磷协【2007】22号

关于要求继续保留湿法净化磷酸

出口退税政策的报告

财政部税政司:

国家近期取消了对磷酸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退税率从13%降到0%。这对高能耗、高污染的热法工业磷酸是必要的,

但对我国刚刚开始生产的湿法净化磷酸产品应继续保留出口退税政策。其理由如下:

一、湿法净化磷酸产品符合国家循环经济的理念

湿法磷酸由于含有较多杂质,通常用于生产磷肥。湿法净化磷酸(PPA)是湿法磷酸经过净化处理后得到的工业级、

食品级磷酸。

湿法磷酸净化技术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磷酸生产工艺,相关技术一直为外国公司垄断。此前,我国国内使用和出

口的工业级、食品级磷酸均为热法磷酸,湿法净化磷酸产品为零。热法磷酸是以高能耗、高污染的黄磷为原料,经氧化、水吸收制得。世界发达国家因为能源环保要求,对黄磷生产早已实行限制,一些国家如俄罗斯、日本等国家已停止生产。发达国家用湿法净化磷酸代替热法工业磷酸的替代率已超过80%。我国近年来也对黄磷生产采取了限制措施,同时鼓励湿法磷酸净化技术的开发。2006年,随着贵州宏福实业开发有限总公司自主创新、引进消化的世界上最大的、中国第一套10万吨/年湿法磷酸净化装置的建成,填补了我国湿法净化磷酸的空白。与热法工业磷酸相比,湿法净化磷酸技术含量高、能耗低、污染小。磷肥企业生产湿法净化磷酸,延长了磷肥工业的产业链,增加了附加值高的磷化工产品,增强了企业竞争能力。净化后的含杂质的淤渣酸又返回磷肥装置用于生产磷肥。对我国磷肥工业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产品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国家循环经济的理念。

二、湿法净化磷酸与热法工业磷酸具有明显差别

1、生产技术不同。湿法净化磷酸是用硫酸分解磷矿石得到湿法磷酸,再经预处理、萃取、后处理等工序制得。

热法工业磷酸是磷矿石在电炉中用焦炭还原得到黄磷,再将黄磷燃烧成五氧化二磷,用水吸收并水解制成。

2、二者能耗相差较大。湿法净化磷酸的能耗仅为工业磷酸能耗的40%(湿法净化磷酸综合能耗为830公斤标煤/吨

P2O5,工业磷酸为2033公斤标煤/吨P2O5)。

3、工业磷酸以高能耗、高污染的黄磷为原料,黄磷生产对环境污染也较大。而湿法磷酸生产污染小,湿法磷酸净

化后的含杂质淤酸又作为原料返回磷肥装置生产磷肥。

4、执行标准不同。工业磷酸执行的标准是GB/T2091-2003;湿法净化磷酸标准国家发改委已以“发改办工业〔2006〕

1093号”文批准立项,标准的编制工作已经完成,现正在征求意见,预计今年可颁布执行。

三、湿法净化磷酸代替热法工业磷酸是我国磷酸工业发展的方向

贵州宏福实业开发有限总公司以自主研发的湿法磷酸净化中试成果与引进国外先进的净化技术嫁接,2006年建成

了中国第一套湿法磷酸净化装置,产品除内销外,还出口到澳大利亚、泰国、秘鲁、埃及等国。此外,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在自主开发成功1万吨/年湿法磷酸净化装置后,目前正在建设5万吨/年装置。云南等地一些企业也在建设此类项目。

中国湿法磷酸净化装置的建成,使中国湿法净化磷酸工业生产跨入了世界先进行列,标志着我国湿法净化磷酸产能

零的突破。与世界发达国家一样,随着我国对节能、环保要求越来越严,热法工业磷酸必将逐渐被湿法净化磷酸替代。

综上所述,为了鼓励我国湿法净化磷酸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提高产品竞争能力,支持企业走自主创新的新型工业化

道路的积极性,建议国家在取消热法工业磷酸出口退税的同时,继续保留湿法净化磷酸出口退税政策,即湿法净化磷酸出口退税率13%不变。

以上报告当否,请批示。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