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监控中心岗位工作规程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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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码:WF-AF-004 ISO9001:2008 作业指导书 版本/版次:D/0 页码/页数:4/5 修订日期:2010-07-28 监控中心岗位工作规程 作。

b. 家中有人,但无法确认是业户身份或说话可疑时,要尽量稳住对方,按照《紧急事件处理工作规程》处臵。

c. 家中没人,通知客服前台联系业户,确认情况或请其返回查看,夜间客户服务部门无人在岗位的要及时上报领班处理。

4.5.3.3 属于设备故障引起报警的要向业户说明原因,请求谅解,做好记录,并向领班报告。 4.5.4 监控录像管理

4.5.4.1 监控中心岗位安防员要留意监控录像状态,保持各监控器随时处于正常录像状态。安防服务部门负责人要定期查看治安监控录像存储情况,监控录像平常最少保存3天,法定节假日最少保存7天。特殊情况复制永久保存。设备故障或储存空间无法达到储存需要时,要及时报告领班处理,并做好记录。

4.5.5 治安监控录像资料保管

4.5.5.1 监控中心岗位安防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工作,未经安防服务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的批准,非岗位人员不得动用电脑。

4.5.5.2 业主无权查阅录像,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因公务需要查阅录像资料时需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供盖有相关部门公章的工作函,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4.5.5.3 安防服务部门/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掌握存有录像资料查阅系统的进入密码,查阅/外借录像资料申请经批准后,安防服务部门/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方可给予查阅录像资料。

4.5.5.4监控中心岗位安防员在《监控中心查阅/外借录像资料登记表》上做好相应记录,妥善保存工作函。 4.6 消防监控

4.6.1 监控中心岗位安防员应留意消防监控系统运行状况,每班至少记录一次各种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并填写《消防监控系统运行记录表》。

文件编码:WF-AF-004 ISO9001:2008 作业指导书 版本/版次:D/0 页码/页数:5/5 修订日期:2010-07-28 监控中心岗位工作规程 4.6.2 消防监控系统出现任何报警信号时,安防员应立即通知巡逻安防员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确警,巡逻岗正在处理事务,无法立即赶往现场时要报告领班处理。到现场处理人员将现场情况反馈回消防监控中心,属误报要及时消除原因,使系统复位,并填写《火灾报警/确警情况记录表》。

4.6.3 发生火警时,监控中心立即逐级上报,视情况启动消防联动系统,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规程》进行处理。

4.7 监控中心岗位安防员每班下班前将本班各安防岗位发现的问题和接到的业户投诉、建议、报修、质疑、问询、求助集中整理,填写《工作协作单》,交安防领班报到前台处理。

5.0 相关文件/标准

5.1 《安防交接班工作规程》 5.2 《紧急突发情况处理规程》 5.3 《火警火灾应急处理规程》

6.0 表格

6.1 《消防监控系统运行记录表》 (JL/WI-AF-004-01) 6.2 《火灾报警/确警情况记录表》 (JL/WI-AF-004-02) 6.3 《监控中心查阅/外借录像资料登记表》 (JL/WI-AF-004-03) 6.4 《安防员交接班记录表》 (JL/WI-AF-0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