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知识试题资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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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各级机关、单位发生重大泄密事件,在向其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应直接向国家保密局报告。( √ )

11、对外提供涉及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国家秘密,批准机关应当报请同级政府的保密工作部门审查同意。( × )

12、密级确定以后,上级机关或者有关保密工作部门发现不符合保密范围规定的,应当及时通知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纠正。( √ )

13、为了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复制活动家的管理,国家对印刷、复印等行业实行向政府保密工作部门申请许可的制度。( × )

14、绝密级国家秘密技术在保密期限内可以申请专利或者保密专利,但须经国家科委批准。( × )

15、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以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 ) 16、接触国家秘密事项的人员或者机关、单位的范围,由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限定。( √ ) 17、文件、资料汇编中摘录、引用密件中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以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志。( √ )

18、泄密事件的查处工作的终结期限为6个月。( × )

19、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也要管到哪里,是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作出的规定。( √ ) 20、中国人民解放军内部发生的泄密事件,由军队有关单位按人民解放军的规定查处。( √ ) 21、因泄露国家秘密所获取的非法收,应当予以没收并上交国家保密局。( × )

22、接待境外人员参观国家科学技术秘密事项,应当由接待单位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科技主管部门或者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科技主管机构审查批准。( √ ) 23、对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之外的情报的行为,以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情报罪定罪处罚。( √ ) 24、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公民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单位。( √ )

25、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是国家公务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 ) 26、国家秘密文件在公共场所丢失后,凡能够找回的,就不应视为泄密。( × )

27、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 ) 28、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或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以致泄露国家秘密但又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 ) 29、《查处泄露国家秘密案件中密级鉴定工作的规定》所称的密级鉴定,是指保密工作部门对其正在办理的案件中涉嫌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作出的鉴别和认定。( × ) 30、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管理,实行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有利发展的原则。( √ )

31、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主管或者指导本系统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 √ ) 32、\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 )

33、被有关中央国家机关确定保密期限为\长期\的国家秘密事项,非经该机关或其授权的机关作出解密的决定,其他机关、单位应当对此长期采取保密措施,不得擅自决定解密。( √ ) 34、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在确定密品的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同时,应当明确保密要点。( √ ) 35、密级鉴定应当以泄密事件案发时适用的保密范围、有关保密法规以及有效的密级变更和解密证明作为依据。( × )

36、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

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 √ )

37、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由保密工作部门对其进行保密审查。 ( × )

38、传递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实行2人护送制。( √ )

39、军事禁区和属于国家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其他场所、部位,除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外,不得对外开放或扩大开放范围。( × )

40、涉密机关、单位收到绝密级秘密载体后,必须按照规定的范围组织阅读和使用,并对接触和知悉绝级秘密载体内容的人员做出文字记载。( √ )

41、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 )

42、涉密机关、单位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本机关、单位国家秘密载体的日常管理工作。( √ )

43、国家保密局对密级鉴定结论争议所作的鉴定结论和裁定为最终结论。( √ ) 44、国防科技成果国家秘密是指以国防为目的或主要目的的科学研究和开发活动中产生的具有国家秘密属性的科学技术成果。( √ ) 45、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主管本行政区域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 √ )

46、保密期限在1年及1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1年以内的,以月计。( √ ) 47、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没有接到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通知,不能自行解密。( × ) 48、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件,需要对有关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以及属于何种密级进行鉴定的,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工作部门鉴定。( √ )

49、纸介质秘密载体只能在本机关、单位内部文印室印制。( × )

50、新闻出版单位采访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或其他活动,应当经主办单位批准。( √ )

新《保密法》知识问答题

1、保密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答:保密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2、什么是国家秘密?

答:保密法第2条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哪些主体负有保密义务?

答:保密法第3条规定,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4、如何妥善处理保密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关系?

答:保密法第4条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

应当依法公开。

5.保密工作由哪个部门主管?

答:保密法第5条规定,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第6条规定,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

新《保密法》知识连载(三)

9、在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上,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什么样的行为?

答:《保密法》规定,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

(2)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3)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4)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5)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10、机关、单位在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方面,不得有哪些行为?

答: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2)在未采取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3)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4)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5)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11、《保密法》明确规定哪些行为不得违反,否则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违反《保密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2)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3)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4)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5)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6)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7)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8)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9)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10)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

(11)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12)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

12、《保密法》对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有什么规定?

答: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具体人员。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