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临时公约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物业管理临时公约更新完毕开始阅读d318c6d43186bceb19e8bbe5

目 录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附:

总则????????????????????2 物业基本情况????????????????2 物业的使用?????????????????3 物业的维修养护???????????????6 业主的共同利益???????????????7 违约责任??????????????????8 附则????????????????????9 承诺书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

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

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对本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 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再中涉

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公约一致。

第二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第一国际·百安中心;

座落位置东莞市新城市中心区元美东路第一国际·百安中心; 物业类型 商业物业; 建筑面积97209.70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东莞大道; 南至稻花路;

2

西至元美东路; 北至元美中路。

第六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本幢单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果、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内天井等;

2、由本幢单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道闸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监控设施等。

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

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地下室车库。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整

3

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 业主应该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

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的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十一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

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禁止的行为。

第十二条 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

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公寓:上午:08:00∽

12:00,下午:14:00∽18:00(周六、周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重要节假日停止装修或按具体通知执行(业主未正式入住前不受此限)。

第十三条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正常

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当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业主应该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

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