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蛟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指导方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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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竞聘委员会要认真执行“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要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要充分发挥纪检和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广大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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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评聘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5年10月8日 — 10月 14日)。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研究制定《2015年度蛟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指导方案》、《2015年度蛟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量化赋分实施细则》、《蛟河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日程表》。

(二)实施阶段(2015年 10月15日 — 10月17日)。 10月15日,召开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会议;各学校(单位)领取2015年职称评聘工作相关材料;对符合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织申报。10月17日,市人社局、教育局将核定的2015年岗位空缺数额和竞聘岗位数额审批并发放到各学校。

10月18日—10月19日,各学校(单位)召开教职工大会,成立评聘委员会,由评聘委员会制定本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实施方案》及《量化赋分实施细则》,全校教职工大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实施方案》及《量化赋分实施细则》上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学校(单位)按照本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实施方案》及《量化赋分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各级教师的竞聘推荐工作。

10月27日,各学校(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竞聘推荐人选上报蛟河市教育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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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蛟河市教育局将竞聘推荐人员上报蛟河市人社局进行审核。

11月2日,蛟河市人社局将副高级教师竞聘推荐人选上报吉林市人社局审核。

11月份,市人社局组织召开蛟河市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对一级教师竞聘推荐人选进行评审。 (三)总结阶段(2016年1月)。

按照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全面总结,形成职称评聘工作总结报告,总结经验。

(四)咨询、举报电话。

蛟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432-67250873 蛟河市教育局人事科: 0432-67250923 蛟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0432-672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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