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协议书(标准版)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二 文章委托加工协议书(标准版)更新完毕开始阅读d437f544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2167c98

第十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乙方必须在延误事项发生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 不可抗力;

2. 甲方不能及时提供原材料的;

3. 甲方未能在开工日期前向乙方提交加工图纸的; 4. 因设计变更增加乙方施工量或影响乙方正常施工的; 5. 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所有工作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结清工程款后自行失效。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项下发生争议双方应为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致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甲方:A公司 乙方:B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分公司负责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