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信用、利息与利率(1).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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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信用、利息与利率 第一节 信用概述

一、 信用的含义

信用是以还本付息为条件,不发生所有权变化的价值单方面的暂时让渡或转移。即: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借贷活动。

信用包括两个方面:债权人(Creditor),授信;债务人(Debtor),受信。 注意:信用与信贷:信贷小于信用,信贷是普遍而典型的信用形式。 信用的基本形态:实物借贷与货币借贷,信用与货币相结合就形成了金融。 二、信用的特征

不论信用的形式如何,它们都具有以下共同特征: 1、信用的标的是一种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资金。 2、以还本付息为条件。 3、以相互信任为基础。 4、以收益最大化为目标。

5、具有特殊的运动形式G-G?,而产业资金的运动形式为:G——W——G 三、信用的经济职能 1、集中和积累社会资金 2、分配和再分配社会资金 3、将社会资金利润率平均化 4、调节经济运行 5、提供和创造信用工具 6、综合反映国民经济运行情况 四、信用的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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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信用

1、涵义:商业信用是工商企业之间在买卖商品时提供的信用,它包括企业之间以赊销、分期付款等形式提供的信用以及以预付定金等形式提供的信用。

商业信用的工具是商业票据.

2、特点:

(1)以商品买卖为基础;

(2)双方都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是企业间的直接信用; (3)商业信用直接受实际商品供求状况的影响.

3、过程:包括两个同时发生的经济行为:买卖行为和借贷行为。

4、作用:调节企业之间的资金余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节约交易费用、加速商品流通等。

4、局限性:严格的方向性、产业规模的约束性、信用链条的不稳定性。 (二)银行信用

1、涵义: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货币形态提供的信用。

2、特点:

(1)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信用中介,是一种间接信用; (2)是以货币形态提供的信用,无对象的局限; (3)贷放的是社会资本,无规模局限; (4)在期限上相对灵活,可长可短. (5)有利于增加信用过程的稳定性 与商业信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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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用是在商业信用广泛发展的基础上产生发展起来的; 银行信用的出现使商业信用进一步得到发展; 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是并存而非取代关系.

(3)地位与作用:银行信用的上述优点,使它在整个经济社会信用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发挥着主导作用。

(三)国家信用

1、涵义:指政府作为一方的借贷活动。 2、种类:

国债、地方政府债及政府机构债。

根据债券期限的长短可将其分为短期国债(T<年)和中长期债券(中1≤T<10)(长T≥10年)。

3、特点:较高的流动性和安全性,以及比较稳定的收益,成为各国投资者普遍喜爱的投资工具,也成为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对象。 注意:国家信用成为财政政策的重要工具,对于调节我国的经济总量与经济结构具有重要作用 。 (四)消费信用

1、涵义:指为消费者提供的、用于满足其消费需求的一种信用形式。 2、特点:现代市场经济的消费信用是与商品和劳务,特别是住房和耐用消费品的销售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3、主要方式:① 赊销;② 分期付款;③ 消费贷款。

4、作用:为消费者提供提前消费的条件,刺激人们的消费,促进商品的销售和生产,增加消费者总效用,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 (五)国际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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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涵义:指国与国之间的企业、经济组织、金融机构及国际经济组织相互提供的各种信用形式。即一切跨国的借贷关系和借贷活动。

2、作用:国际贸易与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使国际信用成为进行国际结算、扩大进出口贸易和国际投资的主要手段之一。 3、类型: (1)出口信贷:

一国政府为了促进本国出口,增强国际竞争能力,而对本国出口企业给予利息补贴和提供信用担保的一种国际信用形式。根据贷款的对象不同,又可分为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两种。 (2) 银行信贷:

国际间的银行信贷是借款国企业或银行直接从外国金融机构借入资金的一种信用形式。 (3) 市场信贷:

由国外的一家银行或几家银行组成的银团帮助进口国企业或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或大额定期存单来筹措资金的信用方式。 (4) 国际租赁:

国际间以实物租赁方式提供信用的新型融资形式。根据租赁的目的和投资回收方式,可将其分为金融租赁和经营租赁两种形式。 (5) 补偿贸易:

外国企业向进口企业提供机器设备、专利技术、员工培训等,待项目投产后进口企业以该项目的产品或按合同规定的收入分配比例清偿债务的一种信用方式。

(6) 国际金融机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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