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oc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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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安装工地的现场检验项目和质量要求。 5.15.1 设计和制造技术资料

应满足DL612—1996中4.8的要求。 5.15.2 汽包、内(外)置式汽水分离器

a)内外壁表面做100%外观检查,必要时用5~10倍放大镜检查,不允许有裂纹、重皮等缺陷;深度为3mm~4mm的疤痕、凹陷、麻坑,应修磨成圆滑过渡,深度大于4mm的,应补焊并修磨。人孔及人孔盖密封面应无径向刻痕,其他缺陷未超过JB/T1609—93的规定。 b)检查几何形状和尺寸偏差不超过制造技术条件要求,人孔、管接头、焊接件布置合理,尺寸偏差不超标。

c)测量筒体、封头壁厚,每块钢板至少两点,管接头壁厚,每种不少于一个,每个至少两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d)合金钢板和管接头进行光谱检查,防止错用钢材。

e)焊缝表面做100%外观检查,必要时用5~10倍放大镜检查,表面质量和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和工艺技术标准。

对焊缝采用超声波探伤抽查。抽查比例规定如下: 1)筒体纵缝25%、环缝10%(包括全部T形接头); 2)集中下降管座、给水管座角焊缝100%; 3)其他焊缝20%;

4)重点抽查返修过的部位及人孔加强圈焊缝。

f)检查吊耳或支座焊缝表面,不允许有裂纹、气孔、弧坑、夹渣及深度大于0.5mm的咬边。

g)抽查筒体、焊缝、热影响区硬度,每条焊缝至少1组,硬度值不超标。 5.15.3 联箱、减温器、汽—汽热交换器、水冷壁进口环形联箱

a)外表面做100%外观检查,不允许有裂纹、折叠、撞伤、压扁、分层,允许麻坑深度小于等于1mm。

b)抽查联箱的几何尺寸、弯曲度,管接头的倾斜、偏移及高度偏差,支座或吊耳的倾斜及偏移,应达到工艺技术标准要求。手孔及手孔盖密封面无径向刻痕。

c)测量每个联箱筒体、封头、手孔盖壁厚,筒体至少4点,其他至少2点。 环形联箱弯头、套管式汽—汽热交换器弯头背弧测厚,每个至少2点。 各种管座测厚10%,至少1个,每个2点。

d)合金钢联箱筒体、封头、手孔盖、管接头及其焊缝应做100%光谱检查。

e)焊缝表面做100%的外观检查,表面质量和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和工艺技术规定。 每种管座角焊缝至少抽1个做磁粉探伤,高温部分联箱管座角焊缝应抽10%,有条件时做射线探伤。

手孔管座角焊缝、减温器进水管座角焊缝、内套筒定位螺丝角焊缝100%做磁粉探伤。 f)抽查焊缝、热影响区、筒体硬度各1组。 g)有中间隔板的联箱应检查隔板焊缝质量。

h)减温器应检查喷孔、内套筒表面情况及焊接质量。 i)检查筒体内部应无杂物,金属余屑已经清理干净。 5.15.4 受热面

a)各种受热面做外观检查,不允许存在裂纹、撞伤、折皱、压扁、分层,腐蚀、麻坑处实际壁厚不小于强度计算最小需要壁厚。

b)抽查各种管子壁厚,不同材质、不同规格的管子各抽测10根,每根2点,应符合图纸尺寸要求。

c)抽查各种弯管的圆度和背弧壁厚,不同规格、不同弯曲半径的弯管各抽测10根,应符合制造技术条件。

d)受热面应进行通球试验,按DL/T5047—95规定执行。

e)鳍片管焊缝做外观检查,鳍片应完整,鳍片焊缝不应有裂纹、气孔、夹杂、漏焊,扁钢与管子连接处焊缝咬边深度不得大于0.5mm,扁钢与扁钢连接处焊缝咬边深度不得大于0.8mm。

f)管排平整,外形尺寸符合图纸要求,吊卡结构、防磨装置、密封部件质量良好。 g)内螺纹管抽查3~5段剖开检查,应符合技术条件。

h)检查液态排渣炉水冷壁销钉高度、密度,应符合图纸要求,销钉焊缝无裂纹等超标缺陷, 没有损伤管子。

i)合金钢管及其焊缝做100%光谱检查,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j)抽查合金钢管及其焊缝硬度,不同规格、材质的管子各抽查10根,每根管子的焊缝、热影响区、母材各抽查1组。

k)焊缝做外观检查,外形尺寸及表面质量应符合技术要求和设计要求。

l)焊缝质量做无损探伤抽查,在制造厂已做100%无损探伤检验的,则按不同受热面焊缝数量的5/1000抽查;采用摩擦焊的焊缝抽检比例为1%。

m)各种受热面按管组做水压试验,应符合技术条件或设计要求。 5.15.5 锅炉范围内管道、管件、阀门及附件

a)管道、管件、阀门、附件制造质量检验合格,检验报告齐全,满足设计要求。

b)管道、阀门、弯头、三通内外表面做外观检查,不允许有裂纹、碰伤、腐蚀和其他超标缺陷。

c)抽查各种管道的壁厚、外径、弯管的圆度及外弧壁厚,不同规格的管道各抽10根。壁厚不应低于设计值,圆度应符合DL612—1996中5.24的规定。 d)抽查合金钢管道硬度,不同材质、规格各抽2根,每根1组。 e)合金钢管道、阀门、弯头、三通做100%光谱检查。

f)焊缝表面做外观检查,其外形尺寸和表面质量应符合技术标准。

不同材质、规格各抽一个焊缝做无损探伤抽查。根据管道直径和壁厚确定探伤方法。 g)每个锻件(三通、阀门)抽查硬度2组,合金钢锻件应加做金相组织检查。 h)水压试验合格。 5.15.6 锅水循环泵

a)制造厂出厂技术资料应齐全。包括材质检验报告、无损探伤报告、热处理记录报告、动静间隙报告、水压试验报告、试运转报告等,其内容应符合有关标准或设计要求。 b)外壁做外观检查,应无裂纹、气孔、砂眼、重皮和腐蚀,外形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合金钢材质进行100%光谱检查。 壳体、法兰进行超声波探伤抽查。 c)动静间隙检查符合设计要求。 d)密封面接合良好。 e)水压试验合格。

5.15.7 承重部件(大板梁、钢架、高强螺栓、吊杆)

a)外表面做100%外观检查,应无重皮、裂纹、变形和严重锈蚀等缺陷。 b)检查大板梁、钢架的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大板梁的挠度向上小于或等于30mm,向下小于或等于5mm;钢架的扭转值、弯曲度不大于全长的1/1000,且不大于10mm。 c)合金钢部件做光谱检查。

大于等于M36的合金钢螺栓做100%硬度检查和不小于10%的磁粉探伤抽查。

d)对悬吊汽包的U形吊杆及焊缝进行100%超声波探伤、硬度检查。

e)大板梁、钢架的焊缝表面做100%外观检查,其尺寸和表面质量应符合制造技术条件。 对角焊缝和对接焊缝做局部无损探伤抽查,规定如下:

大板梁焊缝做磁粉探伤和超声波探伤抽查,比例各为10%; 钢架焊缝做磁粉探伤抽查,比例为1%。 5.16 报告与总结。

监检结束应出具监检综合报告,内容包括各分项检查报告、专业检测报告、检验中发现的重要缺陷的安全技术评价、处理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并提出设备总体安全技术评价。检验报告应报送电管局、省(市)电力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 6 锅炉安装质量检验 6.1 检验范围:

5.1所定范围内的锅炉承压、承重部件,锅炉范围内的管道、阀门、支吊架及膨胀系统的安装质量。 6.2 检验分类:

6.2.1 锅炉整体超压水压试验前的质量监督检验和超压水压试验。 6.2.2 锅炉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行前质量监督检验。

6.3 锅炉安装质量检验是在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和电力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预检合格的基础上,对锅炉安全性能进行的监督检验。

6.4 进口锅炉安装质量的检验要求按照合同规定,同时应满足中国国家和电力行业的规程和技术标准的基本要求。

6.5 安装质量检验工作按照电力部建设协调司建质(1994)102号《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的要求,由电管局或省(市)电力局基建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会同电管局或省(市)电力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联合组织进行。

安装质量检验也可委托有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

6.6 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制订实施大纲。内容包括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水压前应具备的技术条件、技术资料和文件;质量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步骤和方法;评价和总结。

6.7 检验方法与程序。

6.7.1 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分三个阶段进行: a)自检阶段; b)预检验阶段; c)正式检验阶段。

6.7.2 质量监督检验方法:

采用查阅资料、实测核查、跟踪抽检、现场查看、取证检查、组织座谈和考问等,对关键部位进行抽检。对锅炉是否具备超压水压试验和锅炉机组整套试运行的条件进行认定,并对工程质量做出评价。

6.7.3 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的程序:

6.8 锅炉整体超压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验的项目和质量要求。 6.8.1 现场应具备的主要条件:

a)锅炉钢架施工结束,并经验收签证;

b)锅炉本体各受热面和承压部件全部安装结束;

c)参加水压试验的管道和支吊架施工完毕,各空气、疏放水、取样、仪表、控制、加药、排污和减温水等管道已接到一次门;

d)四大管道截止点阀门、附件或临时封堵装置安装完毕;

e)焊在受热面管子或承压部件上的所有部件,如鳍片、销钉、密封铁件、防磨罩、保温钩钉、门孔座和热工测量元件等均施焊结束,焊渣清除,外观检查合格;

f)焊在受热面上安装加固或起吊用的临时铁件均已割去,打磨光滑,且母材无损伤; g)锅炉本体各部件吊杆、吊架安装完成,经过调整,符合要求; h)水压试验所需临时管道安装结束;

i)水压试验用临时表计、化学除盐水、废水处理排放系统等准备结束。 6.8.2 应具备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a)锅炉制造质量技术资料齐全,内容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1)锅炉竣工图,包括总图、承压部件图、热膨胀图、基础荷重图。 2)承压部件强度计算书。 3)锅炉质量证明书。

4)锅炉设计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5)热力计算书或汇总表。 6)水循环计算书或汇总表。 7)汽水阻力计算书。

8)安全阀排放量计算书及质量证明书。

9)设计修改技术资料、制造缺陷返修处理记录。 10)过热器和再热器壁温计算书。 b)锅炉设备监造报告。

c)锅炉产品的安全性能检验报告。

d)锅炉安装质量技术资料齐全,内容应符合国家标准或电力建设有关技术标准。

1)锅炉钢架制造质量证明文件,安装记录及三级验收签证书;钢架高强螺栓质保书,监检报告;钢架焊接质量技术记录及钢架的定期沉降观测记录。

2)锅炉受热面组合、安装和找正记录及验收签证;受热面及联箱的清理、安装通球记录及验收签证;缺陷处理记录;受压部件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材质证明书及复验报告。 3)锅炉安装有关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设备修改通知单、材料代用通知单及设计单位证明。 4)安装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热处理报告,焊接和热处理作业指导书。 5)按照DL5007—92规定对现场组合、安装焊缝的检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