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和《接触网运行检修规程》的通知(铁运〔2007〕69号)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关于发布《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和《接触网运行检修规程》的通知(铁运〔2007〕69号)更新完毕开始阅读d7a11faddd3383c4bb4cd2c2

瓷及钢化玻璃绝缘子 棒式及有机合成材料绝缘子 ≥100 ≥50 ≥75 注:采用正常值确有困难时方可采用困难值。

第111条 接触网带电部分距固定接地物、机车车辆装载货物的空气绝缘距离及电力机车受电弓上下左右摆动到极限位置,以及接触线抬高到最高位置距接地体的瞬时空气绝缘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项 目 接触网带电部分距固定接地物 受电弓摆动到极限位置和接触线抬起到最高位置距接地体 接触线带电部分距机车车辆或装载货物 接触网带电部分距跨线建筑物底部的静态间隙 正常值(mm) 困难值(mm) ≥300 ≥200 ≥350 ≥500 ≥240 ≥160 ≥300 注:1.上表中的困难值系指在已建成的低净空隧道、跨线桥等建筑物范围内,采用正常值确有困难时方可采用,并应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2.在海拔超过1000m的地区,其绝缘距离应按规定增大。 第112条 器件式分相绝缘器的技术状态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绝缘器的主绝缘应完好,其表面放电痕迹应不超过有效绝缘长度的20%。主绝缘严重磨损应及时更换。

2.承力索分段绝缘子应采用重量较轻的有机绝缘子。

3.双线区段,在列车运行方向为1‰的上升坡度;单线区段,为50mm±10mm的负弛度。 4.绝缘器应位于受电弓中心,一般情况下误差不超过100mm。 5.绝缘器导线接头处过渡平滑。

6.中性区的长度及断合电标的位置符合《技规》规定。 第113条 分段绝缘器的技术状态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绝缘器的主绝缘应完好,其表面放电痕迹应不超过有效绝缘长度的20%。主绝缘严重磨损应及时更换。

2.绝缘器应位于受电弓中心,一般情况下误差不超过100mm。 3.滑道应平行于轨面,最大误差不超过10mm。 4.绝缘器相对于两侧的吊弦点具有5-15mm的负弛度。 5.绝缘器导线接头处过渡平滑。

6.不应长时间处于对地耐压状态,尤其在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尽量缩短其对地的耐压时间,即当作业结束后应尽快合上隔离开关,恢复正常运行。

第114条 实行V形天窗的双线区段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上、下行接触网带电部分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000mm,困难时不小于1600mm。

2.上、下行接触网距下、上行通过的电力机车受电弓的瞬间距离应不小于2000mm,困难时不小于1600mm。

第115条 避雷器安装牢固、无损伤,瓷套无严重放电,动作计数器完好,隔离(负荷)开关、避雷器等设备应单独设接地极。

开关、避雷器、架空地线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零散的接触网支柱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30Ω。 第116条 避雷器的检修、试验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第六章 大修技术标准

一般规定

第117条 大修系恢复性的彻底修理,应根据日常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有效措施,着重解决一些薄弱环节,使大修后的接触网在供电能力、供电质量、技术水平及安全可靠性方面有较大的提高。

第118条 大修后的接触网要达到同时期新建工程的技术标准,至少要保证一个大修期内的正常运行。

第119条 接触网大修技术标准应满足本规程维修标准的要求,本规程未作规定的参照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设计、施工规范及电业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接触悬挂

第120条 接触网的悬挂类型应采用全补偿链形悬挂。受净空限制的隧道内,可采用弹性简单悬挂。采用简单悬挂时应适当增加接触线的张力,同时明确允许通过的列车速度。

第121条 正线接触网的综合张力和正线接触线的张力不应低于下列数值:

区段内列车运行速度(km/h) <120 120-160 160-250 接触网综合张力(kN) 25 28 30-35 接触线张力(kN) 10 13-15 15-20 第122条 为保证电力机车的良好取流,应尽量减少接触线高度的变化。车站和区间的接触线高度宜取一致。

一般情况下,隧道内接触线高度不应低于大修前该隧道接触线的既有高度,并尽量向原设计高度靠近。

第123条 正线接触线、承力索不应有接头,侧线接触线、承力索接头分别不超过一个。

平面布置

第124条 直线区段接触线之字值为200-300mm。在最大设计风速条件下,当电力机车受电弓工作宽度不超过1250mm时,接触线距受电弓中心的最大水平偏移不应大于450mm。

第125条 锚段长度不宜超过1600m,最大跨距不得超过65m,对山口、谷口、高路堤和桥梁等风口范围内的跨距,应按设计标准选用值缩小5-10m,且最大跨距不宜超过50m。

对达到上述标准确有困难时,原则上应保持修前锚段和跨距的长度。

第126条 合理地布置电分段,对较大的车站应分场、分束供电,对机务段、折返段应保证不同进路的接触网能单独停电检修。

第127条 在双线区段,应具备实行“V”形天窗检修的条件。

线材和零部件

第128条 繁忙干线或腐蚀严重区段的接触线、承力索应采用铜合金线材。吊弦采用整体吊弦。 第129条 接触网大修时,一般情况下零部件(包括附加导线的金具,下同)应随设备本体同时更新。特殊情况的个别零部件,经铁路局鉴定确认残余使用寿命期后可以不更新。

第130条 接触网零部件应优先采用耐腐蚀、强度高的零部件,悬挂零件轻型化。 主要的受力件(如接头、下锚件等)不得使用可锻铸铁。

绝缘 防雷和其他

第131条 绝缘部件的泄漏距离一般不应小于1200mm;对隧道内及附加导线中的绝缘部件泄漏距离一般不应小于1400mm;双线“V”形天窗作业区段上、下行线之间绝缘部件的泄漏距离一般不小于1600mm。在海拔超过1000m的地区,上述泄漏距离应按规定增大。

第132条 接触网大气及操作过电压保护宜采用氧化锌避雷器。 第133条 应采用过渡平滑、耐弧性能好的分段、分相绝缘器。

第134条 补偿装置宜采用大直径的滑轮组和柔韧性好、抗疲劳强的补偿绳。

第135条 大修中检查支柱是否需要更新时,对金属支柱应全面打开基础帽检查和进行强度校验,需要更新时宜采用热浸镀锌钢支柱。更新的混凝土支柱容量不应低于60kN.m。

第136条 支柱、设备接地符合现行设计规范。

第七章 附则

第137条 本规程附录1至3即“接触网工区值班日志”、“接触网巡视检查记录”、“接触网大修竣工验收报告”的格式供参考,铁路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修改格式增加项目,但不得减少本规程规定的内容。

第138条 本规程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139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1

接触网工区值班日志

天气: 月 日 作业时间 作业 类别 作业时间 工作票 编号 工作 领导人 作业组 成员数 作 业 地 点 区间、车站、隧道 支柱号 作 业 内 容 考 勤 现员: 人 病假: 人 事假: 人 出差: 人 调休: 人 其他: 人 出勤: 人 出工: 人 交通、检修机具 类别: 车号: 停留地点: 状态: 起 止 作业项目 完成数量 记 事 次 日 工 作 计 划 作业地点 作业内容 工作领导人 值班者: 工长: 规格: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