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ipad商标事件看合同风险防范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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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事几近苛刻的苹果公司在阴沟翻船,让深圳唯冠轻易上位,事情看上去很简单,但的确是这样吗?

苹果公司每年上亿元的法律服务费预算,可以请得起美国最大牌律师团去做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风险分析意见,并协助签订“iPad”商标转让合同。 那么问题来了,苹果公司为什么会与中国台湾地区唯冠签订这样的商标转让合同?

是苹果公司姿态傲慢,疏忽大意,让唯冠捡了个大便宜,还是与中国台湾地区唯冠已约定,IP公司与深圳唯冠另行签订涉案商标转让合同,但后来发现深圳唯冠已被债权人接管,无法签订转让合同?

是深圳唯冠发现IP公司的背后老板是苹果公司后待价而沽,还是中国台湾地区唯冠故意设计的圈套,让苹果公司的律师团大意失荆州?

是苹果公司图谋白捞,趁深圳唯冠破产没落之下无暇顾及那个僵死的“iPad”商标之时,想顺手牵羊,却错误估计形势,还是“技术控”的苹果公司骨干们,小觑中国商标保护现状?

所有上述的事实和可能,苹果公司都秘而不宣。但这其中必然少不了不可控制的、不能预测的多种诱因,而非是一份缜密的商标转让合同书所能全部搞定的。

二、风险全程防范

确实如此,签订一份好合同,仅是双方履约的一份书面凭证、表面文章,是合同“万里长征路”的第一步,至多算是“万里长征路”上的指路牌,绝不是合同的全部。

起码,在这份凭证之前,需要双方的相互了解以及友好磋商;在这份凭证之后,需要双方相互配合完成凭证中的内容,这凭证前后的工作比凭证本身更加重要。 所以,要想完全履行好合同,这些环节就要公司的众多部门或员工去用心设计和关注,而不是仅仅考虑如何设计一份好的合同书。

还是说IP公司(苹果公司)与中国台湾地区唯冠的“iPad”商标转让合同签订。苹果公司隐身,在幕后让人成立IP公司,再与中国台湾地区唯冠公司进行磋商,低价收买“iPad”商标,可见苹果公司已有预谋。

可以想象,该合同主要的条款可能不会太复杂,标的额也不高,转让标的物也很简单,就是在10个国家的“iPad”商标。原本是一份很简单的合同,相信也会是一份无懈可击的好合同,但并未能避免一场激烈纷争。 《孙子兵法》上说,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故能择人而任势。 如果在苹果公司iPad上市销售之前,其产品设计部门、法律部门、市场部门对此已有更多的论证及解决方案,并及早扫清障碍,而并非寄希望于某种未知的可能,为其取得合法户口,想必就不会骑虎难下,受人要挟。

如果苹果公司能未雨绸缪,选派合适人选提前收买商标,想必也无须支付高昂代价。错失时机,其后果只会是任人宰割。

说实话,6000万元和解的代价,对苹果公司来说,不过是毛毛雨,但这毛毛雨中肯定浸透了苹果公司的酸甜苦辣??

我们的生活中,每天都会有不计其数的合同在缔结,也会有不计其数的合同出现纷争,但无论怎么说,只要有纷争,不管什么原因,对守约方来说就是风险。 很多人研究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做到有备无患,但这可能吗?双方签订一个货物买卖合同,供货期内,遇到原材料价格上涨,卖方要求加价,买方不同意,

但卖方就是不供货,买方的风险怎么防范?合同签订时,双方是有约定的,供货期内遇到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货物价格不变,但卖方就是不遵守,有备能无患吗?

既然如此,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去研究合同风险的防范呢?

这个道理,其实很多人都懂。日本每年发生上千次大大小小的地震,但日本人从来不会听天由命,坐以待毙,而是积极应对地震带来的破坏,因为他们对生的渴望远远胜过对灾难的恐惧。

同样的,我们静心研究合同正是因为:相对于合同利益带给人们的希冀,合同风险微不足道。通过学习一些合同知识,尽最大可能地避免纷争,在纷争中少吃亏或不吃亏,这正是我们可以做的。 那么该如何辩证地看待合同风险呢?

合同风险虽不能杜绝,但可以约束。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的时候必然为你开启另一扇窗,在合同出现风险守约方孤立无援时,法律就是你可以抓住的最后稻草。

法律是国家制定的规则,合同法是规范合同行为的规则。这些规则本身不能阻止违反合同的行为,也不能帮助守约方杜绝合同风险,却能给违约方以震慑,督促履行合同,减少守约方的合同风险,可以给守约方以救济,使守约方损失降至最低。只有掌握这些规则,我们才不会被规则所束缚,做到驾轻就熟、游刃有余。

三、合同履行监督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很多企业已经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并为此设置专人甚至成立了合同管理办公室管理合同,但效果总不尽如人意。被起诉的案件一件没少,起诉别人的案件一件没有。但到底问题出在哪里,总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孩子学习成绩不好,有些家长就会火冒三丈,不问青红皂白,劈头盖脸就是批评甚至谩骂,并威胁下次考试还不好就怎么样,不从根子上研究孩子的问题出在哪儿,到头来,孩子的成绩还是没有提升。

合同的问题也是这个道理。公司领导给合同管理人员下指标,必须如何如何,根本不去研究合同管理的流程问题,不去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到头来,云卷云舒,一切如故,合同的问题没有根本性的解决。

道理不多讲,我们来看案例

2005年7月10日,甲公司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过五关斩六将,成功中标承揽上海市某超五星级酒店的空调供货安装,合同价款

亿元。

中标当晚,销售部的全体员工在上海举行了隆重的庆功酒会,不用说,这一份沉甸甸的订单将给公司带来不俗的销售业绩。

鉴于该酒店系上海市某国际会议的配套酒店,工期短暂,发包方对延期赔偿责任要求苛刻,延期供货以及交工的违约金为总合同额的日千分之三。 《空调供应安装合同》签订后,销售部将该订单数量、型号、交货期的信息下达给公司生产部,然后“转战”北京开拓其他项目,毕竟销售部的第一要务是要抢到更多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