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三 文章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更新完毕开始阅读d831dad9690203d8ce2f0066f5335a8103d26677

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加强学校的科研课题管理,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中的作用,强化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意识,确保各类各级课题的立项、研究、实施能够有序开展,使我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二、课题申报

2.1 学校教科室根据教育改革的需要,每学年列出部分课题指南,供教师选择。

2.2 教师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日常教学工作,参照学校提供的课题指南,选择适合自己工作的课题。 三、课题立项

3.1 本校教职工均有资格向校科研室提出课题申报意向,并以书面形式提交“余姚市低塘街道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课题申报时间为每年的4月份左右。

3.2 学校科研室根据立项原则审核确定课题,并择优推荐部分课题申报市级、大市级、省级及国家级课题。

3.3如有特殊情况,有的课题可直接临时越级申报,申报的课题需报教科室备案。 3.4课题立项的原则:

①鼓励性原则。鼓励全校教师参与教育科研,并通过科研提高

广大教师的科研能力。

②可行性原则。课题研究人员具有一定的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深入开展研究的精力。能制定出合理的、操作性强的研究方案。 ③实用性原则。强调教育科研对本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有现实指导作用,强调教育科研对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有切实的促进作用。 ④科学性原则。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正确,研究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分,内容具体,方法步骤切实可行。

3.5 为切实推进科研兴校、科研兴教进程,学校要求每位教师至少有一个研究课题;为保证研究质量,每位教师研究课题一般不得超过三个。

3.6各立项课题必须交一份申报表由校教科室保管。 四、课题研究

4.1 校教科室管理的课题范围是以我校名义申报的各级各类课题。

4.2 课题负责人全面负责课题研究的各项工作。

4.3 周期一年以上的课题每学期必须制定阶段性课题研究计划,应按时写出阶段性研究总结。

4.4 课题组长要经常组织教师展开研讨,收集资料,及时记录科研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研究体会,每学期向校科研室汇报。汇报会通常在每学期的期末阶段。

4.5 课题申报人应维护课题研究的严肃性,要设法保证课题按时结题。同时,更要注意科研的科学性和对教育的实际指导意义,在

研究过程中可作不断的改进或提高。

4.6 课题一经立项,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因故不能按时结题或不得不中止的课题,须书面说明理由,由教科室备案。无不可抗拒原因而不按时结题的,不得申报新一年课题。 五、课题结题与鉴定管理

5.1 凡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由校科研室负责鉴定工作。课题负责人向校科研室递交《课题研究结题报告》,并附下列资料: 课题研究主体报告 全部研究成果 反映研究过程的主要资料(文字、图表、录音、录像、软件和事物等)

5.2 市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由上级科研部门给出鉴定。

5.3 课题的成果形式有教育科研论文、研究报告、教育专著和教育产品、软件,学校有权对成果进行合理的管理和推广。 六、课题奖励

6.1 每学期的课题阶段性工作汇报会上,教科室对各课题组的研究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给予一定的奖励。

6.2每年进行一次科研成果评比,对已完成的课题进行评比。教育科研论文按学校制定的“余姚市低塘小学教师教学奖励细则”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奖励。科研成果评比通常在每年的6月份左右。

6.3 教师在教科研上取得的成绩将作为学校对其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也作为评选先进的依据。

6.4 余姚市级以上科研课题获奖参照“余姚市低塘小学教师教

学奖励细则”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低塘街道获奖课题奖励:一等奖:100元;二等奖:50元,奖励以课题数计算。 七、经费管理

7.1 学校每年划拔一定经费作为教育科研专项资金。

7.2 校教科室划出一定经费作为立项课题研究费用,作为课题研究运作资金。教科系统立项课题,每个课题每月按国家级100元,省级70元,大市级50元,市级30元标准发放。教研室系统,二级学会、子课题立项课题每个课题每月按全国级60元,省级40元,大市级30元,市级20元标准发放。市骨干教师专项课题,每个课题每月按20元标准发放。街道级课题按每个课题每月10元标准发放。不包括参加各类培训学习的研究课题。

7.3 发放立项课题启动经费以有关部门“课题立项通知”为证。 7.4 课题组组成人员一般要求为全国级10人次,省级6人次,大市级5人次,市级、街道级3人次以下。学校集体课题组人员人数不限。课题组人员分为骨干人员、参与者两类。骨干人员具体负责一项子课题(既为子课题组组长),需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实施活动,撰写实验报告 (包括阶段性报告、论文等);参与者在骨干人员(既子课题组组长)指导下开展工作,撰写个案、论文等。 7.5 课题立项时间一般为一年,重点课题为2-5年。

7.6阶段性成果奖励。为保证学校重点课题的研究,对大市级以上立项课题,学校按阶段性报告和结题报告质量,经校教科室考核,发放一定的奖励经费。

7.7课题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资料,参加论证、学习等费用及研究负超工作量等补贴。

7.8上级部门如有专项课题经费划拨,课题组有权选择其一;若使用学校课题管理经费,上级部门拨发的课题经费归学校统一安排使用。

7.9教科室加强对各课题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若发现课题组有经费使用不当、研究工作不得力的现象,有权停止经费拨发和取消该项课题的权利。无故不能按时完成课题者,学校有权追回专项经费。 八.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施行,解释权属学校教科室